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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在黑龍江雙鴨山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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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7日】

1、名譽上搞臭:
造謠,栽贓,陷害,給法輪功創始人、法輪功、法輪功修煉者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如自殺、殺人等等。企圖把法輪功抹黑,把他們所幹的殺人放火、荼毒生靈的罪惡勾當和一切為大法所不容的惡行反過來強加在大法和大法學員的頭上,嫁禍於法輪功。惡毒的把不明真象的世人帶入仇恨法輪功的深淵,禍國殃民。

2、經濟上截斷:
法輪功學員有的被單位下崗,除名;公安局、街道使用巨額罰款、敲詐勒索和沒收財物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3、肉體上消滅:
打死打殘法輪功學員的惡人不受追究,不負責任,打死算自殺。可向散發真象材料的法輪功學員開槍,不必槍示警;可以任意拘捕,抄家,沒有拘留證,沒有逮捕證,搜查證。惡警的耳光就是證件,酷刑逼供、肆意凌辱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被剝奪憲法賦予的一切權利。

舉例說明:
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建洗腦班,為鎮壓法輪功的機構和個人(包括臨時雇佣的低保、保安)作為工資,獎金。購進各種鎮壓用的設備儀器,配備人力物力,強迫所有的片警和街道居民委員會成員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的電話被監控、蹲坑、跟蹤、綁架、放著各類刑事案件不管,全力打壓法輪功。

在2001年3月,16位法輪功學員成功走出礦務局看守所,公安局在一個月就動用了30萬元人民幣抓捕他們。

在2002年5月2日至3日,雙鴨山市看守所就有近80人被關在此。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敲詐勒索的數額是相當大的,個人被勒索的多的達萬餘元,少的也得過千元,多數由家人花錢「贖」了出去。僅女性法輪功學員就有15人被判了勞教,男性不詳。

這些數字不包括歷次被非法關押收取的伙食費,醫療費等等

* 下面以嶺東區幾位法輪功學員為例說明巨額罰款,截斷生活來源等手段給法輪功學員家庭造成的傷害:

尤淑琴:女,61歲,住嶺東中山區19委14組。修煉前她身體多病,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病全好了。這幾年中她四次被抓,兩次被判勞教,每次都因身體被迫害得不行了,才得以保外就醫。

99年10月,她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關押在駐京辦事處。嶺東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到她家中索要3000元去北京領人,她家人借了2000元交給他們。中山辦事處的田園和楊淑琴進京接人。她和她兒子劉洪彬被拘留一個月,看守所收去600元,公安機關要保證金3000元,不交就不放人。

2000年5月,她再次進京證實法,被關押在駐京辦事處。由嶺東礦保衛科李國臣,礦組織部趙明利兩人進京接回關在公安處拘留所15天。嶺東榮工隊扣壓她勞保工資1900元。

2000年12月,她第三次進京證實法,被嶺東公安分局張守仁接回關入看守所並判勞教。嶺東礦黨委書記蘇貴章扣去她老伴工資1500元,停發勞保工資。她家中有一個患精神病的兒子,要住院吃藥。她老伴沒辦法就找他們要吃飯錢。他們叫她家每月交100元,共交了三個月300元。她在佳木斯勞教所被關押了七個月因犯高血壓病,買藥一次就花了600多元,法醫鑑定費350元保外就醫。臨走時勞教所又要了80元錢說是衛生費。

2003年5月3日夜,她家人都在睡覺,嶺東中山派出所的幹警曹振莊,王彬等三人闖入家中,抄家翻書和大法資料,猖狂已極,把她們母子倆送進看守所。劉洪彬被拘留15天,交了150元的伙食費。尤淑琴再次被勞教三年。因身體不合格而返回看守所,嶺東公安局不讓放人,她又在看守所呆了73天。她的兒子原是派出所的幹警因為堅持修煉而被迫辭職出去打工,她一共被罰款勒索了10480餘元導致她家生活貧困,遭受巨大的損失。

