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得清白在人間(一)

——我所了解的法輪功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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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3日】一九九二年春天,在中國北方出現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奇功法輪功。法輪功像一顆璀璨的明珠以其耀眼的光輝驅散煉功人心境的塵埃,點亮了修煉大道的明燈。為了洪揚法輪功,普度眾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遠離家鄉去北京、山東、太原等各地辦班傳法、傳功。

由於學者越來越多,當時沒有正式出版的書。師父把書稿寫出來了,可是沒有錢買書的版權號,借了8000元錢買書版權號,出版了《中國法輪功》首批書在各地書店發行,有緣人看後如沒錢買,師父就免費贈送。在零售發放完之後連版權號的錢都沒收回來。在傳法初期是很艱難的,以最低的收費為標準,完全不收費也是不行的,租用場地要收費,承辦機關單位要收手續費,待各種費用支出之後也就所剩不多了。剩下這樣少的錢,師父本人也分文不取,全由各輔導站專人保管。對這筆錢的用途師父曾明確指出,這是法輪功學員的奉獻,是對法輪功的支持,只能把它用在法輪功的建設上。如:師父的女兒上學急需用錢時,又趕到月末家裏沒錢,師母向師父借了五元錢,到師母開工資後師父都要把五元錢要回來,並說:「大法的錢,專款專用」。

師父生活儉樸,住的是簡易樓房,冬天沒有暖氣。家中只有一台電視機,家具都是八十年代的樣式,師父對女兒要求很嚴,每月只給女兒100元生活費,包括上學所用。有一次暑假師母帶女兒去北京和師父團聚,師父給女兒買了一雙2元的鞋。師父家的生活標準在長春也是最低的。

師父無論走到哪裏都是言傳身教,給弟子們樹立了榜樣。九四年末在國內辦班結束,九五年初去國外傳法傳功,普度眾生,大法的洪傳到如今已有六十多個國家、地區的人得法受益。

一九九五年初夏,師父把在國內辦班所剩餘的錢全部拿出來,錄製了講法錄像帶,贈給全國各地的輔導站。一套五本總共900分鐘,在當時全國輔導站有上千個,就是用這套錄像帶傳法傳功,幾年之後使上億人得法受益、身心健康、道德回升,精神文明思想素質迅速提高,這是有目共睹的。師父為國家、為人民、為人類做出了用語言無法表達的無量功德、功德無量。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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