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福臣、張輝、高豔、李曉美、許永哲於2004年5月26日晚被延吉市依蘭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兩處資料點和兩處住處同時被破壞、非法抄走。
惡警將資料點的機器設備,包括私人物品洗劫一空,累計被非法抄走的物品約價值十萬元多。當時第一個資料點有1668複印機一台、hp1000的打印機兩台、手提電腦一台、新買的網卡兩個、帶攝像機頭的手機一個(價值3000元左右)、閱讀器十二個、新進的打印機和複印機的碳粉約值兩萬元左右、A4紙約十箱左右、私人現金6000元左右、MP3兩個。第二個資料點有三台激光打印機、一台彩噴打印機、三台電腦、一台一拖五的刻錄機、碳粉約三箱、A4紙7箱左右、閱讀器兩個、私人現金約五百元左右。第三個資料點也是住處,被抄走的物品的情況不詳。事後惡警把資料點的所有物品洗劫一空包括碗和筷,拖鞋等,只留下一座空房,並把房主手裏餘下的租金(約9個月的租金)佔為己有。
惡警在當晚對大法弟子進行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多名大法弟子打傷,經過百般酷刑後分別被關押在延吉市看守所,其中蔡福臣的雙腿當晚被打成重傷,無法行走。在長達十個月的非法關押中,惡警嚴密封鎖消息,根本不讓家屬們接見。
大法弟子劉春利於2004年11月25日講大法真象時,被便衣警察綁架。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部門人員:
延吉市政法委
延吉市610
延吉市法院
法官金鐘德 電話 0433-2512541
公訴人池青華 電話 0433-508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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