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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絕食70餘天 丁彧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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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18日】我叫丁彧,因修煉法輪功,於2002年9月11日被投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關押,刑期五年。

2002年9月1日早6點,我們18名大法學員從牡丹江市看守所出發,於中午11點左右抵達女監。下午1點左右,我們開始一個個被幹警領走了,我被一名幹警領到小號的一個房間內,由現任看守隊林冠(男)和兩名女幹警負責轉化我。我被強行蹲在地上和他們交談,其間不斷有幹警前來詢問:「還沒搞定啊?」有的人勸兩句看不聽就走了,也有幹警惡狠狠的搧嘴巴子,踢幾腳也走了。

集訓隊於暢(現在九監區)進來後,讓我靠近她蹲下,問轉不轉化?寫不寫保證?我說:「大法這麼好往哪轉啊?不寫保證!」她惡狠狠一腳把我踹倒在地,又命令我蹲過來,問一句打幾個嘴巴子,踢幾腳,打累了喘口氣再打,實在不行了也走了。林冠幾個人晚12點鐘左右,看我仍不轉化,一下躥到地上揪住我的長頭髮,拖起我瘦小的身體掄了好幾圈。當我披頭散髮含著淚水被領回三樓中廳時,已有好幾名同修在那裏了(董林貴、劉坤、趙欣、孫貴芝等),看到她們的模樣,我知道她們也遭受到了和我一樣的迫害。

林冠跟當晚值班幹警耳語幾句就離開了,晚上2點左右我們剩下的8名同修戴背銬和衣睡在地上的行李上,度過了初來女監的第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對我們全身搜查,在中廳眾目睽睽之下,要求我們脫掉所有衣服,不服從就強行執行,並要求每人下蹲三次,以便檢查陰道內是否夾帶物品。在這裏我們毫無人格尊嚴,參與搜身的犯人高紅霞(現在小號任雜工),幹警王亞麗(現任巡邏隊副隊長),集訓隊姚傑拿過犯人找來的一些破舊囚服讓我們穿,讓雜工犯人給我們剪頭,一剪子下去,有的地方都露出頭皮來了,有點像文革時搞的陰陽頭,這是殘害人身心的另一種方式。接下來是十幾天的「強制體能訓練」,走正步、立軍姿、做體操,不合格就在烈日下曝曬半小時。劉坤當場被曬昏過去,被送到醫務室搶救。現在七監區的孫貴芝說:「我是煉功人,只煉功,不練體操。」50多歲的老人一遍遍被罰蛙跳(雙手後翹,下蹲向前跳),後我們因不報告自己是犯人,被王亞麗、鄭傑(八監區大隊長)掄了幾個嘴巴子,並罰站開飛機(雙手後翹,上身半蹶)。拳打腳踢是常有的事,睡地鋪、戴背銬,由當時獄政科犯人王丹、呂迎春(現集訓隊)看管,當時王亞麗任集訓隊隊長,負責迫害我的是鄭傑、姚傑。

2002年10月份,我被分到八監區。在八監區大法學員的「吃穿住行」都在五聯保犯人的嚴密監控下進行,互相之間不許交談,有的大法學員連日用品都沒有,也不允許其他大法學員給提供;更有甚者同在一室也不許交談,不許到室外放風。因我不承認強加的犯人身份,不在衣物上加蓋「犯」字,有時我弟弟接見他們不讓拿東西,有時只拿東西不讓接見,最長一次半年多才讓家人接見。我母親的來信多次被扣留。

2003年4月大法學員們開始陸續罷工抵制這種迫害,任淑賢、王洪傑等人被加戴戒具,反銬雙手,腳尖點地十字架型吊在監舍鐵床上,由犯人王鳳春(已出監)、張明美等人看管長達20天之久,任淑賢雙腿浮腫,皮膚皸裂。

2003年7月初大法學員張淑哲、趙欣在獄長領「五查」參觀之際,向獄長反映情況,被關入小號,之後我與張淑琴、呂玉君等人也拒絕出工抵制迫害,每天早上「五聯保」,犯人王曉東、李鐵麗、王文傑、劉麗等人將我從監舍走廊一直拖拽到樓下,再拖到車間三樓,衣服褲子鞋都被拖壞了,後背磨破了,脖子被勒出一道道血印。有一次大頭朝下被拽上樓梯,我差點被勒死過去。白天反綁坐在車間辦公室冰涼的水泥地上,王愛華等人也被拖進來,被犯人楊平、李桂香(現五監區)連扇帶打。呂玉君被吊在暖氣管上,雙手拳過頭,腳尖點地,整整一宿沒放下來。我也被綁在凳子上,犯人李貴紅(現已出監)用竹條使勁抽我的腿上、身上。獄裏最終同意了我們不出工的要求,7月中旬車間的30餘名大法學員回到監舍。