胡寅俊,男,72歲。老人在四年中五次被抓,多次被罰款總金額達9400元。

楊鳳香,女,58歲,李鳳文之妻。她老倆口因為身體多病又沒有經濟收入,沒錢看病。家裏五口人全靠她兒子每月450元的收入維持。96年老倆口開始修煉法輪功,得到了身體健康。因是法輪功學員,99年7.20以後,他們的名字就被片警曹振莊上報到公安局的黑名單上。

2002年5月3日,中山派出所的所長滕雲龍和幹警趙玉營等三人從外面跳進院子奪門而入,抄家搜走了他們的《轉法輪》並把她老伴李鳳文抓走,判勞教三年。當時她外出串門而沒被抓到。他們就騷擾她兒子,使他家不得安寧,街道辦事處取消了她家的低保生活費,以前委主任陳欠她的工資也不給了。現在已在嶺東組織部的於加英對代她領工資的人說:「煉法輪功的不給。」於則趁火打劫,把她的錢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就這樣她們二老的生活費沒有出路了。她只好流離在外打工當保姆維持生活,而她的兒媳和兩個月的孫子靠娘家養活。2003年9月李鳳文被關押了16個月,最後神智不清,不會說話,生命垂危。去醫院花的350元錢都叫家人拿,吃飯看病等就花了5000多元。派出所曹振莊要走了她的身份證,2003年4月,當需要此證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時,她兒媳去要時他們不但不還,還理直氣壯的出口傷人。一個曾因修煉法輪功而幸福美滿的家被流氓集團迫害得妻離子散,造成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毫無人性,邪惡的黑手不分男女老少,連孤寡老人都不放過。

周景芳,60歲。一生多病,曾做過三次大手術,常年臥病在床,每年的醫療費近萬元。98年得法後,老人獲得了新生。病也沒有了,也不用打針吃藥了,心裏別提多高興了。鄰居,親朋都說法輪功好,救了老太太的命。

陳素雲,54歲,家庭困難,有病也沒錢治,瘦得弱不禁風,皮包骨頭,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和信心。98年有幸得法後身體好了,啥病都沒有了,甚麼活都能幹了。她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處處為別人著想,道德高尚的人。親戚鄰居的也都跟著高興。

1999年7.22之後,這麼好的師父,這麼好的法不讓學不讓煉。老人想不通,我們學法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2000年5月,二老進京要去說句心裏話:「法輪大法好!」。剛到天安門廣場,她們看到國旗下不遠處有三位功友打起了「真、善、忍」橫幅,急忙奔過去煉起了第二套功法「法輪樁法」,就被惡警抓住弄進公安局一頓毒打。周景芳老人的大腿和臀部被它們用大木方子打得紫黑色。陳素雲被勒索61元送到駐京辦事處,辦事處搜身,連褲頭都扒下,搜走周景芳隨身帶的270元錢。搜走陳素雲360元。他們被關押了十多天後由當地長勝鄉惡警韓永濤和嶺東分局張富戴著手銬押回關到市看守所。關了半個月看守所勒索她們每人150元後放出來。

可第二天嶺東北山派出所惡警曲豔輝發洩私憤又把周老太騙去送看守所關了一個月,看守所又勒索300元。一塊電子表被韓永濤拿去。陳素雲流離失所一年多。2002年5月4日,惡警闖入她家中,搜到一個手抄本,上面有《轉法輪》三講,她不配合邪惡,被惡徒所長柳忠良,惡警曲豔輝和李寶忠抬上警車,頭部被撞出大包。在派出所,她還是不配合,被送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年多。為抵制對她的迫害,她多次絕食,被看守所用刑事犯罪分子強行灌食;因為煉功被戴腳鐐。2003年判了勞教兩年,到佳木斯勞教所因身體不合格退回來,親屬花了1000元保證金保釋出來。社區辦事處居民委主任張海英和區6.10多次去騷擾她,叫她簽字。她不簽。韓永濤還拿走一塊懷錶,向他要相關證件,韓卻說自己只管周景芳。嶺東礦榮工隊扣去她五個月的生活費575元。

* 卑鄙,下流的怕曝光的無恥行徑:

