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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彙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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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日】

杜伯陽 男 27歲 住集賢縣福利鎮河東區(又名五四村) 農民
在2001年7月28日被抓到集賢縣前進派出所,由於不屈從警察,不說姓名住址,警察就抓住他的頭髮往牆上撞頭,當天被送集賢縣看守所拘留15天。

在2002年7月的一天,集賢縣河東派出所警察到他家將他強行抬著綁架到派出所,遭到惡警的毒打。他被扒掉鞋子,然後惡警用腳使勁兒踩他的腳……他被打得全身疼痛,腳和背部的傷幾個月後才好。兩次被抄家,惡警的目地是翻書。多次被騷擾。

齊國英 女 49歲 住集賢縣前進街 個體戶。
2002年7月23日在家被前進派出所綁架,在集賢縣看守所非法關押75天。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後因吐血和心臟病才被放回家。被勒索1455元,沒有收據。

康玉芝 女 48歲 住集賢縣昇平煤礦。 無職業
2002年2月被集賢縣昇平煤礦、集賢鎮派出所綁架關在集賢縣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三年,現仍在被迫害中。

於立娟 女 56歲 集賢縣太平鎮。 無職業。
2002年7月21日在家被集賢縣太平鎮派出所綁架到集賢縣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二年。現仍在被迫害中。

劉鳳蓮 女 53歲 住集賢縣永安鄉。無職業。
2002年1月在家被集賢縣公安局綁架到集賢縣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二年。現仍在被迫害中。

徐桂霞 女 40歲 住集賢縣繁榮街。
2003年4月在家被集賢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等人非法綁架到集賢縣看守所。現仍被非法關押中。

汝守海 男 40歲。住集賢縣福利鎮福新村。
2000年12月26日進京請願,在天安門前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遭受刑訊逼供,然後被關到北京大興縣看守所。被當地警察押回拘留17天,罰款3000元。經常遭到惡警的騷擾恐嚇。

李 軍 男 44歲 住集賢縣福利鎮福新村。漢族。
2000年12月26日進京請願,在天安門前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遭受酷刑逼供。雙手被銬在暖氣片上燙出水泡,手腕被勒進很深的銬印…。。然後被送到北京大興縣看守所。被當地警察押回本地非法拘留17天,並罰款2000元,加上各種開銷共3000元。經常遭到惡警的騷擾恐嚇。

李亞傑 女 49歲 住興安鄉仁德村 農民。
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被綁架關押在大興縣看守所。因不屈從邪惡,絕食抗議迫害,遭到惡警指使的犯人毆打。然後她被送到天津看守所。她繼續絕食抗議,惡警用鐵鉗夾舌頭,舌頭被夾起了大紫泡。被惡警連夜審問,如不說出姓名地址就不讓睡覺。於2000年12月末被關進本縣看守所繼續迫害。家屬被迫拿出3000元保證金並花了8000元她才得以保釋出獄。(不包括路費,伙食費15元/日)。

2002年春,她在大慶照顧孩子。派出所警察欺騙她愛人,說是只要見到人就不抓。她愛人信以為真,把她找回家。次日,派出所和鄉政府的人就來抄家並問她練不練了。她回答:煉,就被抓走。家人又花了很多錢,被關押了15天的她才被家人營救出獄,此後派出所還不斷地去騷擾她的生活。

李亞萍 女 47歲 住集賢縣沙崗鄉青楊村 農民
2000年12月因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關押到大興縣看守所,釋放後她再次去天安門證實法,又被關押到大興縣看守所。她絕食抗議迫害,被灌濃鹽水。被當地押回後關押了四個多月,被公安機關扣押5000元保證金,家屬又花了近8000元人民幣才把她營救回家。

劉鵬鈺 男 49歲 集賢縣沙崗鄉青楊村 教師
2000年12月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關押在宣武區看守所。12月下旬被送回本縣看守所。因他絕食抗議迫害而被灌濃鹽水。 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後經家人花8000多元托人,又交了3000元保證金才得以回家。
2002年5月又被抓進縣看守所關到2003年4月被家人營救出獄。

