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春雲說:「你們是人民警察,應該利用手中的權力去打擊壞人而不是我們這些手無寸鐵,只為做好人的人。」
不法警察說:「打的就是你們。我們幹這個職業沒有自己的思想。」
雖然不法警察抄家時沒有一張紙一個字,但仍然把呂春雲劫持到遼源市東吉警署,由江洋、李斌酷刑逼供。惡警狠命的打她嘴巴,用皮鞋踩她的腳趾,當時她穿的是皮涼鞋,手被反銬在後背,惡警用手猛拽手銬。
惡警毒打了呂春雲一陣,又換到樓下大屋子,把門反鎖,然後便成了他們酷刑逼供的公堂。手銬腳鐐齊全,光腳站水泥地上,把她打倒了,用手拽頭髮起來,再打;打累了,用腳踩,用四稜棍打,腳踢(第二天才發現腳底下成黑紫色)。然後逼她跪下,不跪就用腳踩。又是一陣拳腳,直到後半夜2點多鐘,惡警們自己打累得筋疲力盡。然後由幾個聯防人員看守,把她兩手伸平。這樣致使呂春雲站不起來,蹲不下去,而且連眼睛都不許閉。
就這樣在這平常的夜裏,呂春雲過了一個極為不平靜的第一夜。
第二天有個小頭目來對呂春雲說,你能挨過兩天我們就放你。這天上午,也有人來勸說:「說了吧,你都跟誰有來往,免得遭罪,你熬不住的。」
下午又開始酷刑逼供,用方便袋套頭,然後用手捏住口,不許進氣。這樣一來一吸氣把鼻子口堵個嚴嚴實實,根本就沒有氣可喘。
這樣套了幾次她的頭,讓她交待,施刑者也沒有說交待甚麼。又是一陣拳腳毒打。
晚上惡警們買了瓶冰鎮礦泉水,瓶蓋扎上眼,往臉上澆;惡警覺得不過癮,就開始往身上噴。又是一個不眠之夜。
第三天,惡警又換招了,打一大桶水把她的頭按下去,一次比一次時間長,然後用醋精往鼻子裏澆,堵上嘴。這樣一吸氣,就嗆得鼻涕眼淚全出來了。因她兩手都被銬在鐵管上,又不能擦,順鼻子流黃水,流了兩天,頭髮亂糟糟。呂春雲已經被折磨得沒有了人樣。
幾天沒有吃沒有喝,又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第四天呂春雲的眼睛陷進去了,被逼迫蹲著,滿身連泥帶水。來了一個司機,手拿玩具槍,子彈是塑料粒,呂春雲便成了惡徒們的槍靶。一槍下去便是硬硬的紅豆子,一共打二十幾槍。
下午由惡警江洋、李斌一邊一個,用腳跟狠命的砸向呂春雲的後背,踢倒了,然後拽頭髮起來再一腳,又用腳踩手銬處,硌得她的手脖子出了血。惡警們這樣折磨呂春雲很久才住手。
第五天,呂春雲腳腫得一直沒有穿鞋,站立不穩。有人搬來椅子讓她坐下,惡警江洋便坐在她對面,用鞋蹬她的腳脖子,來回搓,像剝皮一樣;然後用蚊香燒她的腿部,二十多處被燒出大泡;再用打火機的氣充入礦泉水瓶裏,點燃後往胳膊上烙,烙起來很多大泡。惡警多次威脅說:「打死白打,上邊的命令。」
第六天,市局派蘭科長(女)、代繼璐來逼供,說局長發話不拿下絕不收兵。然後又開始體罰,強迫呂春雲站各種令人難受的姿式,但還是沒有達到目地。惡徒們一看不行,開始更加殘酷的折磨,給她上繩,但還是沒有達到目地。代繼璐就瘋狂拽住她的頭髮,掄了她幾圈,姓蘭的科長罵了一陣子走了。
第七天,「上邊」又來人,摸了摸呂春雲的脈,又翻她的眼皮,開始灌食。七個男人把她按在地上灌,弄了一身小米粒和鹽,幾個人也累得呼呼直喘。
第八天沒有毒打,因為怕她死在那裏。幾個聯防人員私下說都不忍心看了。一個大男孩說回家把呂春雲的遭受講給他媽聽,善良人都流眼淚了。
第九天,警察草草記錄了呂春雲的個人簡歷,下午六點把她劫持到遼源看守所。當時,呂春雲的兩腿不能行走,兩手臂不能下垂,紅腫,屁股不能坐,就這樣沒幾天提所外審,把眼睛蒙上不知帶到哪裏一個小黑屋。惡警們又強迫她坐老虎凳,吊起來打了6天。
呂春雲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四個月。2003年10月14日,呂春雲被非法勞教兩年。現在不知她被關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