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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家人被佳木斯不法警察酷刑迫害、恐嚇勒索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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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1日】以下是我及家人被佳木斯不法警察酷刑迫害、非法騷擾、恐怖勒索的一些情況,寫出來讓世人看看,一個按法輪大法要求自覺做好人的人被無端迫害,這會助長甚麼樣的社會風氣。打擊善良,一定助長邪惡。

我曾經患有多種疾病:肝炎、膽囊炎、脾大等,整日頭痛,四肢無力,打針吃藥是家常便飯。1995年8月有幸得法,從此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再沒吃過一粒藥,沒打過一次針。心靈得到了淨化,思想和行為上努力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處事為他人著想,與人為善,對生活充滿了信心。然而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鋪天蓋地而來,江氏一夥無端的鎮壓法輪功、迫害做「真、善、忍」的好人,610辦公室不斷的給各單位施壓。我單位領導在謊言矇蔽下,賣力配合邪惡,強迫我交書、辦班,不斷的干擾。

2000年1月份,在上訪無門和不公正的對待下,為說一句心裏話和證實法輪大法好,我來到天安門廣場拉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抓到前門派出所,後被非法遣返佳木斯市前進分局關進看守所。

我曾三次絕食抗議對我們這些好人的關押。每次絕食都遭到看守所惡警的毒打、體罰,所有絕食者被注射一針不明藥物,再灌濃鹽水加生玉米麵。在看守所裏體罰、打罵人是家常便飯;面壁、蹶著、「碼大排」;用「老虎棒」打、電棍電。有一個功友被灌食後,惡警竟然毫無人性的問怎麼樣,她抗議說「還行」,就被惡警打了二、三十木板,整個臀部打成了紫黑色,人都坐不起來了。一次,惡警把絕食四天的一些大法弟子弄到走廊蹶了四個小時,並拳打腳踢,把她們各個打得鼻青臉腫。

惡警徐得厚和一個姓霍的兩人說看見法輪功學員傳紙條,隨即穿鞋上床不容分說拳打腳踢問是誰寫的。法輪功學員們抱成一團,都不想讓別人挨打,結果都被打得鼻青臉腫。惡警問法輪功學員王紅巧還煉不煉?王紅巧說「煉」,就被惡警用電棍把她嘴電得腫了起來。惡警一次提審我們十五、六名法輪功學員,走廊裏我站在最前面,沒有聽見惡警袁海龍讓背手的口令,他穿著棉皮鞋一連踹我四、五腳。每次惡警袁海龍提審功友非打即罵,非常邪惡。

一位功友在被搜號(在監室搜查大法書)時,二百元錢在沒穿的衣兜裏被惡警徐得厚翻去拿走。這位功友告訴了本號所長,當所長問到徐時,徐不但不承認,還抄起掃把猛力抽打這位法輪功學員,掃把都打散了,所長也不制止。

春節前後,我們監室包括刑事犯在內的所有人集體煉功,被徐得厚發現後,他邪惡的大開窗戶凍我們。

這樣的人間地獄致使我得了嚴重的心肌炎、呼吸困難,生命危在旦夕,號裏很多人都流了淚。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於2000年4月18日上午通知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國保支隊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王連民。王連民打電話通知我愛人帶五千元錢去接人,我愛人說沒錢。他們就遲遲不來接人,完全不管人的死活。直到下午3點左右看守所說人都快死了,王連民才打電話還是要我愛人交錢。我愛人說就一千元錢還要給看守所交伙食費呢,最後我愛人在沒有辦法情況下只好給他們打了一千元錢的欠條才允許接人。

我在此人間地獄已經關押了80天。提起伙食費,我們吃兩頓飯,每天早晚各一個拳頭大小的帶眼的死麵窩頭,有時還吃發霉的玉米麵;時而還吃出老鼠屎。菜吃的是凍白菜湯、長牙的土豆。可看守所卻要每人每天交20元的伙食費。他們有專門搞「創收」的人,就是剋扣所有人的伙食費,購買的是低劣的糧和蔬菜。在關押期間前進分局王連民扣我單位三千元錢,我單位從我的工資扣出三千元說是去北京接我的路費。

2000年4月18日我被釋放,直到8月份我單位允許我上班,期間停發了工資。上班第一天單位領導李國成逼著我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否則不能上班。我在單位處處按煉功人的標準做好本職工作,也被領導監視,單位書記井續瑞還難為我,除搞好本職工作外,每天早晚必須到處裏報導,我家距單位十多里路,因此每天要走很多路。

有一天,我單位要召開幾十人誣蔑法輪功的大會,想讓我們幾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表態不煉。書記井續瑞找我談話時,我給他講了好多真象,並表明不參加會議,他不接受。因此我有種壓抑感。一天我在單位隨口一句「不上班了」,站長石丙章聽見馬上彙報給井續瑞。井續瑞添枝加葉彙報給上級領導,說我要進京。單位領導立即通知610辦公室和前進公安分局,準備把我送司法局辦的洗腦班。井續瑞在單位借800元錢交上去,打算日後再讓我支付。他們派車到單位來抓我,因我下去工作而沒有得逞。在我愛人的解釋下,第二天早8點單位領導集體找我談話。有組織部(兼610辦公室)、保衛處長、書記、總書記。總書記的第一句話是「你不許洪法」。我心想我就得洪法。接著總書記提出兩個問題:不准進京;不准和功友發傳單。我沒有正面回答,理智的、堂堂正正的給他們講起了我修煉前後的身心變化和大法無端受到迫害的真象。最後以文革為例告訴他們不要助紂為虐和善惡必報的因果關係。他們被正的場抑制,靜靜的聽完。

