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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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15日】97年7月20日通過法輪功學員的介紹,我有緣得大法。得法前我多災多難,一直與病魔作伴,曾患有先天性腰椎骨風化、胃病、咽喉炎。70年代腰椎有雞蛋大包塊,80年代有鴨蛋般大,到了94年醫院檢查已有10-12公分大。醫生告訴我這是不治之症。可是在我修煉法輪大法僅僅四個月的時候,胃病好了,咽喉炎也沒有再發作,半年後,有一天小便時排出了像牛奶一樣的液體,持續排了一個星期。腰椎症狀也痊癒了,包塊也消失了。修煉法輪功使我受益匪淺,我決心一定要堅持修煉下去。

99年7月20日,以江氏為首的邪惡集團打壓法輪功,給大法弟子帶來了一場空前的大浩劫。我們無辜被剝奪了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失去了修煉的環境,連平日的生活也常常受到干擾。

居委會和我丈夫單位的領導、派出所的警察幾乎天天到我家騷擾,逼迫我寫保證書,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但是我怎能做昧良心的事呢?大法使我身心健康,教我做好人,我怎能背叛大法!所以我堅決不寫保證書。

2000年7月13日我剛進貨回到家,居委會主任和派出所警察衝進我家,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下非法抄家。下午七點又把我和其他同修送去收容所。

收容所是個人間地獄,在那裏每天被強迫幹十五、六小時的工作,不但精神上受迫害,身體也被摧殘。吃的豬狗食,米飯發黃發霉,青菜裏盡是泥沙,很難咽下肚。還要受經濟上的盤剝:每個人要交105元的伙食費。伙食如此之差,勞動時間又如此之長。可是我們並不是罪犯,只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做一個好人,就遭到如此的虐待:被像罪犯一樣要求背監規、操練,如果不順從惡警的無理要求,就會遭到惡警的粗言辱罵。如果操練的動作有差錯,惡警抬腳就踢過來。

半夜2至3點鐘我們起床煉功,被監視的惡警發現後,惡警竟用開水澆我們、用拳頭打我們。又把同修關進大約60公分寬的鐵籠子裏,兩個人關在一個鐵籠裏動彈不得,48小時不准吃、喝、拉、撒。當時氣溫高達36攝氏度,被關的同修月經來都不准出來。邪惡之徒對待大法弟子的殘暴令人髮指。

到了過年,家家團聚,可我們卻被剝奪了回家過年的權利,被關在監獄裏過著非人的生活。

2000年9月29日,為了生計我擺攤做生意,居委會主任帶警察開了警車到我攤點,強迫我收攤,要我去派出所「問話」。當我拒絕時,三個警察就對我大打出手。由於我有堅信大法的正念,一點也不覺得痛,惡警強行拉我上車也拉不動。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到了上班的高峰時間,我和警察仍然對峙著,引起了交通堵塞。當時我認為要替別人著想,不應妨礙交通,不想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就同意上車去派出所。(其實當時的想法不符合正法的要求,因為造成交通堵塞的原因是惡警迫害大法弟子,而非大法弟子造成的。)到了派出所後,海城區公安、610人員又押我回家抄家,這一次同樣甚麼也抄不到,但他們不死心,又把我押到海城區610辦公室,由惡人隊長親自審訊。

惡警問:你和誰人去發傳單?
我答:沒有。
惡警:你真善忍哪裏去了?為甚麼不說真話?
我答:你看見我甚麼時候發傳單,有證據嗎?抄家抄到了甚麼?
惡警:我問你還是你問我?審訊那麼多人沒人像你這樣。

我答:你審訊的罪犯,我不是罪犯,我不承認你審訊我。我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你是官,我是平民百姓,但在人權上我們應該是平等的,如果你和我談話,我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惡警:你知道為甚麼那麼多人不抓,偏偏抓你嗎?

我答:憲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們執法人員不要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要放過一個壞人。我和你素昧平生,無怨無仇,你為何要加害我?難道要重演文革時劉少奇、鄧小平被冤屈的歷史嗎?

惡警:你怎能和人家比?
我答:國家主席都被冤枉,全民共誅之,全黨共討之,何況一個平民百姓呢?被冤枉確實不足為奇。

惡警大發雷霆,怒氣沖沖指著我罵道:若不是見你年紀大,我就打你!

