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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在提籃橋監獄慘遭毆打 母親要求追究不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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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20日】法輪大法學員周斌被邪惡劫持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迫害,2005年2月24日,周斌在雙手被銬、關在小監的情況下,又被惡警指使看管犯殘暴毆打,致使其下身生殖器部位被打成重傷。據報導,在實施了流氓迫害之後,這幫流氓警察又試圖掩蓋真象,指使犯人講假話、做偽證,以此來欺騙打著人權幌子的上級、欺騙世人。

針對此事,周斌的母親向上海市有關部門寫信反映情況,要求追究有關監獄警察的相關責任,保障其兒子一切法律所規定的應有的權利,如申訴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保障,衛生條件的保障,正常探視、通信的權利,等等。


致:
    上海市市長 韓正
    上海市司法局局長 繆曉寶
    上海提籃橋監獄長 喬利國
    上海提籃橋監獄青中 歐利剛

各位先生:

你們好!我的兒子名字叫周斌,作為一個法輪功學員,現在被非法關押在上海提籃橋監獄二監區青年實驗中隊。這次接見,我的兒子對我說2月份在提籃橋遭到了非人的毆打,致使生殖器部位受重傷。而且這種毆打是經常性的,我的兒子在提籃橋監獄並沒有得到和其他服刑人員的相同待遇,如不能經常洗澡,不能放風,不能活動,一天到晚被強迫坐在監房裏,而且每天還要承受看管人員的惡言惡語、動手動腳。而且我和兒子的正常探視也沒有保障,這次接見前曾有5個月不能正常探視。所有這一切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我在接見時常常能聽見犯人家屬講自己親人在監獄裏怎樣受苦受折磨,當然有些犯人的家屬們是不會當著你們的面去講這些,現在我能更加深刻理解那些家屬們的心情了。在以往的接見中,由於有其他監獄警察在場,我的兒子周斌和我講話時也只能支支吾吾,不方便講他在監獄裏受到甚麼樣的待遇。但是有時我能看出他的艱苦環境。有時周斌就直接告訴我他曾經受過犯人的毆打、有時甚至是監獄警察的直接威脅。

我是一個有兒女子孫的過來人,見慣中國的各種運動。雖然不精通甚麼法律,但是我卻知道人人都應該有良心,都應該有正義感。我也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作為一個最基本的人來講,不管他現在的身份是甚麼,甚至是在押的囚犯,但是都應該給予他最基本的權利。我跟提籃橋監獄打交道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也知道一些監獄裏面的宣傳。我經常看晚報,也時常有提籃橋有關人性化改造的話題。這些發生在提籃橋監獄裏面的惡性事件和整個媒體所宣傳的人權、人性的論調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有人跟我講,如果你的兒子能和法輪功「決裂」處境就會好很多。我不知道這個說法是否成立,但是我的兒子只是因為他堅持修煉法輪功,就被歧視、被虐待、乃至被毆打,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我的兒子告訴我說,由於他不服從對自己的判刑而寫申訴材料,經常被拒絕而且有重壓不允許他寫申訴。經常因此有看管人員對我的兒子打罵相加,這些人甚至會說是某某警察指使或者暗示他們這樣幹的。不知道各位政府領導對這些是甚麼看法?又有甚麼建議?我知道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就是思想權,如果連思想權都要剝奪,那會是甚麼結果?憲法所規定的各種權利有沒有保障呢?再反過來講,人的想法也只有自己知道,外在強加的剝奪只能導致謊言和欺騙。如果有人對於謊言和欺騙津津樂道甚至不擇手段的炮造,又有誰能理解呢?如果是當權者這樣做,這是甚麼樣的當權者呢?

各位先生作為政府領導,司法領導,肯定比我精通法律,比我知道法律的根本意義所在。大道理我不會講,其實也不需要講。如果事實上發生了虐待、毆打事件,不需要再多講甚麼,誰是誰非,很清楚。我給各位寫這封信的目的也很明確:各位領導忙於日常事務,這件被不法人員認為的「小事」你們可能不知道,那麼請您了解一下;了解之後,我想知道各位領導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如何處理這件事情的。我兒子的境況一直不好,和監獄管理有直接關係。

作為一個母親,一個被毆打的關押人員的家屬,我向我們社會的管理者提出我的一些要求:

1. 請保障我兒子一切法律所規定的應有的權利。如申訴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保障,衛生條件的保障等等;
2. 保障我們正常探視、通信的權利,我們經常不能正常接見,有時信寫了有收不到;
3. 對這次打人事件徹底調查,追究行兇者的責任;
4.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求追究有關監獄警察的相關責任,打人的人是否受警察暗示或者指使,也請予以調查;
5. 請有關部門加強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或者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如果有相應的法律途徑可以解決,我也可以考慮使用。作為一個兒子生命時時受到威脅的母親,我的心情您應該可以理解。我期待您的回覆。

此致


周斌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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