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抵制迫害,破除惡警的綁架圖謀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3月26日】以下是一次正念破除惡人陰謀綁架的心得,寫出來與同修共沐師恩。

一、師尊呵護 正念正行有法在

2004年11月6日中午,我正在專注的看146期「明慧週刊」,不修煉的老伴看《轉法輪》,以至警察進了屋才發覺。這個警察接觸過,給他講過真象。

他拿過週刊,說要自己看,不會交所裏。還說:「《轉法輪》我就留給你學吧。」臨走時,扔下了一句話:「把你的東西最好收拾一下,我看到了沒事,國保看到了,非把你弄走不可。」

老伴謝謝他好意提醒。我則悟到是師父借他的嘴點化我,有所警覺,馬上收拾床上床下的大法書及真象資料。裝箱後,還沒來得及轉移走,剛拿走週刊的警察就闖了進來。一直奔這屋,進門就翻,搶走了《轉法輪》、兩張真象傳單還有牆上貼著的「善待大法,天賜洪福」的大福字。我當時沒有怕,向他們講真象,並制止他們亂翻。

一惡警(後來知道姓劉,指導員)說他是執行公務。我告訴他:「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是執法犯法。」他一愣神,不翻了,逼問我明慧週刊和真象資料是哪來的。他問我還煉不煉,我告訴他「煉!」

他說:「如果煉,就槍斃你,還煉嗎?」回答:「煉!」他說:「你沒有書了,我看你還怎麼煉。」我告訴他:「法在心中,在腦子裏。」

惡警劉某拿起了「明慧週刊」說:「這裏管我們叫惡警。」我告訴他:「你完全可以不做惡警,明白真象的警察不會做惡警。」一開始拿走週刊的警察悄聲對我說:「他沒想交書,是正好被所長發現的。」我告訴他:「人自己做甚麼事,無論好壞,都要自己承擔的。我們大法弟子無怨無恨。」我就向他們講真象。

後來,惡警劉某問我還想說甚麼,我說就想告訴你法輪大法好。然後他拿過寫好的筆錄叫我簽字。我意識到不能配合邪惡,不給簽。劉某最為邪惡,他拿起《轉法輪》威脅我,如果不簽就要撕師父法像。當時心中咯登一下。

這時師父的話在耳邊響起:「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堅定的說:「不簽!」並告訴他你撕師父的法像會遭報的。他說:「我不信,我撕多了。」邊說邊撕,老伴看到這種情況,妥協的說:「我給簽,保證不煉了不行嗎?」我說:「你代表不了我。」並把寫好的筆錄抓過來撕了。

他撕了師父的像,我心中已不能容忍,表現上也就不夠善了,行為也有點過激。

可這一下捅了邪惡的氣管了,但也震懾了邪惡。他們怎麼也想不到,我一個法輪功弟子敢對他們這樣。劉某大喊:「還從來沒見過有人敢這樣!」氣氛一下子緊張起來。他打電話叫來了警車,又來了幾個警察,所長也來了。劉惡警說:「是你乖乖的跟我們走,還是我們動手。反正今天非辦你不可。」我告訴他:「我是不會跟你走的,我不承認你。」就這一念,上來的兩個小伙子說甚麼也拽不動我,我一個奔60的老太太腳下就像生了根似的。他們拽不動我,就猛的把我的胳膊反背過來往下按。

這時一念打入腦中「曝光邪惡」。於是我大喊:「警察抓好人了,壞蛋抓好人哪!」邪惡是怕曝光的,他們鬆開了我,說:你喊甚麼?我繼續大聲喊:我是煉法輪大法的,堂堂正正的做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犯了甚麼法?你們警車堵門。沒有任何手續綁架我是執法犯法;老百姓要不知道不以為我幹了甚麼壞事了呢,搶了銀行呢;我就是要喊,要告訴大家真象,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的自由。我們煉法輪功的是好人,在自己家裏看書就要被抓,這不是迫害是甚麼?

當時圍觀的人,買東西的群眾雖沒有人敢站出來說句公道話,但邪惡已啞口無言,自己就軟下去了,這使我想起了師父的話,「念一正 惡就垮」(《洪吟(二)﹒怕啥》)。

二、正義譴責迫害

惡警自己找了個台階說本沒想把你帶走,那個劉某在所長的授意下又草草的寫了個筆錄。所長說:「好話說了有一車了(軟硬兼施),你說都敢說了,卻不敢簽字,你看是不是你說的話,你簽個名字,我們就走,你接著煉。」又轉身對我老伴說:「這件事你能辦你辦,辦不了我們還得把她帶走(自圓場)。」老伴開始勸我,我說:「我是怎樣一個人你最清楚,你了解我學大法後身心各方面的巨大變化,你也目睹了今天這件事的整個過程,你說咱招誰惹誰了呀,犯了甚麼法?要受這迫害。」老伴醒悟了,轉向惡警說:「就是啊,一個老太太身體不好,煉功煉好了,甚麼壞事都不幹,你們沒完沒了的這是幹甚麼的?這是幹甚麼呀?還拽胳膊拽腳的,這麼大歲數了,要是拽壞了怎麼算?」

我也向他們講真象。所長說:「是,國外都煉,可是在中國不行,你可以到外國煉去,我們不管。不過我們是幹這個的。你看是不是你說的話?」我看了看,沒有一句不符合法的言行,看到最後一句我樂了,警察記的是:我要記住法輪大法好。我想:我要證實法。就在上面又寫下: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過程中,老伴加以阻止,所長說:「寫、寫、寫,別管她,讓她寫,愛寫甚麼寫甚麼。」我簽上名字。他們一句話沒說,拿起就往外走,我追到門口告訴他們:千萬別迫害大法,記住法輪大法好,善惡有報。

