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剛上初中,我特意囑咐他:這是個新環境,千萬要做好,要不然就沒法證實法。(他告訴我說他的思想品德課本上有邪惡內容,他打算到那一節課時講「自焚」真象)可是還不到半個月,不愉快的事便陸續開始。在班主任(他的思想品德課老師)眼裏,這孩子簡直難以教化,如果不是期中考試在班裏考了第三名,恐怕就被徹底歸到壞學生堆裏了,老師對他考出這樣的成績一驚一詫的。
有一陣兒我很怕接到老師的電話,惟恐又惹出甚麼事來。有的時候他自己認為做的不對,有的時候說自己是冤枉的。我被搞懵了:因為這孩子內心善良,也懂規矩,這我是知道的。有一次讓他去買黃瓜,他買了好幾根大老黃瓜回來,那黃瓜老的皮都泛黃了,只能做湯,一問才知是有一個與他同齡的孩子在那賣,無人問津,他看那孩子可憐便去買了。去年剛一入冬,他催促我把放在外窗台上的一盆仙人球搬進屋,我沒理會,有一天他自己給搬進來了,解釋說,仙人球也是生命啊,他也會冷的。我做大法的事時,他也從外圍幫我:傳個口信,疊傳單,不該說的替我保密。有時還幫我處理一些善後,單位往家打電話,被他擋回去。有一個晚上停電,我提議出去貼不乾膠,他立即響應,見人多就跟我說話做掩護,還搶著貼了兩張。孩子截然相反的表現,令我無法統一起來,由於法理上不清,我感到一籌莫展。
上個月末的一天,在中學教書的鄰居突然來找我說,孩子用她的租書卡號租了一本書,可能是小說,已有四、五十天了還未還。她的意思是書可能弄丟了,因為不太可能租了這麼長時間看。丟書是要扣押金的。我一聽心裏就有點生氣,想,肯定是背著我借了亂七八糟的書,弄丟了又不肯面對,拖著不說,最後讓我去為他收尾。我告訴鄰居說等他晚上放學問一問情況,再做處理。鄰居還說要是真丟了,誰也別賠,她就說不認識這孩子。我立即否定,我說這樣不好。
等晚上回來一問,他說沒有啊,是不是別人冒寫了我的名字?因我對此事先有了成見,說話時臉色不悅,指責了他一番,他便衝我大吵大嚷,說了些不用我管,他自己知道咋辦之類的話。
第二天早晨他上學走後,我一邊掃地一邊想這事,肯定不是偶然的。那出現在我面前的這件事到底是何用意呢?我先假設事實是他借了書,弄丟了未說,那麼結果就是我去付租金和可能要加倍的書價款,再附帶孩子給鄰居一個不負責任的壞印象;假如是別人冒租,要找到人也不容易,可書是要賠的,我不可能讓鄰居承擔這損失,所以這冤枉錢還得我出。很顯然,不管是哪種情況,結果都是負面的。我肯定了這件事的惡意。可它是針對甚麼來的呢?
我於是想:我有利益心嗎?我肯定了我沒有怕出錢的心,也就是說有這件事來去我的利益心沒啥意義,(去年也因為孩子的事,我被索要了兩千多元錢,當時我以為我有利益心)這樣的話,這件事只能惡意的製造事端。我終於清楚的意識到這是另外空間的邪惡在造事。一上午我發了三次正念,直接針對鏟除這個在孩子身上造事的邪惡。中午放學回來,孩子平靜的告訴我說沒事了。原來是有一天他借了《哈利•波特》,不想看,當天下午就還了,書屋的主人因當時忙未及時註銷。因書確實在那兒,所以書屋的主人也認可此事。
這結果對我震動很大。一是我原來的懷疑和指責被證實毫無道理,那些假設也不存在;二是的確是邪惡生命惡意演化的。因為以往出了類似事,即使孩子覺得很冤枉,也往往是弄來弄去的就成了無頭案。找不到證據支持,或是有人作證,最後迫於某些壓力(我明顯感到那是一種不好的勢力,在表面空間表現為班主任的成見或學校為逃避責任而暗示)而放棄支持,而這次則不同,當我意識到邪惡生命要負全部責任並堅決的鏟除後,事情就起了戲劇性的變化,看似棘手的一件事竟煙消雲散了。如果不鏟除另外空間的黑手,在舊勢力縝密的安排中,這件事又說不定是啥走向了。
書的事就這樣輕鬆化解了,但這件事卻提醒了我:我一下子明白了曾經發生在孩子身上的諸多事端都是舊勢力蓄意所為!而且就在同時我發現了我一個由來已久的執著:希望孩子表現好,怕孩子表現不好。我有這個念頭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已經成了一個很大的執著,而我自己並未覺察。正是這個執著被舊勢力鑽空子了。你怕他表現不好嗎?那就讓他表現不好,怕甚麼來甚麼:怕他跟老師處不好,那就讓他跟老師頂撞;怕他看不好的書,那就讓他看不好的書;怕他跟女同學來往,那就讓他跟女同學來往,還讓我在他枕頭底下看到一個小字條;怕他不誠實,就讓他撒謊,上學去太早了不放心,就讓我看到他被幾個人毆打,怕跟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老師就提醒說他跟校外人有來往……現在回想起來簡直可怕至極。而我卻一直未能識破這些假象,反而認為孩子如何如何,進而再想是否我有甚麼心。
