堅定正念,追討被非法私吞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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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7日】2002年8月31日我在向世人講清真象時,被惡人舉報,遭到當地派出所的綁架,被非法勞教。在非法勞教期間,我親眼目睹了一幕幕對大法弟子殘酷的折磨,目睹了很多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我身無分文,生活非常艱辛,全靠同修的接濟和幫助,就連回家的路費也是向別人借的。

回家後才知道我丈夫曾於2004年2月25日前去勞動教養院看我,但拒絕簽寫誹謗大法和師父的「三書」,從而被剝奪了看我的權利(勞教所規定:來的家屬必須要寫三書,否則不予接見),而後丈夫又於2004年3月12日通過郵電局向勞教院給我匯去人民幣300元整,卻被膽大妄為、道德敗壞的惡警在光天化日之下把我的生活費據為己有,這種不道德的流氓行為和土匪搶劫又有甚麼兩樣呢!在郵電局的多方查詢中,得知匯去的人民幣被惡警太成龍領去了,警號是21020497302010210。

剛剛從勞教院回家的我,意識上不是太清晰,沒有意識到這是邪惡對我的一種迫害,反而錯誤的認為向勞教院索要被私吞的錢是招惹是非,是一種爭鬥心。此時師尊的兩篇經文《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和《問候》剛好發表,看了師父的經文方才如夢初醒,明白了正法中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是很重要的,不應該縱容邪惡迫害我們,應該正念揭露邪惡的迫害,這也是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的組成部份。不法警察私吞家屬匯給我的錢就是對我的無辜的迫害,就應該揭露它,把他們的醜行曝光於世。

堅定了這一念,我就向勞教院寫了一封有關追討人民幣的信。(其間家屬也曾寫過信),2004農曆冬月初四我收到了勞教院給我的信及返還款300整。信中以甚麼「查找無此人」,「錢在那裏放的了」,「一切都是誤會」等理由,其實都是一些蒼白無力的站不住腳的謊言而已。此事無論以甚麼樣的理由都不能說明邪惡的行為是合法的,而只能說明邪惡的骯髒卑鄙。謊言一戳就破,滅亡是一切邪惡必然的結局。

惡黨對法輪大法弟子的迫害程度是史無前例的。大法弟子不但在精神與肉體上遭受著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而且在經濟上也遭到了嚴重的迫害。每天肉體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殘,灌輸邪惡的歪理邪說,加上超負荷的奴役勞動,迫害是驚心和罕見的。

建議所有被迫害的大法弟子,被勒索、剋扣、挪用、脅迫錢物等的同修,堅定正念,義正詞嚴,追討失去的東西。否認這場迫害,迫害就將難以存在,更何況迫害本身就是不應該、也是不允許存在的。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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