在場的人都聽到了。七、八個警察誰也沒說話,我看見所長笑了,鑽進警車,跑了。

目睹整個過程的百姓說:「政府真是不講理。警察不是好東西,別理他們。」勸我老伴別生氣。

後來,別人告訴我,老伴心有餘悸的告訴兒子說:「警察不會放過你媽的,要真把她關起來,咱的生意還怎麼幹呀?」兒子說:「該怎麼幹,還怎麼幹,他們真把我媽抓去了,我去給送飯。我媽是對的,您別管。」

整個過程我沒有怕,一切都是那麼自然而然的就那麼去做了。我覺得這也是一個講真象的過程,對那些還有善念在的警察也要講真象。但願他們有醒悟,但願他們能得救。

三、「明析不足再精進」

在老伴的協助下,我們馬上平安的轉移了沒來得及轉移的大法資料。

過後,老伴認為他們一定不會善罷甘休,我也有人心浮起:萬一他們開了拘留證再來拘我怎麼辦?在用人心想對策。天黑了,蹲坑的小車(沒用警車)停在門前的馬路邊。我馬上意識到自己和家人的念不對。隨即正念開了門,向外走去,車馬上開跑了。老伴害怕的把我送到了別處。

暫時離開家後,我想這一切也不是偶然的,究竟是自己哪裏有漏被邪惡鑽了空子?

細想,發現了很多的漏。而且漏也是一個隱藏著另一個,一環套一環。找到了線頭,一扯也就全開了:

(一)、「幹事心」

我所在的這個鄉修煉人不少,可真正走出來的卻不多。我心中急,人心摻雜著幹事心,在幹事心下又隱藏了不易覺察的「顯示心」,雖沒說出來,但心中有太多的自我。在這些人心的帶動下,「歡喜心」也起來了,不理智了,認為目前邪惡被清除的所剩無幾了,環境也寬鬆了,真象好講了,忽視了同修的提醒。其實自己也知道,邪惡一直沒有放鬆對我的監視和蹲坑。可我不理智的認為:我不承認它,它就沒招。而不是及時堵漏歸正。在歡喜心的作用下,大法書籍和資料在床上、床下和枕頭下隨手可拿,隨處可見。明慧週刊期期看,但對刊頭上師尊的法「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理性》)卻沒入心。不在法上就不理智,怎不給黑手以迫害藉口。

(二)、發正念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有這麼多的人心在,發正念時各種念頭時不時的打進來,導致我不能完全靜下來。一旦完全靜下來,又發現時常迷糊。這個狀態已持續了有幾日,也引起了自己的警覺,知道狀態不好,還未來得及調整,邪惡就撲上來了。如果不是師父的慈悲呵護,後果不堪設想,這也是一次教訓。

怎麼辦?及時補漏,歸正自己。

在法中,在磨難中,在摔倒中走穩修正,擺正基點。不承認邪惡不等於不理智。也不能在邪惡的壓力下甚麼都不幹了。此事發生後,一小部份同修認為「現在緊了,內緊外鬆」,所以「刀槍入庫,馬放南山」就不動了。我覺得這種狀態也不對。風雨中的五年我們又何嘗不是這樣頂著邪惡走過來的呢?想想大法弟子是眾生得救的唯一希望,想想我們肩負的重任,我們又有甚麼理由不加倍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呢?

我雖然修的還不好,還有很多人心,還存在漏,但我是在大法中修煉的生命,早已把命運和大法溶在一起,迫害大法就是迫害我,迫害我也是迫害大法。它在這裏把黑手伸向了我,那好,打到邪惡的老巢,到北京近距離發正念去。北京近距離發正念的感受和在家截然不同。當時我心中只有一念:我是法中一粒子,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就應該跟上正法進程,我來了,加入進來,溶於法中。正法口訣充滿了整個大腦,在天安門幾個小時視一切而不見,而在家時靜不下來的那些因素則灰飛煙滅了。

四、整體的凝聚力 除惡鎮邪

流離失所幾天後,我回到家,我還有許多事做。一切正常,老伴說邪惡從未再露面。他不能理解,認為不可能。怎麼會善罷甘休呢?我告訴他,正念的威力,世人的覺醒,大法弟子的凝聚力,一切都在師父的掌握之中,法無所不能。因為凡是知道此事的同修都在發正念清邪惡,加持。在方圓很大的一個範圍成了一個整體,一個強大的粒子團,一個強大的正的場。這使我看到了整體的力量,大法的威力。小粒子(大法弟子)組合成大粒子(整體),而大粒子又在組成更大粒子。這些大大小小的無數的粒子團又在圓容著大法,同時歸正,圓容著我們自己。在另外空間,清除著那些仍在做惡的黑手、爛鬼。在人間,這也是這次邪惡綁架大法弟子陰謀破產的最根本因素。

風風雨雨五年了,多次的化險為夷,不是自己做的有多好,而是有師在,有法在,才有我在。而弟子個體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給自己做、昇華自己,圓滿自己。度我們的是法,是慈悲偉大師父的佛恩浩蕩。

在此寫出這件事情的經過,旨在和同修切磋,揭露邪惡、找出不足,共同精進。

大陸不斷有同修遭綁架的消息傳來,我們是「神在世 證實法」,怎容邪惡爛鬼為所欲為。讓我們共同的、自覺的把分散的小粒子聚攏、聚攏,聚成大的、更大的粒子團。溶在一起,溶於法中。找不到你,找不到我,邪惡就不會再有可乘之機了。

無疑無求,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歸正自己,同化大法,抓緊救度眾生,一切的一切都貫穿在目前的「三件事」中,加倍精進吧,共同走好正法路上的每一步,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