原在公安局6.10主管法輪功的王振春(尖山公安分局的)誘騙被它們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2001年4月法輪功學員趙雅麗被捕,當時她手提包內有存摺,手機和近700元的現鈔。可王振春卻說只有200多元,當時她的家人就到場了,他不歸還手機和存摺。幾天後的一個晚上約21:00時左右,王醉醺醺的來到關趙雅麗的監舍,噴著酒氣說它為趙多麼費心,假仁假義的虛套一番。最後問趙雅麗存摺的密碼,趙沒告訴它,他訕訕地走了,不久趙被勞教送到佳木斯,她的手機是家屬托了人幾個月後才要回來。

在公安局,在看守所警察打人後卻問:誰打你了?誰看見了?檢察院的不但不管還會說你事多,並且就馬上會得到更為殘忍的報復。

酷刑:木方打足底,被雙手背銬再吊起掛上然後用力壓腿和臀部使反吊的胳膊與腿呈90度角。

法輪功學員鄧春英就這樣被打殘的。用皮鞋跟跺腳跺脊柱,塑料袋,塑料桶扣住頭面部猛擊;高壓電棍電敏感部位包括生殖器;冷凍……

* 下面是雙鴨山看守所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迫灌食的詳細情況:

灌食隊有4-5個男勞改犯做打手,由獄醫徐恩江指揮。工具是一根直徑有2釐米,長有160釐米左右的橡膠管子,一個硬塑料瓶,類似冰紅茶的瓶,在中間剪斷,用瓶口端做撐嘴之用。筷子或勺子,大茶缸子或塑料盆子裝著加了濃鹽的苞米麵粥或奶粉。

打手們打開牢門串上板鋪把不能動的絕食者揪著肩膀,拖著腿,後背就裸露在外了,扔到走廊的水泥地上;對還能走的絕食的學員,也由兩個打手拖出去,踹倒在地。再一把揪起使你背靠牆,腿被壓直,手臂被拽住,一個打手摁住頭,另外的一個捏住你的臉用勺把兒之類的別開牙齒,或者直接用硬塑的瓶口猛別你的牙齒,有的牙就鬆動了,別壞了,迫使你張開嘴,把那管子從漏斗口插入嗓子,那時就像五臟六腑都要嘔出來似的……那它們就反覆插,終於插進去之後,在管子另一端接個漏斗灌入濃鹽水,那一進去胃裏就火燒灼般的滋味,不由自主地哇一下嘔出來,那它們就接著再把嘔出來的混著血液,粘液,淚水的髒物灌進去……甚至反覆幾次,趙祥萍在28天的絕食中就天天經歷這樣的灌食。那種痛苦可使你拚命掙脫開手,一把拽出那個管子。

樓偉明先後絕食40多天,一次徐怒氣沖沖的喊叫:今天給她灌靠嘍。結果給她灌了超出平常時3倍的量。一般是1000毫升左右,她那次被灌了3000多毫升,以此加重迫害她。在你的鼻涕眼淚不聽話的往外湧時,你的耳朵還聽著惡警的狂叫:「你死吧,你圓滿吧。劉金山沒吃一口飯,我一直灌到他出去,他不是圓滿了嗎?惡有惡報?誰咋地我了?少來這套……」有的打手辱罵師父辱罵大法:「我碰你了,你師父咋不管你呢?」……從你的嘴裏拔出管來接著插到另一個人的口裏……如此反覆。

逼迫世人犯罪:

在火車站,客車站,交通路口強迫人念出它們牌子上寫的罵師父罵大法的話,流氓的嘴臉暴露無遺。如有不願意罵人的就視為法輪功學員而遭逮捕,真不是法輪功的人在遭受一番侮辱後耽誤了行程。它們肆無忌憚的強姦民意,摧毀人僅存的良心和道義。使無以計數的無辜人民在強權的暴政之下被推向壞人的行列,將遭到做壞事的惡報。不覺間成為邪惡的殉葬品。江氏邪惡集團對人類的殘害絕不僅僅侷限於在謀害信奉真善忍的修煉人群,他們在用最流氓,最狠毒,最無恥的手段迫害法輪功的同時摧毀人類賴以生存的道德,把人類推向痛苦無盡的深淵。

