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用法律訴訟的經歷和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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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2月11日】回憶起自己用法律訴訟反迫害,證實大法、救度世人並修正自己的過程,我感觸很多。在這條利用法律證實大法的路上,我走的跟頭把式的,在摔摔打打中,不足之處很多。走到今天,回頭看看這一過程:沒有真正的紮紮實實的修過來,沒能真正的把證實大法,救度世人落到實處,沒有真正的把該講的真象講到位;法學得不好,太執著自我。在關鍵時刻正念不強,遇到問題沒有真正的向內找,並放下它。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師父又無時不在的加持弟子證實大法,救度世人,我也在不斷的提高著自己,不斷的一點點放下自己不願放下的執著,漸漸的放下自我。整個過程就是自己佛性與魔性的交鋒,從而在學法中,在發正念中,正念正行中不斷修去魔性,充實佛性,不斷放下自我,同化大法。

一、單位講真象

99年7.20邪惡瘋狂迫害大法,我因為堅持修煉大法而被公司利用裁員作藉口,強迫我解除勞動合同。對於突如其來的迫害,我有點措手不及,但想到我是大法弟子,師父講過,哪裏出現了問題,哪裏就需要去講真象,就需要去救度。想到此,我想這正是救度單位高層領導的機會,那我就去講,讓他們明白,這是我佛性的一面的體現。

同時又認識到,這是舊勢力在鑽空子,干擾正法,在利用我單位的領導對大法弟子犯罪,是舊勢力在用其變異的觀念考驗大法弟子的同時,毀滅眾生。作為大法弟子是不能承認的。但同時我內心卻又憤憤不平,因為工作沒了,生活陷入困難,利益受到傷害;被人解聘,傷害了自尊。所以,嘴上說,否定舊勢力安排,同時,利用此機會正好去救度他,但內心深處卻隱藏著通過講真象讓他們明白,從而挽回自尊,找回工作的心,這是一顆執著自我、利用大法的心,這是我魔性一面的體現。

從一開始,我就努力抑制魔性,清除它,但它似乎很強,時刻想控制我。但一開始我並未真正用修煉人堅強的意志,用大法弟子的正念去抑制它,消除它,有時在有意無意的向它妥協。因為我本身思想深處就隱藏著那顆爭回面子和工作的心,基點是落在為私為我上,懷著一顆利用大法的心去做表面上證實法的事又會起到甚麼好的作用呢?我從低層領導開始找,沒講幾級領導就承受不住這種魔性的干擾。這顆強烈的名利之心就暴露無遺,從而產生了氣恨,報復,整治人的心,懷著這樣的心講真象效果也不好,最後也未能和總經理談成。

在名利之心的驅使下,自心產生的氣恨和爭鬥心,再加上共產邪靈長期以來灌輸給人的思想觀念,對領導言聽計從,對領導敬畏的心,所以對領導講真象有了一種既衝動又抵觸從而逃避的心,所以就順水推舟似的逃避面對面講,索性利用書信和電話的方法去講,以掩蓋那顆不願放下的執著心。過了一、兩個月該講的都講了,該寄的都寄了,該做的「工作」都做了,但那顆心卻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在這種停滯不前的情況下,我開始靜下心來,靜心學法,真正的向內找一找。出了問題,不能在問題中去看問題,也不能在問題中簡單的找表面執著。師父在《論語》中說「佛法可以為人類洞徹無量無際的世界,千古以來能夠把人類、物質存在各個空間、生命及整個宇宙圓滿說清的唯有佛法。」問題出現了,應該把自己放到法中悟一悟,用法來衡量一下自己,自己的哪顆心偏移了法,因為只有用法才能洞徹自己的一切,即使隱藏再深的心也會被暴露無遺,從而在同化法的過程中修掉它。那麼,自己是因為甚麼原因被解聘,因為一顆甚麼心被邪惡鑽了空子,被邪惡從經濟上截斷,從而影響了證實大法。

