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於律己 堅守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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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9日】在2005年3月8日晚7、8點鐘,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四大隊的七、八個警察用鑰匙打開房門後,闖入我所在的房間,當時屋裏除了我還有孫淑英(女,50歲左右)、李振傑和一位男大法弟子。警察闖入室內後,大聲嚷著「都別動!」有的警察開始翻東西,有的用繩子背捆我們;有的警察拿出錄像機錄室內的物品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當時我們不配合錄像、照相。不法警察們打我們,並拽著我們的頭髮強行錄像。

孫淑英提出要去洗手間,警察不讓,並強行拽我們的外衣底兜。我的口袋裏有二、三十元錢,一個警察掏出後,裝入了自己的衣兜。孫淑英正告警察:「你們這是幹甚麼?你們是在做惡呀!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你們迫害好人會遭報應的。」警察不聽勸告,強行將我們拉到長春市公安局錦程分局地下審訊室。我和孫淑英被綁在一起關入了一個房間,把另兩名大法弟子分別關入別的房間。之後,孫淑英多次提出要去衛生間,警察始終不給解開繩子,不讓去解手。直到孫淑英說:「再也憋不住了。」它們也沒讓她去,致使孫淑英便到褲子裏,警察才解開她的繩子,並戴上手銬,才讓她便在了辦公室的地上。此時我也提出去衛生間,警察吼道:「你憋著!」

又過了一會兒,一名警察解開綁我的繩子,把我帶到另一個無人的房間,把我的一隻手銬在椅子扶手上,同時將那位男大法弟子換到了我剛才呆的房間。在擦肩而過時,我看到那位男大法弟子頭上有血跡,還有青包。到了另一房間後,一名身材偏瘦、1米7左右、長臉、帶著領導口氣的警察對一年輕男警說:「她交給你審。」並轉臉朝我吼道:「能不能如實交待,好好配合?」

我用目光無聲的回敬他,他沒再說下去,轉身離開了。這個年輕男警,25歲,身高1米68,偏瘦,長著大板牙,後文稱他為「大板牙」。我將目光轉向剩下的四、五個警察,心裏既難過又悲哀。難過的是,這麼年輕的生命被邪惡利用迫害大法,他們在毀滅著自己的未來而不自知;悲哀的是,我們大法弟子做的還不到位,讓邪靈有機可乘?我目視著幾個警察。當時他們望著我,將門關上,開始對我進行逼問。我先告訴他們名字和戶口所在地,後來,我想起師父說過「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不能再配合它們了,那等於助長它們行惡,助長邪惡因素。於是,我靜下來,開始對著警察發正念,不回答它們的任何問題。

警察們見我不配合,就開始口出髒言,罵罵咧咧的。大板牙從他的衣袋裏拿出一支比普通油筆粗一些的筆,抓起我的一隻手,用油筆使勁往我的指縫裏摁,然後用力揉搓我手上夾筆的部位,並不時的晃動油筆,揉一會兒,再換一個手指縫揉。十指被他全揉腫了,他停下手逼問。

旁邊的警察見這種迫害沒起作用,就說:「我看還是上繩吧。」說完轉身走了,拿回來一根直徑1釐米左右的繩子。大板牙打開我的手銬,幾個人齊上,將我從椅子上托下,強行摁在瓷磚地上。兩個警察拉著我的胳膊,用力往後掰,另一個人拿繩子從中間搭在我脖子上,兩頭用力一圈接一圈的使勁纏我的胳膊,纏緊後使勁往後背靠,並把兩臂捆在一起,然後使勁提繩子,把我提懸空。

直到惡警們覺得差不多了,才把繩子解開,又將我銬回椅子上。此刻我雙臂巨痛,渾身不能抑制的抖動。警察繼續對我進行逼問,見我仍不配合,大板牙再次拿出油筆,繼續揉我那已經腫起來的手指頭,直到他揉累了才罷手。並且說:「我的手指都揉疼了。」見對我還不起作用,他們無奈的望著我,說著一些不相干的話。

其中一人見此情景,點燃一支煙,放在我鼻子下面,想用煙熏我,見我會閉氣,躲過他的煙熏時,就罷手了。靠辦公桌站著的一個警察說:「把咱們累夠嗆,她還沒怎麼地,她真有勁,她的體質不是一般的好啊!」隨後脫下皮鞋說:「好熱,腳都出汗了。」又冒壞念頭說:「我將襪子塞到她嘴裏,她當時就得吐。」聽了他的話,我心裏想:「你憑甚麼把襪子塞到我嘴裏,我又沒犯法,你有甚麼權那樣做?你執法犯法,小心遭報應!」他望著我眨眨眼睛,沒有動。

