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延吉市媽媽做好人遭迫害 幼女受打擊精神失常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1月28日】吉林省延吉市大法弟子金明花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二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幼女受打擊精神失常,被送入了精神病院(當時說是免費住院)。2005年3月,金明花從勞教所回家後去醫院看孩子,院方說她女兒欠醫療費共達2萬多,須先付清欠款才能再辦入院手續。而要想辦理免費入院必須經市民政局批准,可到了市民政局他們竟推說得由州民政局批准。

一個天真爛漫的可愛的小女孩,應該享有本就應屬於她的幸福得童年,可是卻因為媽媽要做一個好人,被中共邪黨迫害,在不法人員對媽媽迫害的恐怖中,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超負荷的壓力導致的精神失常該由誰來負責?治療的費用又應該由誰來承擔?小學未讀完就輟學了孩子的一生由誰負責?!另外,金明花的退休工資在遭受非法勞教期間,被官方私自扣為醫療費,現在她既無能力償還所欠醫療費,更無能力繼續給孩子入院治療。

金明花獨自一人撫養著一個11歲的女兒,靠著微薄的退休金艱難度日。2000年2月,金明花在延吉市公園門口路過時,被惡警們綁架,後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延吉市不法人員還專門安排很多巡警和街道負責人在金明花家附近蹲坑,企圖抓捕去金明花家給予幫助的法輪功學員。這樣原本相依為命的母女只剩下11歲的小女兒,11歲的女孩忽然沒有了往日的母愛、家庭的溫暖,一人住在屋裏,看著漆黑的夜晚、冷清的屋子越住越害怕,有一點小動靜就嚇得要死。

就在這樣孤獨的環境下,11歲的女兒越來越有些不對勁。當金明花於2000年年末被放回家後,看到的不再是昔日那個乖巧的小女兒,而是一個行為異常的女兒。金明花把女兒帶到腦科醫院檢查,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症,後雖經多方醫治,效果並不明顯。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並株連九族的邪惡政策下,一個11歲本應該無憂無慮的小女孩就這樣永遠的失去了她可愛的校園、老師、同學,過起了「灰色」的生活。

但這令人心酸的事實並沒有觸動那些惡黨不法人員們,2003年3月初,有4個自稱河南派出所的不法人員突然又闖入了金明花家抄家亂翻,發現有大法書籍時,當場又將她綁架,而這一切的發生又都被有病的女兒看在眼裏,一次次強大的刺激使原本就精神異常的女兒再也承受不住了,當孩子眼睜睜的看著媽媽被壞人帶走時,發出的不是哭聲而是狂笑,孩子瘋了。由於孩子母親不在,沒人管,最後由街道出面將這可憐的小女孩送入了精神病院(當時說是免費住院)。

金明花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又被非法勞教二年,在黑嘴子勞教所裏,因為她堅定修大法、拒不轉化,被不法人員施以酷刑殘酷迫害。2005年3月,金明花回家後去醫院看孩子,院方跟她說她女兒欠醫療費共達2萬多,須先付清欠款才能再辦入院手續。而要想辦理免費入院必須經市民政局批准,可到了市民政局他們竟推說得由州民政局批准。在這場殘酷的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功血腥迫害中,不但法輪功學員遭受了血腥迫害,他們的家人也同樣遭受了難以想像的痛苦。

為了更多的孩子們免遭無辜的迫害,善良的人們,讓我們共同呼籲:停止這場迫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無辜迫害!立即法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法網恢恢、天理昭昭,作惡者必遭惡報。懇請還在參與迫害的人三思而後行,為自己、為家人,更為後代選擇一條光明的路!


相關責任人、單位:
延吉市民政局 局長 樸光日 2551663(辦)
延吉市民政局副局長 徐知利(音)(主管低保、免費入院等) 13904480516「手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