用法來衡量一下自己,發現自己一直以來沒有意識到的一顆心:自己因修大法,單位領導不理解,給我施加壓力,而我卻懷著一顆不願受傷害的心,維護自己的心去給領導講真象,所以,單位的環境一直未開創出來。同時,單位領導傷害了我,所以我在心中產生了氣恨、委屈,從而對工作不負責任,隨便應付,有時以「怕影響證實法的工作」為藉口而對工作敷衍了事。

另一方面,把精力用在自己認為非常重要的證實大法的工作上,其實是符合自己的觀念,就認為此事很重要,不符合自己的觀念,就無動於衷,漠不關心。用觀念去證實法,而觀念是滋生在為私為我的舊宇宙的根本屬性上的,修煉中就是要去掉觀念。用那顆執著自我的心去證實法,不正是符合舊勢力的觀念嗎?怎麼會不被邪惡鑽了空子呢。

在面對證實大法與救度眾生上,用自己的觀念還是用大法去衡量問題這是個基點問題,要得到自己所要的還是圓容師父所要的,這是根子上的問題。而這一切能否歸正卻都取決於自己能否真正的堅信師父,堅定大法。

師父在《轉法輪》講「我在整個傳法、傳功過程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也是比較好的。」「所以我們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負責,整個傳功效果是好的。」師父是這樣做的,也是在教弟子這樣做,而我是怎樣做的,作為師父的弟子,聽師父的話了嗎?用法衡量一下自己,我是在真正的對大法負責嗎?我是真正地對救度眾生負責了嗎?我是在對單位領導的得救負責嗎?我對單位工作盡心盡力了嗎?沒有,我的背後隱藏著一顆為自我打算的心;在面對自我與救度眾生上,我把自我放在了第一位,在同化大法上,有所保留,沒有真正的按照大法去要求自己。

找到了這顆深深執著自我的心,在學法中,在發正念中,在講真象中就是在層層去掉它。我開始繼續與同修一起給各級領導寫信,講給他們大法的真象。

二、仲裁申訴

事隔不久,公司領導要求我在解聘書上簽字,被我拒絕。

我靜心想一想,我發現自己雖然找到了如此執著自我的心,但在去掉它時還是不夠堅決,還是不能夠很好的把握住自己,有時在和領導講真象時,看到他們如此的頑固,我就有點洩氣了,不但心動了,而且完全溢於言表。我對著法看看自己,在對單位領導講清真象上,在慈悲救度他們上,那顆心還是沒能做到所在層次上的一塵不染,完全為他們著想。為眾生考慮的背後還是摻雜著維護自己名利,想要找回工作的心。同時當向領導講真象效果不好時,又產生了我已盡力,不能怪我的心,從而推卸責任。

師父講「大法弟子只有救人的份」,我卻用救度眾生來為自己打算。這樣又如何能救得了人。我發現自己那顆利用師父正法,證實自己、維護自己的心,隱藏於修煉的層層當中,它很隱秘,也很頑固,拒絕同化大法,時時出來左右自己的真念同化大法,救度眾生,時常在潛移默化中,就把它當作自己的真念了,在證實法中,常常是事情偏了才發現又是這個自我摻入其中了。但是,對於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堅信師父,堅定大法,做好三件事,在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路上精進實修,漸漸認識到這些為私的心,從而修掉它。

其實在當時情況下,對於這個執著自我的心,我還是不能很清晰的分清它。在當時的心性下,對於公司領導講真象一事,好像是走到頭了。如何正念正行繼續走下去?

「萬古事 為法來」(師父的《戲一台》),今天的法律也是為大法弟子證實法而來。

面對這種情況,我開始考慮法律訴訟,正用法律抑制邪惡,反迫害,證實大法,講真象,救度世人。這是正念,但同時也反出來了怕心,怕心反出來的思想是:這行嗎?壓力太大了,有名有姓的在明處反迫害,安全嗎?真念和舊的自我在激烈交鋒著。在交鋒中,因怕心執著,正念不強,不願在此事上再過多的承受,有意迴避,只想暫時擱置此事。所以我開始找工作解決生活問題。此時,人的執著佔了上風。

但是,師父慈悲,時刻關心著弟子的修煉,時刻關注著眾生的得救。不久,同修送來了法律訴訟方面的材料,並幫我辦好了勞動仲裁的相關法律手續,只待我起草一份申訴書,準備開庭。我勉勉強強,心裏懷著膽怯,不太情願的答應準備申訴。

明天就是交申訴書的最後一天,左思右想也不知如何寫申訴書,單位鑽了法律的空子,在法律上我沒有甚麼證據。這時我開始冷靜下來,走到這一步我對找回工作已不抱甚麼希望,那麼,我打官司是為了甚麼,不是在反迫害,證實大法嗎?同時救度法院系統的眾生嗎?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事情不是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嗎?