我的話音剛落,610的人問我:是不是像耶穌他們那樣,讓人做善事。我說都是讓人做好人,但我們比他們要求更嚴格。他們明白真象後都說好就在家煉吧!主管書記說:今天說的挺好,不然穿甚麼衣服進那裏也完了,回去吧。在我們談話的中途來了個電話問怎麼樣,處長說正談著呢!我知道這是隨時準備抓我的。

2002年2月因散發真象資料遭惡人舉報,被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惡警嚴衛東和一個姓徐的綁架到派出所。我堅決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南崗派出所原所長張得利重重的打了我幾個耳光後,穿著棉皮鞋狠狠的踹我的胸部,踢我的腿部。踹得我喘不過氣來,眼前直冒金花,左眼眶被打青了一個多月,腿部踢青好幾處。每次有大法弟子被抓來,張得利都大打出手。

四個惡警硬拽著我的胳膊,掰開我攥著拳頭的手強行在拘留票按上手印,連夜把我和另一個同修送進看守所。當時見到另一個同修處於抽筋狀態,派出所惡警說是裝的,毫無人性的將她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看守所怕擔責任拒收,派出所的幾個惡徒竟然跑了。看守所用電話追回他們,他們根本不給檢查身體就寫上字據說出了事他們負責。同修在這冰冷的水泥地上躺了兩個多小時後被關進監室。

在看守所,由於我絕食要求釋放,看守所所長馬登雲,找來收垃圾的老頭,拿來一刑具(一根半尺寬,一米多長的木板,兩頭帶螺扣的鐵環),將我兩臂分開,兩手腕套在鐵環上,用螺絲擰緊釘在地板上,只能仰臉躺著不能動。

到第四天公安局來人提審我和另兩個同修。我想我沒犯法,惡警也不配提審我,就坐在地上不起來,嘴裏不斷的喊著迫害我的事實。警察都在鐵網門外面向裏面看。他們審不下去了,不了了之繼續把我釘在地板上,到晚上才把鐵環打開。

這一次又關押我60天,使我渾身長滿了疥瘡。2002年4月5日,我愛人聽說我要被勞教,托李某設法使我出來,李某說「你早說呀!我能給你辦出來」,讓我愛人拿出五千元錢,說找前進公安分局王化民就能辦出來。我愛人擔心我進勞教所會被迫害死裏面,千方百計弄了五千元錢,給李某拿去了。日後就把我放回了。

這些法律機關對法輪功學員們私設公堂,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想怎麼辦就怎麼辦。甚麼關押期限、甚麼法律程序、甚麼罰款最高款額等等,連最基本的人權都沒有了。

就在我放回的第四天,也就是2002年4月9日晚,惡警又開始全市大搜捕,再次到我家來抓我,說我勞教批下來了,從此我開始了流離失所的艱難生活。他們也從沒有放過我,在我家蹲坑幾天,經常到我家和我妹妹家騷擾,甚至半夜都到我家來騷擾,曾兩次將我愛人帶到南崗派出所逼他交出我。所長揚言「如果你知道她在哪不交出來,看我怎麼收拾你」。他們不僅限於騷擾,還說:你不是在組織部嗎?我就可以不讓你在那幹。我愛人有心臟病經不起他們折騰,被逼無奈同我離了婚。

2002年4月12日我給大慶的哥哥打電話講了迫害法輪功的真象,讓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被省公安廳監聽,馬上到哥哥家查是誰打的電話,把我大嫂嚇的發抖。接著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毫無根據的三次到我妹妹家抓我。其中高東旭非常邪惡,恐嚇妹妹把我交出來,否則就帶走我妹妹,說著搶走我妹妹的手機就要帶人。

我妹妹到廚房抄起菜刀對著自己的手腕說:「這就是人民警察呀?還我手機,不然我就死在你們面前」。惡人們害怕了,急忙請示領導,還回手機,轉變了態度,讓我妹妹到公安局作筆錄,趁機在我妹妹家安放了鈕釦狀和筆狀的竊聽器,連續兩個晚上在我妹妹家樓下走來走去、時而又打手機,每天都監視到後半夜一兩點鐘,嚇得我妹妹兩個晚上不敢閤眼,手顫抖了很長時間。後來又派永紅公安分局三次騷擾我妹妹家,頭兩次家裏只有孩子不敢開門。第三次他們沒有任何手續進屋就搜查,沒發現甚麼,就在我妹妹家附近蹲坑半個來月。

離婚後的我在大慶與母親艱難的生活在一起。2003年3月13日,大慶五廠惡警以查戶口為名抓捕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母親因我煉功幾次被抓,見到警察就害怕了,警察也看出來了,說「我看你這麼害怕,我還真得好好看看。」說著就動手查抄,翻出了大法書和師父的照片後便給派出所打電話。

我在廚房聽到了他們的說話便離開了母親家。大慶五廠派出所來車將母親家所有大法書籍、錄音帶、講法光碟、錄音機、音響等全部抄走並帶走母親。我弟弟托人找警察,惡警勒索我弟弟一萬元錢,也不給票據,這才放回我母親。

2003年3月末,佳木斯市公安局陳萬友、陳永德、高東旭等人攜逮捕證又到我妹妹家抓我,聲稱我肯定在佳木斯市,逼迫我妹妹交人。在查抄我妹妹家時,翻出一本大法書和幾份資料,將我妹妹帶到公安局,陳永德恐嚇妹妹交兩千元錢否則就拘留。就這樣他們又勒索了我妹妹兩千元錢,也同樣不給票據,榨取錢後馬上就張揚著去飯店。

以上是我及家人因修煉法輪功,被佳木斯不法警察迫害的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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