2003年9月初,獄裏派出獄偵、獄政、教改、衛生科聯合轉化八監區大法學員。開始我們每屋三、四個人分別反綁坐在各自居住的監舍水泥地上,我和田貴青、賈淑英、趙欣四人由犯人顧文娟(已出監)看管,不許洗漱、睡覺、說話,反綁吊坐在地上,最嚴重一次我們雙手反背吊在鐵床上最高處,腳尖點地,20多分鐘後手就發麻變青,胳膊肌肉被嚴重拉傷,大粒汗水和淚水流下來,一小時過後,道長趙豔華通知都放下來時,很多人的胳膊、手都不會動了。

十幾天的時間裏同修先後被拉到後院男犯監區強制「訓練」,每天早上都可以聽到同修被拉拽時的哭喊聲,當時帶隊的有鄭傑(大隊長),張春華(專管法輪功的副大隊),八監區幾乎所有幹警都參與了此事,誰當班誰跟隊,犯人是專門抽調上來的,有王鳳春、趙燕、郭淑賢、王麗紅等人,四大科室十幾名幹警由教改科長肖林帶隊,又從服務大隊抽調了十幾名犯人協助迫害。打、罵、踢、拽、罰蹲、跑步、吊掛在鐵欄杆上,用電棍電、打,每人一天只給幾口飯吃,不讓喝水,68歲老人王淑芝也不例外。

晚上這些大法學員被關在舊樓被稱作「拐巴子」那間屋的地上,拴在一根竹竿的兩頭,一個動就全動,不允許閉眼睛、睡覺、洗漱,有時上廁所也不給打開手銬,稍不服從就連踢帶打。王愛華被綁吊在窗戶的鐵欄杆上,被犯人王鳳春、黃鶴等人打得渾身青紫,面目皆非,張豔芳(獄中得法)被扒光褲頭用木棍、小白龍(塑料管)抽打,又用鹽水往上抹,為掩蓋其令人髮指的罪行,她們二人被送到小號40餘天,剛進去時原來認識她們的幹警都認不出來她們了,惡警們對外宣稱送進病號養傷了。

犯人王鳳春拿著將近一寸見方的木棍打我和張淑哲、裏玉書、王洪傑的腳骨頭上,棍子打折了又換一根,在以後一年裏我們腳總是不時的疼痛。最後我們也被綁在一根竹竿上,不允許閉眼,犯人趙燕(哈市人已出監)把牙籤折斷支我們眼皮,拿帶針頭的針管往我們眼睛裏哧水,不允許睡覺,睡覺就用棍子打,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不許坐墊,不許穿棉衣。當時舊樓改造,10月的涼風從剛換上塑料鋼窗與牆壁之間的大縫子中吹進來,徹夜無眠。

大家開始絕食抵制迫害,第三天灌食張淑哲因身體虛弱,當時被灌得大小便失禁,手腳不停抽搐,緊急搶救後被安置在一張海綿墊子上繼續灌食,我們幾個人一直被反扣坐在地上,給我們灌流食,從鼻子插進一根長約1米、粗6-7毫米的膠皮管一直下到胃裏,24小時不取出,鼻腔、咽喉腫痛、發音困難。第六天我開始出現神志不清,高燒39度,衛生所商曉梅檢查後強行給我打退燒藥,並將胃管取出,發現胃管底端已被胃液腐蝕潰爛。自此我們每6天被取出一次胃管清洗,長達50天之久,其間每天灌食兩次(一次奶粉、一次玉米麵粥,每次14管共350毫升),為讓我們喝水,裏面加入大量食鹽,一袋500克食鹽6個人用,不到一個星期就用光了。更有甚者大法學員劉麗萍一次就被灌了半袋鹽,當時劉麗萍大便失禁,拉黑水,嘴裏兩側的肌肉鹹得發木,失去知覺,道長趙豔華還說:我這是為了你好。灌食過程無獄醫在場,完全由犯人宋麗波、郭淑賢操作,11月初結束了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

2003年12月五監區大法學員因反對犯人的管制被強行拉到外面凍,不許穿棉衣,不許戴帽子、手套,趙亞倫甚至穿線衣線褲被埋在雪裏,為了抗議這種慘無人道的對大法學員的迫害,我們八監區大法學員集體絕食,要求停止迫害。20幾名絕食的大法學員每天被吊掛在各自居住的監舍裏,晚上集中在「便衣庫」戴背銬坐在水泥地上,不許睡覺,由犯人郭淑賢、顧文娟等看管。11天後劉麗萍、張淑哲、我三人被當作組織者關入小號,在小號因盤腿我被幹警曹靜雲用涼水從頭澆到腳,並強行光腳站在水盆裏,雙手反扣吊在鐵欄杆上一天之久,棉衣棉褲澆透了,凍得渾身發抖。劉麗萍、張淑哲坐在鋪板上也被澆了好幾盆水,12月29日解除禁閉。