基點擺正,大法賦予了我智慧,我非常快的寫出了申訴書,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進行仲裁,要求單位歸還所欠工資,重新回去工作。同時在申訴書中提到,自己學煉大法之後在工作中是如何的優秀,單位又是如何不負責任的偽造成績,逼迫我離職。同時心中又懷著一些怕心,因為畢竟是邪惡機構裏揭露邪惡的迫害。

開庭的早晨,天下雨,又堵車,各方面的干擾很大,我們發正念清除邪惡的干擾,同時向司機講真象。在車上,我心裏有很大的壓力,各種執著都在干擾我的思想,條條執著的纜繩都在絆著我前行的路。我心裏求師父:師父啊,今天弟子就是要在法庭上證實大法,講真象,請師父加持。我守住這一念,堅持住這一念,清除其他的雜念。

在法庭上,仲裁員有意迴避單位迫害的事實,但是我也被帶動了。我只是陳述單位競聘過程在偽造成績。整個仲裁過程完全是在走法律過程,完全不是我在證實大法,講真象。在休庭過程中,我意識自己被帶動了,心裏求師父給弟子一個機會,讓我向他們講真象。師父慈悲,仲裁員要求我們自己調節,我們利用這一機會向被訴人講著真象,仲裁員及書記員也在一旁靜靜的聽著。最後被訴人用車把我送回。仲裁員私下對我說,你這官司贏不了,我給你弄回幾個錢算了,我們向他講著真象,謝絕了他的好意。

因為我知道我利用法律訴訟就是為了反迫害,講真象,證實大法。在形式上就是要堂堂正正重新回單位上班。

仲裁回來,我和同修又繼續向仲裁部門人員講真象。同時我靜下心來向內找這次仲裁的不足。為甚麼在仲裁時被仲裁員所帶動,在我陳述時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的陳述單位因信仰原因對自己迫害,而我卻在法律文件上尋找甚麼根據。用法對照一下自己。在對工作不抱有希望的心的背後,還是有一顆想依靠常人法律,找回工作的心。這是尋求常人給予公正,獲取自己利益的有求之心,不是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在證實法。同時,在怕心的驅使下,產生了自己在邪惡場所公開證實大法會被邪惡迫害的想法,所以有意無意的默認了仲裁員對單位迫害信仰自由事實的迴避。這不是人在打官司,把輸贏放在第一位了嗎?何談是一個修煉人,更何談是一個大法弟子在證實法、救度眾生呢?!

雖然表面上是在利用法律訴訟證實大法,講真象、救世人,但內心深處卻隱藏著維護利益和怕受傷害的心。雖然平時在說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但這不是在有意無意的部份接受了舊勢力的安排嗎?

作為大法弟子來到人世間就是來證實大法、救度世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對大法的迫害,作為大法弟子,當大法被迫害時,就應該起到維護大法的作用。而只有放下一切執著,一切根本執著,以一顆純淨的心去證實法,才能真正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真正的證實法。

三、善用法律訴訟

大法弟子在最大限度符合常人形式的情況下,選擇的用,正用、善用法律訴訟。不受常人框框的限制,利用常人的法律訴訟形式,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講清真象。同時,我也在想,大法弟子來在人世中,為了甚麼,不就是為了在人世間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完成洪願。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就應該抓住這一機會,利用這轉瞬即逝的機緣走正大法路,圓容師父所要的。