脅迫單位,街道,派出所等犯罪:

國單位有法輪功學員上訪的單位,不被允許參加各類評比一票否決;單位和領導被罰款,致使一部份領導因自己利益受累轉而遷怒於法輪功學員,而非法剝奪他們的一切權利;單位受制於6.10.協從6.10參與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街道的工作任務變成監視轄區的法輪功學員,破壞轄區內一切救度世人的各類真象,有些已遭報應。有一個居民委員會主任撕毀真象材料,用小刀摳真象不乾膠貼,後來她的眼睛就壞了,有人告訴她這是破壞大法遭惡報了,她就不當主任了。接替她的下任主任也這樣去幹,結果她的眼睛也壞了。害人害己。

派出所的幹警變成了特務,抓捕,跟蹤,騷擾法輪功學員的生活,執法犯法,侵害人權。人民的公安戰士變成獨裁者殘害人民的公害,被虐待的民眾中就有它們的親朋好友。

到了所謂的敏感日如「兩會」,「十六大」,4.25,7.20,等期間,他們抓捕大法學員,以邱淑英被抓為例,可證明邪惡之徒踐踏憲法,人權,在沒有任何授權的情況下,採取欺騙,強行帶走等手段肆意抓捕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他們從沒有講過法律,法律毫無尊嚴。法律在他們的手裏變成了打人的棍子,公然殘害生命的屠刀。

邱淑英,女,46歲。佳木斯鐵路局雙鴨山鐵路公寓職工。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使原本疾病纏身的她獲得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令目前醫學無法解釋的是: 在她修煉後,沒用任何醫療手段,她的子宮肌瘤自動排出體外。令人震驚。她的姑娘因為母親的修煉也發生了奇蹟:她先天就彎曲的脊柱居然挺直了,曾佝僂矮小的姑娘變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

在大法遭受無端的鎮壓時,她自然的走入了護法的行列。1999年,2000年,2001年她幾次被關入看守所。

2002年她在製作真象條幅時被捕,同年5月被送佳木斯勞教,因身體不合格回到雙看但未釋放。她們絕食抗議,在7月20多號出獄。

2002年11月1或2號,邱淑英正在家中洗衣,臥虹橋派出所的四五個惡警闖入家中,欺騙她說:它們所長叫她去談話,沒啥事,談完就回來。她不去,惡警將她強行帶走。她要穿條外褲,換上鞋都不讓。她就穿著棉褲和拖鞋被架上了車。直接拉到看守所,看守所見沒有任何手續就不收,惡警就打電話找凌清范,凌就口頭命令看守所:先收下。她就這樣被騙入看守所。

邱淑英因為煉功被白樹文用硬塑管抽打,因向幹警報告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功友的情況而被銬坐在鐵椅子上五天。家人找派出所,它們先推拖:不知道。再找了就說:保外就醫的,我們甚麼時候想抓就甚麼時候抓。過完年後,家人找尖山分局,分局的國保科長不清楚,沒有手續他根本不知道這碼事,此人姓門。他又叫找市局6.10,可笑的答覆是:有這個人嗎?是不是投勞教了?別找了,抓了就不能放。看守所的幹警卻說:抓你你就來啊?各執一詞。於是很快邱淑英就在2003年4月再次投入勞教所。這就是它們視生命如草芥,置法律如戲談的又一實證。

* 部份警察的話:

狠毒威脅類:對敢於表達抗議的法輪功修煉者

白樹文:我有各種方法對付你們;急了給你們弄男號去,叫你們××……一連串的粗野的叫罵
徐恩江:你們不讓我消停,我給你灌靠嘍,你能把我咋地?…。。接著,把她吐出來的再灌進去,你跟××黨作對,哼……誰看見我打你了?傷在哪兒?
凌大威:你跳哇?你要死了,我們還省事了……再厲害的在這兒都得麵條似的……
凌清范:他該死,骨灰都不給你。叫大煙囪吹嘍……你愛哪告哪兒告去……小心著點兒……哼,法輪功…死多少了?這算啥呀?
李洪波:進來時都是劉胡蘭,出去時都是甫志高……看我們咋收拾你……
杜佔一:打的就是你……
劉偉國:不說,我整死你……

自嘲牢騷類:

你還不知道警察是啥呀?我們就是統治階級的狗,給我們開資,叫咬誰就得咬誰,管他是誰呢?××黨說你錯你就是錯了……說你反黨了,你就反了。你敢說沒有?這不就是反黨的證據嗎?