2004年3月1日因不服從像犯人一樣管理,不點名、報數、不穿囚服,我、張淑哲、劉麗萍三人又被關入小號長達9個多月。大法學員進小號一律戴戒具(雙手反扣、鎖在地環上)每天兩頓玉米粥,幾根鹹菜,有時鹹菜太淡已發霉變質。晚上不給被褥,我們三人頭枕腳圍成一圈,凍得徹夜難眠;戴反銬躺著,手臂肩膀一會兒就又疼又麻,經常調換姿勢。4月中旬我們開始絕食抵制無限期關押,三天後強制灌食,因為是流食,身體承受太大,我們堅決不配合,小號程麗幹事通知八監區隊長張春華指使犯人宋麗波、趙豔華等人強行將我們反扣吊在鐵欄杆上,雙手舉過頭頂,為不讓我們拔管,頭上、臉上纏滿膠帶,口鼻都不露出來,只給眼睛留條縫。但我們還是一有機會就拔,最後獄裏只好決定每日給插四次管。

第七天他們找來家屬規勸,鄭傑給家裏打電話,傳達獄長劉志強、科長肖林的要求,讓家屬給買白蛋白,並要求家屬簽「生死狀」,即絕食期間生死與監獄無關,由家屬承擔責任。我父母未簽字,此事鄭傑、張春華、黃靜、肖林等人都知道,肖林和我父母談過,因獄裏要求,父母買了二支白蛋白,250元一隻。這種藥品是身體極度虛弱,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危重病人使用的,另外每隻白蛋白還需配用1000元左右的脂肪乳點滴7小時以上才有藥效。我們絕食7天身體還不是太虛弱,根本不需要使用白蛋白,而且沒有脂肪乳,只點滴3、4個小時根本達不到效果。其實這是獄裏對我們在經濟上的一種迫害方式。

因長期關押小號,加上灌食,我們身上又酸又臭,經多次要求,來到小號二個多月後,我們被允許可以更換內衣,每半月洗一次澡。後經大家一致要求,又要來被褥,但由於我不按他們要求鋪白單,10天後又把我的被褥撤走了,直到8月份時才給。7月夏天太熱,因為我們半個月才能洗一次澡,頭髮經常又髒又癢,一次大法學員王洪傑早晨放便時間用涼水、肥皂洗了頭,被犯人呂春光一把將臉盆掀翻,還給了兩個耳光,並將手銬扣到肉裏。

7月4日小號內大法學員張淑哲、劉麗萍、楊秀華、王洪傑、蔡密和我再次絕食抵制長期關押,這次我們遭受了更加殘酷的迫害,為了給我們灌流食的目地,在我們關押五個月小號,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仍將我們吊在鐵欄杆上,雙手反銬,並用繩子拉著拴在走廊一頭的暖氣管上,幾乎沒有緩衝餘地,一會雙手就又疼又麻,雙膝、雙腳也被繩子緊綁在鐵欄杆上,頭上纏滿膠布,只留眼睛,口鼻也不例外。當時施暴犯人是雜工犯人呂春光、宋淑波、任秀麗;灌食的是衛生所商曉梅。

在絕食期間,我也曾因煉功被加戴腳鐐,背銬一個月有餘,當時我全身浮腫,雙腳發炎,紅腫像饅頭一樣,仍被戴腳鐐子掛在鐵欄杆上。獄衛生所院長診斷為心臟病、高血壓,並因長期營養不良沒有陽光照射,渾身浮腫。我和張淑哲因不配合灌食,曾多次被商曉梅、宋淑波、呂春光等強行注射「冬眠靈」,幾天都昏昏沉沉不清醒。

到9月16日我絕食70餘天,身體極度虛弱,打點滴扎7-8次都不回血,血液呈黑紫色,被由小號調出,在舊樓一樓一個房間由八監區四名犯人(張春光、申秀坤、王文傑、姜衛平)包夾「單獨管理」。不許和任何人接觸24小時監控,孤獨、寂寞遭受另一種精神上的摧殘。到10月8日,我吃飯20餘天後,由於仍不服從管理,再一次被投入小號。我被關在男犯小號的五號房間內,是那裏唯一一間有上水的房間,潮濕、陰冷,地上水跡從未幹過。四面牆壁有兩面已完全濕透、發霉長毛、兩面半濕,後來發展到頂棚也開始漏水,水滴滴在我睡覺的鋪板上,棉被都被濺濕了,半夜我只好喊當班陳秀蘭幹事將我換到另一塊沒水的鋪板上(24小時加戴戒具無法自己換位置)。此事我曾多次向獄政科楊立濱、小號王亞麗隊長及當班幹警反映,請求調換房間均被拒絕。11月30日我再次被調到舊樓四層單獨包夾,40天解除,結束長達10個月之久的摧殘。

現在大法學員因學法、煉功,不穿囚服仍在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一月份五監區十幾名大法學員被關在監舍吊掛,上私刑,並時常遭受幹警及犯人的打罵,迫害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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