警察見各種手段對我都沒有用,就不再逼問我了。他們四、五個人閒聊了起來,其中一人說:「每個室內如果再有一個鐵椅子(指老虎凳)就好了,幹啥把鐵椅子都撤了?原來每屋一個鐵椅子,真是全長春市條件最好的了,是地下,又有兩道大鐵門,從窗戶也出不去。走廊兩側一邊一排單間審訊室,室內又寬敞,還隔音。」另一名警察說:「條件是不錯,她們想跑都跑不出去。」

一名姓魯的警察接著說:「那鐵椅子,一般人是受不了的,有一次,這屋裏沒處坐,我就坐上了鐵椅子,不到兩分鐘我就受不了了。他們法輪功以前一坐一夜,第二天下來連路都不會走了。」警察就這樣閒聊著,敞開了門,這時那位領導進來問:「怎麼樣?」警察回答:「說了名字和戶口所在地後,就一言不發了。」它們的頭頭望著我,顯得很生氣,問我:「你家住哪裏?怎麼到的資料點?都與誰有聯繫?」

我正視著他,繼續保持沉默。旁邊一警察說:「她現在是一言不發。」領導轉身走了,接著又來了幾個小頭目到屋裏吼幾句,便也一走了之了。這時大板牙說他又睏又累要睡一會兒,便讓其他人看著我,他靠著椅子睡覺了。這時已是半夜十一點了,隱約聽到走廊裏那個頭頭的聲音說:「李振玉,李振傑,就是當年在北京遣送時丟的那兩個。」

他的話把我的思緒引到了2000年12月,當時我和李振傑去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被非法抓後送往長春駐京辦事處,就是這些人去接的。當時有幾十名大法弟子,這伙惡人向每位大法弟子要200多元錢買臥鋪,有的大法弟子錢多了,他們也不給往回找。更可惡的是,上車後那些警察睡在了臥鋪上,而讓我們擠在過道裏和熱水間的地上,大法弟子們被四人扣成一串,就呆在水露露的地板上。今天他們還在這樣猖狂行惡,此時我更加清醒的認識了它們,我要立刻鏟除操控它們的所有邪惡因素。

這時,忽然聽到另一間屋子裏「銧當」一聲巨響,警察們立刻奔那邊跑去,那邊亂成一團。這種種跡象使我了解到:除了我們四人,這起碼還得有十幾個大法弟子被迫害。出去的人回來時,那位領導也跟了進來,小聲說:「算了,就怕這事,把她放了吧。」另一位小頭目說:「不行,太早了案情洩露出去怎麼辦?」他們望著我,告訴兩個實習警察說:「看好她,不要出現任何問題。」然後就走了。走廊裏有人不安的說:「怎麼辦?派人送這小胖子(出事的大法弟子)去醫院吧。」

安靜下來已是午夜12點了。發完正念,我已有睏意,但當時我想起同修文章中提到,他受迫害時不讓他睡覺,他眨眼就是睡覺了。我想我也能做到,救人要緊,我先不睡了。於是我一邊發正念,一邊給兩個小實習生講真象。這期間他們的頭頭不時的來看看。

不知不覺天已亮了,我提出要上廁所,大板牙看看我說:「行,上廁所你會說話了,問案子你就不會說話了?上完廁所你要配合我,我就讓你去。」我說:「沒有條件,讓不讓去是你的事,配不配合是我的事。」大板牙無奈,只好讓我去了。回來後,他又試圖想從我口中得到甚麼,但他失敗了。

之後,他們想把我換到另一房間,一個警察要給我打開銬在椅子扶手上的手銬,另一個說:「不行,她不行!」於是他們連椅子一塊把我推到了走廊,那邊去找鑰匙開門,這邊幫警察把我圍了起來。門打開後,連椅子一起把我推到一個有監控的房間。這間房的地上、牆上均有大片的血跡,這就是小胖子出事的房間。他們把我放在屋子的中央,我知道他們是害怕我撞牆反迫害。這時另外房間裏正在逼問李振傑、孫淑英口供,滿耳灌的是:用頭撞牆聲,打耳光聲,電棍放電聲,打人、罵人聲……

