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童年失父恨社會 修煉復生卻遭害

——吉林大法弟子陳光武被「上面」判刑並非法關押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7月26日】陳光武是吉林省延吉市人。他的父親在一次同罪犯搏鬥的過程中,不幸身中數發子彈而身亡,年僅四十歲。作為本該正常成長的孩子,陳光武失去了父愛。俗話說,屋漏偏遭連天雨,在惡黨統治下,陳光武去世的父親,被以「工傷」名義處理,陳家受此不公待遇,家庭經濟非常困難,陳光武過早的步入了社會,同時承受著來自外界的壓力。在過早失去家庭教養和生活保障的情況下,陳光武學起了偷盜,後被捉住,被判刑五年。期滿回家時,陳光武幾乎成了廢人:兩隻手腫大,十指出膿水,腰椎、頸椎骨質增生,天天幹咳帶血,光武每天除了吃飯和上廁所外,就是躺在床上一句話不說。

在艱難的痛苦中,陳光武心裏產生了養好病去報復這個社會的思想。幸好幾年後,由於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看了《轉法輪》這本書,從此走上了修煉的道路。從那以後,陳光武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比如,母親和光武以賣冰棍為生,小本經營很不容易。可是有一個月,母親連收三張100元假幣,都被光武撕掉了,因為他知道自己雖然被騙了,自己決不能再去騙別人。後來他對母親說:「要是不學法輪大法,我真不知道自己會變成甚麼樣的人了。」

99年7月20日,江××發起了一場殘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全國上下謠言四起,彷彿「文革」再現。在看到媒體隨意陷害大法師父和攻擊大法,眾多大法弟子走向北京,走上天安門為大法師父討回清白,為大法討回公道。陳光武也走出了家門,用標語的形式向世人證實:「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然而,僅僅因為貼了這樣的標語,被延吉市北山派出所綁架。在裏面他遭到了酷刑虐待,那些惡警們抓著他的頭,使勁往牆上撞,把他的臉用腳往地下使勁踩,還把他橫劈、背銬、打耳光等。最後把他非法勞教一年。

2004年8月15日,陳光武在延吉市公安局貼真象標語時,再一次被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並抄家。

2004年底,延吉市法院秘密非法開庭,陳光武向在場的人員講述了大法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法官對他說:「上面判你三年,你不服可以上訴。」這話一說完,連法警都氣憤的說:「這也叫開庭?」

陳光武據理上訴,幾個月後法庭還是維持原判。至今,陳光武被非法關押在延吉市看守所已近一年。

讓我們一起伸出正義之手,共同抵制這場迫害,營救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陳光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