對於法律訴訟,我應該在最大限度符合其流程的基礎上,符合其書寫格式的前提下,寫下大法的真象,寫下迫害的真象,寫下對世人的善勸。整個開庭過程應該是大法在主導一切,大法弟子就是要在邪惡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講述大法的真象,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證實「法輪大法好!」。放下人心,證實大法,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正大法路,我修改了仲裁的請求,以單位侵犯信仰自由和勞動者權利進行起訴,要求單位因為對我信仰的迫害,公開給予賠禮道歉。

我修改了申訴理由,從法律角度,從修煉心得角度,從信仰角度,從大法洪傳角度證實大法,同時對世人給予勸善。形成訴狀,怕心也隨即而來,會不會被邪惡迫害,開完庭之後能不能被邪惡綁架。我用正念不斷的清理它。當要將起訴狀送到法院時,卻感到人心執著,舉步維艱。法輪功的訴訟,人家會受理嗎?我寫得這麼直接,邪惡會不會以此作為綁架的根據呢?怕心翻湧,我不斷的發正念清理自身的不好的念頭,同時請師父加持。

師父講「其實那些走不出來的,無論是這樣的藉口還是那樣的藉口,都是在掩蓋怕心。可是有沒有怕心,卻是修煉者人神之分的見證,是修煉者與常人的區別,是修煉者一定要面對的,也是修煉者要去掉的最大的人心。」(《學好法 去人心並不難》)。這個怕心像一堵牆,阻礙著人成神之路,阻礙著大法弟子證實法。這個怕心是一定要衝破的,我不斷的發正念,同時在心裏求師父,師父啊,弟子證實大法,就是要把正念的根扎進這裏,請師父加持弟子。工作人員百般阻攔,拒絕受理。一同修正念對他說,不符合法律手續嗎?既然符合,為甚麼不受理。在師父的加持下,在大法弟子整體配合下,工作人員受理了此訴訟。

送完訴狀回來,很是興奮。歡喜心,顯示心都出來了,同時又想到不久又要開庭了,怕心又冒出來了。在法律訴訟證實法的路上,偏到一邊就是怕心,不敢做,偏到另一邊就是做成之後歡喜和顯示,基點都是為私為我的,只有中間是正念正行,放下一切執著,無私無我的證實大法的中間大道。

開庭了,怕心又強烈的反映出來了,到了法庭,竟然走錯了房間,工作人員說,慌神了。師父借用別人的口,一語點醒了我,我靜下心來,我為甚麼慌神了,怕心,就是怕心。怕甚麼,怕開完庭可能警車已經準備好了。我穩下心來。師父說「所以做為大法弟子來講,大家不要害怕,任何事情都要堂堂正正的,是邪惡在害怕。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之初好像是很孤立,是因為那時的邪惡因素太多。其實那個時候也不孤立,有神在,有師父的法身,有功在,也有你們修好的一面在。」(《2005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大法弟子證實大法,有師在,有法在有甚麼怕的,我在心裏對師父說,師父呀,弟子今天就是要在邪惡中共的法庭上以原告身份,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告訴法官和世人「法輪大法好」。

正念一出,我覺得一切妄念消失無蹤,整個法庭,響徹著大法弟子證實大法的真言,法官、被告和旁聽都靜靜的聽著。在我陳述的時候,眼睛的餘光看見有兩三個陌生人進來旁聽,我心裏反出一念,安全局的特務,怕心立即返出來,但我馬上滅掉它,無論今天誰來了,都是來聽大法弟子在法庭上陳述大法真象的,都是來被救度的。正念一出,一切平靜,我陳述完了,他們也走了。

開庭完畢,雨過天晴,早晨的狂風暴雨已散去。法官說,我們會如實向上級反映情況,你們單位太不像話了。我為一個生命的覺醒感到高興。

開庭歸來,同修讚歎,我的歡喜心,顯示心暴露無遺。同時想到下一步要走到市中級法院,又不免有一點怕心。師父說過「在你們的修煉中,我會用一切辦法暴露出你們所有的心,從根子上挖掉它。」(《挖根》)。