張俊峰 男 41歲 住安幫鄉興東村
在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證實法的火車上,由省政府派來的兩個特務和乘警強迫乘客罵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他不罵就被帶走,關在哈爾濱鐵路派出所一夜。次日他和另外四名法輪功學員(途中有兩位女法輪功學員走脫)被雙市駐哈辦事處宋處長帶到辦事處。宋處長在派出所接五位法輪功學員時,分別向每人索要200元,藉口給派出所。事實上宋只給派出所100元。他在辦事處被關三天後被安幫鄉政法委的馬國強和金X接回。宋處長又向馬國強要了300元。馬國強則把馬本人與村長私自包張俊峰土地的1500元拿出說錢歸馬支配,逼張俊峰簽字,造成他經濟損失6000元至7000元。馬把他交到安幫派出所,並給派出所指導員200元。然後他被關進看守所64天。派出所王長安又從他家逼要500元保證金。看守所又索要600元伙食費。

2002年秋,他在家中睡覺時被姜警長非法搜查他的住宅,並把他綁架到派出所又拘留15天。索要50元伙食費(要150元,他沒有錢打了一張100元的欠條)兩次拘留都沒有拘留證,兩次搜查都沒有搜查證。

在安幫鄉蔣向軍的指使下由馬國強實施,把張俊峰的責任田一垧地非法承包出去。當年產量5000斤至6000斤,1.24元/斤。而且兩年的土地一年包出。比如說他應分0.6畝土地,包出兩年他只剩0.2畝。

孫麗娟 女 40歲 住集賢縣福利鎮 個體
在大法被迫害之初,工業局領導和單位書記到她所在的商貿城問她:去不去北京?還練不練法輪功?她說:煉!態度很堅定。2000年正月初四,她一家三口人在她母親家過節。集賢縣前進派出所片警李青和另一名警察說找我有事,把她和她愛人同車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門口一個所長直接把她送進看守所。在車上他們還叫她說:你就說不煉了,但她說煉法輪功後,她七、八種病都好了,怎能不煉呢?她被送進拘留所。集賢6.10辦公室主任張景良在拘留所審法輪功學員。對她說:「你說不煉就可以回家,煉就在這兒喝糊嘟(玉米麵兒粥)。」她說:「寧可喝糊嘟。」就這樣被拘留15天。

2001年5月她因為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又被非法關押15天。

孫兆祥 男 52歲 住朝陽社區53委新發街28號。
在2000年12月22日進京證實大法,12月25日中午12點多在天安門前和同修打出橫幅,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毆打,它們用腳猛踢小便處,他被踢得喘不過氣來。然後被綁架到紅星派出所遭受酷刑逼供。他被扣銬在室外的鐵欄杆上六個小時凍著。接著又被關到北京大興縣監獄。30日被當地警察接回關押到看守所拘留18天放回,被勒索現金400元。此後警察經常去翻書,抄家;威脅,恐嚇。使他全家不得安寧。

李春青 女 47歲 住集賢縣福利鎮 單位:人民商場
2002年10月12日因發真象資料被惡警綁架,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勞教三年,現被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

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胡憲忠 集賢縣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
耿振東
集賢縣公安局電話:0469─4662650
集賢縣看守所電話:0469─4691445

劉印富 男 49歲 住集賢縣福利鎮 單位:環衛處

在2002年2月25日(正月十五),因貼真象而被惡警綁架關押在看守所。被提審四、五次。惡警問真象資料從何而來?與誰來往?因他不配合邪惡,於6月3日晚遭到惡警於X的毆打。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臉被打得變了形,鼻子出血,眼睛被打得充血水腫看不見了,耳鳴,小便處被惡警用皮鞋踢傷造成排尿困難;腰直不起來。6月4日早看守所惡警又把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叫出站成一排,把劉印富叫出用小白龍抽打後背十多下,同時被打的還有一位同修。它們恐嚇法輪功學員說:誰要再煉功就是這樣的下場。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迫害,在他們絕食絕水的8天中,凌奇被戴上28斤重的腳鐐7天;馬清泉被背銬上鐵門7天。6月20日他和凌奇、郭懷嶺、權佔東、孫忠庫五人被送到綏化勞教所。在勞教所他們的衣服全被扒光,用冰涼的深井水從頭澆到腳……他們被強迫站成一排不許動。惡警手拿著水管子大笑著說:還熱不熱了?直到它們澆夠了才罷手。導致他們五人6、7天排不下尿來。就這樣他們每人被一個或兩個刑事犯罪分子包夾,24小時一動不能動,上廁所都被看著,說一句話就會被打一頓。法字不能提,轉化手段先軟後硬。不妥協者不讓睡覺輪流洗腦,不聽者拳頭電棍一起來,它們對法輪功學員張口就罵,抬手就打,法輪功學員遭受非人的對待。惡徒對堅定不移的法輪功學員就調隊調班換包夾。劉印富於2003年7月15日出獄。