我閉著眼睛發正念。警察見我閉眼睛,就往我的頭上澆水,用腳踢我的腿,不讓我閉眼睛。我只當沒有他們,繼續發正念。他們見此情景也就不再管我了。

9號下午,兩位小頭目進來了,他們嚴肅的望著我,小聲說著甚麼。從他們的言語中,我意識到他們想把我與3﹒05事件和小喇叭事件聯繫起來。兩位小頭目走後不久,進來三個身材魁梧、邪氣十足的警察。那位頭頭身高1米74左右,體重約180斤,手裏拿著一個像鉗子似的鐵製品,是一種刑具。他進屋後,把這刑具往辦公桌上一放,看著我說:「就她呀?」

幾個警察虎視眈眈的望著我,目光中充滿了邪惡的氣燄。那位頭頭把我身邊放著的水瓶一腳踢開,吼道:「從現在開始,不許你吃,不許你喝,今天晚上我說了算。」說完他又望著辦公桌說:「到你們這裏來,連瓶水都沒有!」於是國保支隊的警察開始忙著招待他們。我感覺他們是請來專業逼供的惡警。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邪惡陣式,我心開始浮動,人的觀念開始往腦子裏打,我的心開始跳,開始沉,我調整一下心態,對著這幾個惡警發正念。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即使我有做得不足的地方,那是需要我修的;師父說了算,你們這些邪惡因素與邪惡的人都不配來考驗與迫害我。

不一會兒,那位頭頭模樣的惡警手機響了,找他今天晚上有事,他說:「不行,今天晚上我有事去不了。」就摞了。不一會兒,電話又打來了,那個頭頭模樣的惡警離開了。大板牙似乎接到了頭頭的甚麼指示,望著我說:「你能配合我嗎?如果配合,你就說出事情的經過;如果不能,頭頭就要換人了。」這時,我猶豫了,人的觀念開始推理,猜測「怎麼辦?如果不說出我的簡歷,就無法證明我與3﹒05插播和小喇叭事件無關。邪惡使用更嚴酷的酷刑怎麼辦?」

此時,我的人心、怕心開始佔上風,腦海中不時浮現出同修被迫害的慘烈畫面,別的房間裏嚴刑逼供的慘烈叫聲也一直往我耳朵裏鑽。我的防線被摧毀了。深夜,大板牙去別處睡覺了,第二天早上正式給我做了筆錄。我說出了我的個人情況和我這幾年來的每一時間段都做了甚麼,並在筆錄上簽了字,摁了手印,雖沒有牽扯其他人,但也是配合了邪惡。

當天(10日)晚上,警察把我與另外三個大法弟子一同送往雙陽第三看守所,其中有兩位老年女大法弟子,一位中年女大法弟子。車開過了站,從新返回來,這時我悟到:這是師父點化我,鼓勵我要從新做好,看守所不是我們應該呆的地方。於是我開始整理思緒,查找漏洞,我很快意識到:被抓只是表面形式,而根本在於我放不下生死的怕心、私心被邪惡鑽了空子。修煉是嚴肅的,更是神聖的,而我在生死關頭卻選擇了人,而忘記了法。我開始清醒了,我要否定邪惡的迫害,正念正行。

我沉著、鎮靜的發著正念。這時輪到我去檢查身體與衣物了,我注視著檢查的女警,滿懷慈悲的說:「你們這兒不能收我們,我們大法弟子是好人,不應該關在這裏。」女警見我不配合檢查,就自己動手來脫我的衣服。這兒的規定送到這兒的人進號前,要把渾身搜查一遍,把外衣、外褲、鞋子和腰帶交給辦案單位,穿他們的號服。進去前,把衣服上所有的拉鎖、扣子、帶兒、繩等弄下來。我見女警要強行動手,我拼命抗爭。送我的警察慌忙的跑來,把我拖回值班室。我見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國保支隊的警察都在場,就鄭重的對他們說:「三看的人你們聽著,你們別想收我!我會絕食絕水,一切都不配合你們的。我是大法弟子,不是犯人,我絕不配合你們,直至放我為止。我不是嚇唬你們,是正告你們。你們如果收了我,出現的一切後果你們自己負責。」

這時我腦中想起師父講過,一路講著真象,喊著『大法好』,送進去另外空間的邪惡受不了,也得放出來。我開始朝室內所有人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一遍遍的喊著。

兩位老年大法弟子見此情景,開始給警察講真象。那位中年女大法弟子因犯了心臟病,在冰涼的瓷磚地上抽搐著。警察們都沉默、思索著,這樣過了二十多分鐘,看守所把兩名老年大法弟子帶入監室。警察開始打電話請示,彙報,並再三懇求看守所收下我和那位中年女功友。看守所的人看著我們很為難。最後找來兩個男刑事犯,把我拖上樓關入304女號。我始終沒有停止喊「法輪大法好!」