四、幾點體會

一次在和同修交流時,我本想說一說自己起訴這一段正念正行的經歷,正念一出怕心皆滅。但同修一語,讓我靜下心來,向內心深處找找自己。同修說,你意識到了怕心,那你有沒有想一想你在怕甚麼呢?為甚麼會怕呢?是呀,師父在《轉法輪》中說:「我們好多人沒有往縱深想一想,到底是怎麼回事,只覺得奇怪,挺懊喪的煉不了功。一個奇怪就擋住了。」(《轉法輪》第六講)。在法律訴訟中,怕心總是冒出來,但我總是找到一個怕心就完事了,就擋住了怕心背後隱藏更深的執著。

我撥開怕心,向內心縱深找一找。哦!我曾經被邪惡迫害過,邪惡殘酷迫害的烙印已留在腦子中,我怕再次綁架遭受殘酷迫害,我怕再次綁架一旦承受不住,從而跌進萬劫不復之境地。這個觀念恰恰是舊勢力為達到其目地,強加給大法弟子的,而這個觀念之所以能形成卻是因為舊勢力抓住了大法弟子有執著自我的心。這個觀念能得以存在,卻又是因為它植根在自我之上的。我找到了那顆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背後掩藏著如此深的一個根本執著,為自己打算,考慮自己的得失。

那麼,我又為甚麼會歡喜和顯示呢,我在顯示甚麼,我又因何而歡喜。用一顆純淨的心去做了一件證實法的事情,會因此而歡喜和顯示嗎?當然不會。我看到了自己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慈悲背後有執著。因為達到了證實自己的目地而歡喜,因為覺得自我了不起,是強者而顯示。歡喜心和顯示心都是扎根於自我中的,是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煉中應該修去的。

在處理完起訴事宜之後,心裏知道應該正念正行走下去。繼續向中級法院上訴,但卻不願在此事上再花費太多的精力,甚至有了沒看到效果,想儘快結束的想法。當時並未在意這種想法,所以,慢慢滋養了它,以至於在這種思想的帶動下,上訴草率了事,法律訴訟暫時中止。

現在靜心想一想,為何上訴這一步如此草率,為何在利用法律訴訟證實大法,救度世人中不願再付出,為何明知這種思想是不對的,卻放任它,滋養它。我看到了整個過程中摻雜著因不服氣而產生的爭鬥心。為何爭鬥,就是為了自己的那點名利。再看一下從向單位講真象到最後的上訴,我發現整個過程中始終隱藏著一顆有求之心,求得到公正結果的心。在經過長期的法律訴訟和付出後,表面上沒有看到自己要得到的,這顆有求之心就開始顯露出來。因所求未得到,所以就開始鬆懈、灰心,以至於不經意間,被其帶動,敷衍了事。

同時我還發現那個極端自私的拒絕同化大法的自我此時也暴露出來,因看到法律訴訟未得到自己所要的而和師父正法討價還價。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因為度人是不講條件、不講代價、不計報酬、也不計名的,比常人中的模範人物可高得多,這完全是出於慈悲心。」(《轉法輪》第二講)。用法衡量一下,自己並未徹底放下自我,無條件的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無條件的圓容師父所要的,而是有所保留,在講條件,講報酬。在這過程中並沒有達到師父所要求的「完全出於慈悲心」,而是在自己所謂的慈悲後面隱藏著執著。

在這個過程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三件事之一的講真象未做到位,沒有落到實處,留下許多遺憾。有時我在想,我真正的為單位領導考慮過嗎?我真正的為法院系統的眾生用過心嗎?因放不下自我而做不好,他們生命的希望我想過嗎?想過也做過,但因為有為自己考慮的心,所以做起來很牽強,因為有為自己打算的心,所以做起來很勉強。

不能真正的放下自我就不能發自內心的為別人考慮,為他人負責。如何真正放下自我,只有無條件的信師信法。感謝師父慈悲,給了弟子能夠彌補遺憾的機會,弟子一定會做好。作為弟子一定會拿出自己最好的,圓容師父所要的。

我的體會: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煉的路上,只有無條件的堅信師父,堅定大法,按照師父說的去做,才會走正大法路,完成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洪願。

利用明慧提供的這片修煉交流的園地,寫出這段經歷和體會,希望能和同修一起比學比修,共同精進,證實大法,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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