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擺脫非法監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30日】2004年3月13日下午四點多鐘,我去一同修家取花。當我敲門時,門突然開了,我被惡警強硬拽進屋內,惡警搶去我的手機,用手銬把我雙手反銬上,並把我隨身帶的小錄音機布兜子套在我的頭上,生拉硬拽拽下樓。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拳擊數下後,押到吉林市昌邑區維昌派出所。下車後我繼續高喊「法輪大法好」,又被惡警拳擊腦後部位,強拽進屋用手銬銬在沙發上,當我向惡警(警號202471)講真象時又被該惡警猛踢左腿三腳。

天黑當惡警們吃飯去後,我連發正念取下手銬跑出派出所,上了出租車,這時惡警們追來從車內又把我強行拉下車,拽回派出所又銬在沙發上。後不知晚上甚麼時間,把我強行送昌邑公安分局後院非法拘留一宿。17日上午到昌邑分局二樓,非法審問,取筆錄,強行讓我簽字,按手印,我完全拒絕,抵制邪惡。202471號惡警抓住我的手,邊罵邊用力掰我的手指,揚言要掰折我的手指,身後一年輕惡警用拳猛擊後腦勺數下。202471惡警用手掌搧嘴巴子數下,之後用繩子把我雙手吊很高綁上,送昌邑公安分局後院拘留。

當天下午四點多惡警把我和一同修同車非法押送到小醫院做身體檢查,當時我的心電圖報告結果是嚴重心臟病,之後惡警把那位同修送第三看守所,把我押送第一看守所。到了「一看」因病情報告有心臟病,看守所拒收,並提出要重新體檢,但在兩個辦案惡警的強烈要求下硬是把我送進看守所。到所裏後我頭暈迷糊,兩次檢查血壓都高,第二次高壓170。這樣在一看非法關押一個月,4月16日被非法送長春勞教一年。

當16日送我時,我堅決不走,並嚴正告訴它們,我沒犯罪,我取花犯的甚麼罪,長春我不去,自己從心裏發出:我是神,你們送不進去我的一念,當時就是不走。它們讓一勞改犯人強行把我背上車,背我出看守所的路上,我高喊「法輪大法好」。我被弄上車,送往長春女子勞教所。在長春的路上,我一直立掌除惡一個多小時,發出正念:我是李老師的弟子,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我是一個神,勞教所裏裝的是人,邪惡不配考驗我,讓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全部解體。到了長春女子勞教所體檢後因心臟病和高血壓被拒收,在師父的加持、呵護下,我又回到了正法洪流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