我說:你們不是說愛護人民嗎?尊老愛幼是中國傳統美德。

審訊沒有結果,惡警用手機打電話叫我丈夫單位的一位同事來,指著我問他說:她發傳單給你了嗎?那人說:你問她本人。我對惡警說:證人並沒有證明我甚麼,我應該可以回家吧?惡警說:你休想走,送收容所。就這樣我又第二次進了收容所。

2002年農曆九月初九凌晨二點半鐘,我出去登高旅遊,被門衛盤問,我告訴說去登高。可是我剛一上車,就有四面八方的警車湧出來,十幾輛車子在後面追趕。我們的車在開出幾公里後,被警車截住,並要我們把車開到交通局,之後全車人一個一個審問,從凌晨三點審到五點。而我一直被審到早上七點。

惡警千方百計想從我口中套出是否法輪功集會、車上共有多少法輪功學員、這次活動的目地、組織者是誰等等,我告訴警察我甚麼也不知道,車上只我一人煉法輪功,我們去旅遊登高,若不相信去問司機。我反問他們,我是個中國公民,去旅遊是很正常的事,你們干擾我正常生活、剝奪我的自由,還有沒有人權?而且因為你們的無理取鬧,連累了一車人不能正常活動,公理何在?

這次市公安局、海城公安局、610的人從我口中得不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不肯罷休,又再次非法抄我家。可是與上兩回一樣,甚麼也沒找到,就拿走我的身份證、一本電話本、歌書和以前的病歷、腰椎拍片等,還把我抓去公安局。

一起出遊的旅客們對這些蠻不講理的惡警非常反感,紛紛打電話到公安局要求放人,大夥說若不放人,我們幾十個人一起到公安局去要人。惡警隊長搪塞說要問清楚事情原因才放人,結果一直拖到下午三點鐘。而整個所謂的問話簡直是一場對人格的侮辱。惡警隊長用挑逗的方式、下流無恥的流氓語言對我提問題,十足一個無恥之徒!最後審不出甚麼結果就把我放了。

回家後我越想越不對勁,我是一名大法弟子,邪惡之徒對我的無禮、調戲不只是一個普通公民受污辱的問題,這是對大法的弟子的污辱、對大法的褻瀆。於是我決定揭露迫害,他無恥我就給他曝光。我寫信給海城區政法委,把惡警隊長對我的審訊全過程寫出來。這一正念正行起到了震懾邪惡的威力,從那以後,再沒人敢抓我去問話,也不敢再抄我的家。

然而邪惡並沒有停止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共邪黨「十六大」前夕,邪惡的610把我們非法關在一起辦洗腦班,強迫我們看詆毀大法的電視錄像,法院的人還以宣傳法律為藉口進行洗腦,妄圖使我們放棄信仰。我們拒絕看錄像、拒絕聽謊言,惡警們就體罰我們。罰我們在烈日下曝曬。但大法弟子們並沒有被邪惡之徒的淫威所嚇倒,他們強迫寫保證書,我們就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邪惡的圖謀沒有得逞,他們就對我們搜身,妄圖找到他們想要的東西然後加以迫害,可到底還是白費工夫甚麼也搜不出來,而在洗腦班裏的大法弟子個個正念正行。

惡警抓來一個人,把他銬在床上,說是吸毒的。可是後來我們了解到真象是:這是一位當教師的大法弟子,因進京上訪被抓去勞教剛剛放回家,可回家第二天就被劫持進洗腦班。於是大家集體發正念並要求放人,最後在大家正念正行的威力下,惡警把銬開了。這一個洗腦班沒有一個同修向邪惡妥協。正如師父所說的:「大法弟子會更加理智,更加清醒,在堅定與修煉的成熟中走向偉大的圓滿。」(《強制改變不了人心》)

以上是這五年多來抵制迫害的經過。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們只要堅信大法、堅信師父,正念正行,「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去掉最後的執著》),邪惡就不堪一擊。最後讓我用師父的話與大家共勉:「共同精進,前程光明。」(《洪吟》)在正法修煉的最後關頭,走好每一步,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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