內定了30多種呢,各種氣功,凡是信××黨以外的多著呢,都得監視,甭幹正事了……

你們厲害呀,連警察都受你們的株連,過去株連九族,現在發揚光大了,領導,單位,片警,都跟著倒霉,這是啥事呀?

無奈的說客:

說吧。進去多遭罪呀?那哪是你呆的地方啊?你又沒幹甚麼壞事,可現在它就是捅天的大禍呀,

你家裏可咋辦呢?人在屋簷下,人家嘴大呀?殺人犯咋沒有叫他寫保證的一說呢?

吃吧,別和自己過不去呀?刑事犯罪分子就沒絕食的呢,我家鄰居也煉功,我知道你們是好人,可現在誰能敢講公道話啊?

明白真象的:

經幾年的接觸,看到了你們不是宣傳的那樣,恰恰相反,你們是真正的好人,我支持你們,堅持住,一定會平反的,我相信。你們師父真了不起,能把形形色色來自各個階層的學功人教育的這樣好。老江要不是用錢在收買這些壞蛋,誰還給它賣命啊?

我要一個人碰到法輪功我就不抓。

* 從轉化者的表現看流氓集團的邪惡本質:

鄒桂珍:女,40多歲。得法前是個潑辣無禮的人,與婆婆妯娌幹仗,家庭不和。罵得婆婆不敢出屋甚至躲出家門,小姑不敢回娘家,她也一身的病。得法後,性命雙修的功法使她變了一個人似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工作幹得好還樂於助人。大法遭迫害後幾次進京證實法。2001年在佳木斯勞教所被洗腦。結果它從此開始破壞大法,積極參與「轉化」別人成了洗腦的骨幹,和楊淑芬,高玉霞等強迫所有悔過的人寫聯名信控告為眾生巨大付出的師父。勞教所利用她提高「轉化」人數,在她母親去世家人去找她時,勞教所都不叫她去奔喪。出來後她和幾個猶大到處干擾學法不深的學員鑽空子,「轉化」別人。毀書叫人寫保證,不寫它就叫派出所抓人。做了大量的壞事,打著借錢的名義騙錢。610給它們開支,它婆婆勸她不要害人害己,她丈夫卻說:不白幹,人家給錢哪。

法輪功把她從壞人改變成與人為善的人,而邪惡集團卻把它推入十惡不赦的境地。

宋修雲:女,50多歲,師範附小退休教師,煉功後得到了健康的身體,被洗腦後到處惑亂別人,她和另外30多人,都是她們一夥的,周邊市縣的人。親自參加了伊春的關淑雲(關淑雲也是在佳木斯勞教所轉化釋放的)殘害其女戴楠的現場,變成了殺人的看客,眼看著一個孩子被殺死,喪失了人性。法輪功教她做好人,而被政府「轉化」後她卻成了殺人犯的座上客。反過來卻把她們造下的罪惡強加在法輪功的頭上,顛倒黑白。這是一個多麼恐怖的殘害生命的集團犯罪啊!

這場迫害程度之深,範圍之廣史無前例;手段之殘忍無恥集古今中外之大全;對人類的生存之本─道德的傷害無法估量。字字血淚,書惡難盡。在殘酷的迫害之中師尊的巨大付出;大法徒的浩然正氣;無言讚美。各位善良人士,各國政府,國際機構的支持和幫助挽救了很多人,誠摯的感謝您。請各位尊敬的法官和律師站在正義的一面,共同制止迫害,不能使邪惡再延續了。讓全世界正義的力量早日把江澤民及其爪牙送上審判台,接受最後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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