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四川省眉山地區某縣城的一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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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15日】我把自己親眼目睹的事實真象寫出來,讓廣大政府官員及廣大民眾對「法輪大法」也就是「法輪功」有更深了解,從而消除對法輪功的誤解。以下真象材料沒有一點文學誇張和藝術加工,為了煉功者的安全,不寫出真實姓名,這些真象材料都採集於四川省眉山地區的某個縣城。

真象一:98年3月的一個星期天,在某縣一個化學總公司的禮堂內,整整齊齊地坐著幾百人,他們在一起認真讀《轉法輪》,認真談學法體會,會場上沒人隨意走動,沒人說話,沒人抽煙,場內氣氛和諧、祥和。有幾個從外地趕來教煉功動作的學員都是自願來的,吃住車費全是自費,他們非常耐心,不厭其煩教新學員。為期三天的租用場地費都是學員之間主動拼湊來的。學法會結束後,那些學員不分彼此,主動將桌椅板凳搬回原位,地面清掃得乾乾淨淨,他們都是沒有登記過名字,自由來去自願的,並沒有組織,為何他們有如此驚人的表現呢?他們的行為都是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而自束其心的。這部大法確實能讓人棄惡向善,使人類道德回升。

真象二:99年5月的一天下午六點左右,我與兩位修煉法輪大法的朋友一道散步,走到一段公路旁,他倆不約而同彎腰去撿路面上的許多碎玻璃碴子,直到撿乾淨後,再將碴子丟到較遠的垃圾桶裏。當時我看到他倆撿碴子時覺得好笑,這段路今天不知有多少名縣級領導幹部路過呢,有誰去撿呢?(這裏是他們上下班的必經之路)。於是我好奇地問:「你們為何去撿那玩意兒?」他倆說避免劃著別人的腳。哦,原來你們都是煉法輪功的。看起來,這是一件平常事兒,我的思想為何與他們相差如此遙遠呢?由這件事知道「法輪大法」真是了不起。後來,當權者不准民眾修煉「真、善、忍」,這兩位煉功者都去向政府說出他們的真心話:「法輪大法是正法」,一名被判勞教兩年;另一名也被判勞教兩年,因不說不煉法輪功,被惡警打斷四根肋骨。

真象三:一位女退休教師,她愛人是一名公安退休幹部。女教師因體弱多病,她有緣得到大法,通過修煉,真正按《轉法輪》書中的要求去做,這位教師的身體發生了巨大變化,久病多年的幾種病消失了,由於她身體的改變,使她原來不相信法輪功有多麼神奇的丈夫也走上了修煉之路。她為了讓更多像她一樣被病魔纏身的人解脫痛苦,自己拿錢買大法書送給經濟困難的人,自己還買了一套方便攜帶的較貴的音響放大器,到本縣最邊遠的地方去洪傳大法。我問她為何這樣做,她說要讓更多的人知道大法的美好,要讓人類更多有緣的善良人修煉大法,這樣我們的人類社會會更加純淨,更加繁榮。多麼高尚的品質啊!由此可見,法輪大法能使人的心靈純正美好。後來,99年7.20以後,因為她煉法輪功被當地公安用哄騙的手段帶到拘留所,進行強行洗腦,關押一月之久。她的兒子因說一句:「法輪大法好」,也被送去拘留所關押,直到她兒子單位的領導出面用錢擔保才放出拘留所。

真象四:一位年輕的男性修煉者,他曾經是一個知名的賭棍兒,哪怕胃疼得很厲害也不忘記去賭,有時邊賭邊吃藥。他因胃疼病去過很多家大醫院就醫,見效都不如意,求醫無效。後來經一位醫生給他推薦《轉法輪》,從此走上了修煉的大道,不僅胃疼病好了,而且也不再去賭場了。一天,他在公園打坐煉功,路過這兒的一個了解他的人連聲稱讚,這個法輪功太好了,居然能夠使這個賭棍兒靜得下來。99年7.20以後,身心受到莫大好處的他去北京上訪,只為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就被當地公安部門判了四年勞改。這世道究竟怎麼啦……

真象五:一位年輕的女性修煉者,97年前在外面過著不正常的生活,家人再三勸導也不聽,後來她有幸在98年3月得到《轉法輪》,被書中的法理深深吸引,她得法後主動向家裏人說,以後再也不出去做那些不好的事了,一定從新做人。她真的做到了,家裏人都很高興,都知道是法輪大法改變了她,家裏人都從內心深處感謝法輪大法的救度之恩。99年720以後,她也和其他煉功者一樣成為堂堂正正的敢於說真話的一位煉功者,也是只為說一句真心話:「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判了兩年勞教。這世道公平嗎?

真象六:一位女教師,97年底得大法,1998年──2000年連續三年被評為縣局級先進教師,她勤奮工作,積極努力,業績顯著,99年3月加入××黨。在此期間,她處處替別人考慮,嚴格要求自己。並在97年中把自己晉升工資的機會放棄了,說是讓比她年紀大的老師先晉升工資,以後機會還會有很多。2000年寒假期間,她因其他原因上北京了,她到北京,也沒忘記自己的工作,將自己上課用的備課本也一同帶去了北京,在北京空餘時間她還不忘備課。就因她這一次上京,她便被迫害,工資降兩級,因上京一事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之久,後來,又被哄騙到拘留所強行洗腦關押一月之久。她的家人為了讓她早日出看守所、拘留所的門,被當地公安人員勒索現金先後兩次,金額大約四千元左右,她家裏人沒說清具體金額。當她第二次被關押在拘留所時,她學校校長和總務科主任去她家勒索現金一萬元整,說是交甚麼上京的車旅費(她上京的車旅費在她第一次被關押在看守所時,公安就把她身上帶的三千元人民幣作為車旅費全部沒收。),她被關押在看守所時,家裏人用5000元錢作擔保才放出來,放出時看守所本應退90多元錢也沒退。這5000元擔保費後來被公安全部沒收,理由是說她還在煉功。從這個教師所遭受的經歷不難看出,這世道誰正誰邪,這些事也該讓人們好好深思深思了。

真象七:該縣在2000年去北京上訪者有14名,這14名煉功者身上的所有共計二萬元現金和隨身物品全部被公安局沒收,在當地看守所關押後家人交的5000元保證金也全部被沒收。該縣公安部有關人員為了宣傳他們的政績,弄虛作假,編造謊言,在人民日報發表了文章,說某某煉功者轉化後政府給她安排了就業,其實這個某某煉功者至今也沒就業。

「偏聽則暗,兼聽則明」,我誠懇而又嚴肅地向各級政府領導官員們提出一個建議:作為當權者,應該更加深入更加廣泛了解法輪功修煉者,做到實事求是,把錯案糾正過來,這才是真正的弘揚正氣的壯舉,只有這樣中國才有出路,我也相信法輪大法會給人類開創新的文化,會給人類帶來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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