馬學茹 女 34歲 住集賢縣 無職業
1999年因上訪被勞教一年,在佳木斯勞教所。2001年元旦,被集賢縣富強派出所抄家並綁架,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一個半月。
參與迫害的組織:集賢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富強派出所

馬淑學 女 41歲 住集賢縣 無職業
2000年因證實法被拘留兩個半月;2002年6月5日再次被拘留在看守所一個半月。
參與迫害的組織:富強派出所

邱桂芝 女 61歲 住集賢縣 家務
1997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12月29日因證實大法在天安門打橫幅,講真象,被綁架,然後被押回集賢縣看守所拘留47天,被罰款後放出。回家後富強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經常到家騷擾,
2001年1月的一天晚上八點多鐘,被富強派出所六個民警抄家。

劉大成 男 在邱桂芝被抄家當晚遭綁架,被拘留一個半月。

張玉霞 女 46歲 住集賢縣富強區
2000年12月29日到北京上訪。在火車上被非法搜身,關押到駐京辦事處,2001年1月4日被送佳木斯鐵路看守所拘留15天。回家一直被監視,身份證被扣押。
2002年5月3日,被富強派出所抄家並綁架,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75天,7月17日回家。被勒索1150元。

張春豔 女 56歲 住集賢縣雙市粉廠家屬樓 單位:雙鴨山市第二糧庫
於1999年10月21日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被雙鴨山市公安一分局非法判勞教一年,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一年到期後,佳木斯勞教所沒有任何文件,就因為她堅修大法又加期一年迫害。

在她被勞教所迫害的二十個月期間,被迫吃五個月雞飼料(餵小雞的玉米麵,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喝白水煮蘿蔔條,一點兒油沒有。(一碗幾根蘿蔔條),一天幹十三個小時以上的活(早6點30分到晚8點)。吃發霉到連飼料都不能做的麵粉。吃飯被限制時間吃不飽;上廁所被限制時上不完。1999年一個冬天在室外洗臉,洗衣服,用的全是涼水。一年冬天春節前洗一次澡,惡警卻叫患有性病的刑事犯罪分子和法輪功學員在一個池子裏洗。冬天下雪,惡警讓法輪功學員掃雪,為了不影響按時出工幹活,惡警不讓她們洗臉就吃飯出工幹活。

2001年12月29日她因送真象材料,被集賢縣富強派出所綁架並被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迫害24天。每天15元的伙食費,給兩個玉米麵窩頭。

2002年12月11日,集賢縣富強派出所民警五人夥同集賢公安局政委耿振東找「鎖王」把她家防盜門撬開。把她綁架到集賢縣看守所迫害14天。她家被勒索1000元錢。看守所又勒索210元伙食費。

劉淑雲 女 66歲 住集賢縣計委住宅樓
2000年2月7日去北京上訪,途經瀋陽時在火車上被劫持,被當地接回後非法關押兩個月。在這期間每天兩頓飯,早飯:玉米麵窩頭;晚飯:大碴粥,凍白菜湯。常有蒼蠅和昆蟲在湯裏出現。每天十元伙食費。每天只准出去兩次放風,其餘時間大小便全在室內馬桶便,過著非人的生活。最後她家人給了治安科長張景良(此人已退休兩年了)2000元錢,她才被釋放。

2000年11月中旬去北京證實法,在哈爾濱火車站上車,只走出一站地,因沒有身份證被收容在哈爾濱市鐵路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16天。在此期間不說姓名,地址。由白科長,王科長非法提審。為了早日闖出魔窟絕食抗議迫害,先後被灌食三次。灌食時由四、五個人強制按住胳膊和腿,用鉗子撬開嘴強行灌食。最後交1000元才被釋放。

2002年11月初,她被迫流離失所。她家人在給她郵寄衣物和大法資料時,被當地火車站派出所非法關押7小時,最後罰款5000元,方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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