這種對孩子的指責和我自己的「向內找」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使情況越來越糟──這是對舊勢力徹頭徹尾的承認:承認它用這種消極的方式「幫助」我在個人修煉中提高。而沒有站在正法的基點上,看清這是對證實法的干擾,應該徹底否定並堅決的用正念鏟除,同時及時找到促使其發生的真正要去的執著。認識上的糊塗導致舊勢力的干擾沒完沒了。
當我終於理出頭緒,找到了這個真正的執著,我的感覺很輕快。我明白了我的孩子根本就不是老師所反映的,或者是我曾經以為的那樣,甚至都不是「他自己」所表現的那樣,是我的執著促成了那些本不該有的假象。
伴隨我放下這個執著,我也擁有了十足的自信:孩子會是最好的!而我的兒子,也真的立即還原回那個善良、仁義、知理的孩子。我說立即,是因為這變化幾乎就從那個「租書事件」的中午開始了:想起來招呼我一起吃飯;吃水果想起來留一個大的給我;有一天告訴我有一種玉米香腸很好吃,他想買兩個回來給我嘗;晚上他睡覺前囑咐我早點休息,不要看書太晚,我時間緊時,他出去幫我買一下東西,當我告訴他某件事他做的不合適時,便「噢」一聲,表示明白了,而不再強詞奪理;他爸爸早晨去上班,他主動張羅著騎車去送他到車站;最重要的學法也更加主動、積極和踏實,我還發現周歷上寫著「建黨節」的那個日子被他用圓珠筆塗的一塌糊塗。老師的反映也隨即傳來,說這一段表現非常好,本來是要找家長談談的,現在看來沒有必要了。
甚麼事都沒費,只是把執著放下,一切就這麼順理成章的好起來了。原來,孩子就是好的呀!我根本沒有必要去擔心的。其實這個理在半年前同修就與我交流過,她說:我們的孩子應該是最好的!那時候我雖然知道應該是這樣,但我沒有信心,感覺自己那一念很飄,今天我終於修出這堅定的一念:我的兒子會是最好的!學大法的孩子一定是品學兼優的!
於是我在聊天中告訴兒子,我堅信他會越來越好,他非常認同,並跟我說:「已經在變好。」而當我告訴他我以前覺得他應該做好是因為他是我的兒子,現在我不是這樣的想法了,他會做好,是因為──在我稍稍的停頓中,他非常準確的補充上「學大法」。
我很慚愧由於自己的執著而拖累孩子這麼久,同時感動於放下執著後法的展現,我知道了為甚麼過去我對自己的一念及由此而產生的力量是在放下執著後昇華上來的,同化於那一層法時,法所賦予我的力量──那是法的力量。
進而有以下的認識:就是當我們暫時不明白某個法理或者知道了某一法理,卻看不到法的展現時,那一定是在修煉中我們還沒有同化到那一層法理中去。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儘快找到自身那個阻礙我們同化法的因素,昇華上去。而對於師父的法,我們除了謙恭和感恩,任何疑慮或其它的想法都是無知和罪過。
文章快完稿時,我又聯想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有些同修之間長時間的隔閡,指責,僵持不下會不會與我的上述經歷有相似之處呢?還有就是我們應該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存在,就包括上述的去執著,其實也應該不承認舊勢力的插手,與我們修煉有關的一切人與事都應該由師父來安排,我們只要師父的安排。
這篇稿從下筆、修改一直到謄寫、完成的過程中,我感覺我要表達的東西一直在變化,最初我想說的是修煉人的一念有多重要,你認為他壞他就變壞,你想他好他就變好,後來覺得要表達的是發現並去掉執著有多重要,但最後我發現這兩樣都不是本質,它們中都包含著對法的信有多重要,一個學大法的孩子我根本沒有理由擔心他的品行會不好。於是就這樣順路寫下來了,僅僅是我個人在修煉中的一些體會,與同修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