就這樣,我沒脫自己的衣、褲、鞋,沒讓她們搜身,更沒穿他們的號服。第二天(3月11日)上午,看守所的警察叫我出去照相,我不配合,沒出去。他們找來兩個刑事犯拉著我的胳膊,硬是把我拖了出去,衣服也開線了。他們抓著我的頭髮摁在牆上,強行照相,我不配合,不睜眼睛,他們把我的頭髮薅掉了許多。

在號裏,我絕食、絕水,煉功,講真象,背法,唱大法歌曲。下午五點左右,國保支隊的警察又把李振傑和孫淑英送到了看守所,不容我穿鞋,他們把我背銬著拽到樓下,讓我穿上一雙老頭鞋,把我塞到警車裏。我問「去哪裏?」大板牙說:「送你回家。」就這樣他們開車把我送回了德惠。

到了德惠,當地的公安給「610」人員打電話,要鑰匙開辦公室的門,他放下電話說:「這幫人,現在沒事幹了,都上飯店喝酒去了,不讓告訴領導,馬上派人開門。『610』要解散了,法輪功要平反了。」然後他轉向我大聲說:「你們法輪功真厲害,電話系統都讓你們給封鎖了,我們打電話都受限制,唉!現在抓大的也抓不著了,只能收拾收拾你這樣的小嘍囉了。」

我開始對著他們近距離發正念,鏟除操控他們的邪惡因素,讓他們正確擺放自己。警察閒聊了起來,「你入黨了嗎?」「沒入。」「沒入,可千萬別入了,我們這一天,又是開會,又是寫報告,還得交黨費,今天這事,明天那事,我入黨了,都老後悔了。」「610」不法人員回來後,看了我在長春的筆錄,告訴我:「如果核實屬實,拘留十五天就放你回家。」他們連夜把我送到了德惠市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對裏邊的人講大法真象,勤發正念,心態一直平靜。可到20號以後,逐漸感到有一種外在的、莫明的壓力,我不斷的發正念清除,但心裏一直感到好沉、好累。23號我知道他們企圖報我勞教,24號下午,德惠市治安大隊來了三名警察找我,25號德惠市政法科又來了兩個警察找我,他們想尋找證據,羅列罪名,報我勞教。我堅決否定邪惡的安排,與警察講真象,抵制他們的迫害。到了26號早8點,我被無條件釋放。

回到家,我沒感到輕鬆,反而渾身像散了架似的難受,有一種外在的、無形的、巨大的壓力壓制著我。我抓緊時間學法,發正念,清除干擾,但收效不大。後來從同修那得知,我沒闖出來之前,就有同修人心浮動,懷疑我是否會配合邪惡,殃及到他,並出去躲了兩天。我回家後,這位同修更加不安,懷疑我,不相信我,並跟其他同修說怕有人跟蹤我,不讓我去他家。他周圍的同修也都認同了他的說法,加強了這種不正的場,使邪惡因素有機可乘,這些物質對我造成了那種巨大而無形的外在壓力。

寫這些意在提醒同修,我們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師父告訴我們「要全盤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那麼,同修被抓後,我們是不是真能把這件事當成自己的事,理智的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發出強大的正念加持、幫助同修走正、走好,正念闖出魔窟。同修回來後,再幫同修查缺補漏,提高心性。而不是先去議論同修哪裏有漏,哪做得不好。這樣,是不是在承認邪惡的安排,給被迫害的同修增加負擔呢?我回到家,有學法、發正念的良好環境,知道了這無名壓力的來源,所以它被很快銷掉了。而對那些仍被非法關押的同修來講,這種議論無異於雪上加霜。師父在「修口」一節中講「我們按照煉功人的心性要求自己,該說甚麼不該說甚麼,把握好就可以了。」其實,在此之前,我也議論過別人。今天寫出來,意在引起注意:正法進程已到今天,我們在背後議論大法弟子的不足這種現象,嚴重的間隔著同修,抵消著整體的力量。希望我們大家都能引以為戒,時時心有整體,以法為師,形成一個堅不可摧的強大整體。

我寫這篇文章,揭露與曝光邪惡,抑制邪惡,說出我的經驗與教訓。如有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有關責任人與單位如下:
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四大隊副科長 王福軍 電話:13578708383
長春市公安局錦程分局 郵編 130011
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四大隊辦公地點位於長春市人民廣州場,錦水路與光明路交匯處第二棟黃樓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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