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我否定非法判刑、衝出牢籠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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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4日】2002年5月,我被惡警綁架,被非法判刑10年。在經歷了18個月正與邪的較量後,終於闖出魔窟。

我被綁架後,關押到看守所。我知道自己有漏,正念不強,不自覺的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錯了就得歸正自己,正法弟子的使命是救度眾生,這裏不是我待的地方。我開始抗議非法關押,之後,出現了吐血,出現了不能進食,我想應該絕食衝出去。這種狀態持續一個星期,身體極度虛弱。獄醫惡狠狠的說,甭想出去;有的同修也來勸我,說絕食也出不去,已有幾位同修絕食近100天了也未放。我動了人心,以致在原地打轉轉。

同年9月,我們近20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開庭那天,我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當眾揭露公安分局不法警察私設公堂,將我致殘的種種酷刑手段:
1、灌芥末油:往鼻子、眼睛裏倒芥末油,再用塑料袋套住頭,反覆窒息;
2、坐老虎凳,5天5夜不許睡覺,稍一閤眼,便有警察拿小棍砸頭;
3、「舒骨」:戴手銬、腳鐐,腰部擔在老虎凳上,其他部位懸空。
4、雙臂反綁固定在老虎凳上,一警察拉腳鐐往前拽,痛昏過去再用涼水澆醒。
5、十幾個警察倒班,3、4天晝夜不停的反覆酷刑折磨,導致右臂傷殘、鎖骨骨折、腰部重傷、雙手不好使。

在法庭內我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有力的震懾了邪惡。
在返回看守所的路上,我向警察講真象: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我們沒有罪;並告訴他們,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正為自己的未來負責。明白了真象的善良警察很敬佩我們大法弟子。到了看守所,他們把我抬上樓,臨別與我揮手再見。

投監的日期到了,我堅決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發正念鏟除迫害我的一切邪惡因素。在師尊的加持下,女子監獄拒絕收我,退回看守所。

按法律程序,我應「保外就醫」,但邪惡的「610」不同意。於是我又一次絕食抗議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然而看守所卻用野蠻灌食繼續迫害我。每天強行灌食,插管造成我吐血、嚴重耳鳴,灌進去的東西又都反上來,最後連膽汁都吐出來了,那種難受的滋味真是無法形容。我嚴肅的跟獄醫講:停止灌食,向所領導反映我的情況。並告訴他不要當迫害忠良的秦檜,成為千古罪人。他卻說,我的責任是你不死,其它的不管。

我還向4名幫助獄醫給我灌食的男刑事犯講真象,勸他們不要助紂為虐,這樣對待大法弟子是有罪的。下次給我灌食時他們沒來。雖然我萬般痛苦,可欣慰的是又有幾個生命被啟發了善念。

由於我毫不妥協的抗議非法關押,被所長及管教把我身體給定位,造成雙腿變形、腫脹,下肢不好使。即使在這樣被迫害的日子裏,我也不放過任何講真象的機會。如有來監參觀的學生,我便支撐著虛弱的身體,滿懷慈悲的告訴他們:孩子,記住「法輪大法好」,生命就有好未來。純真的孩子們重複著「法輪大法好」。我在心裏祝福他們。還有省、市來監參觀的人,我就向他們講:我們是被無辜迫害的,我們修煉真善忍,無罪。在監所裏,我與能接觸到的管教和刑事犯講真象,使許多生命覺醒了。

釋放前兩個月,我停止了近一年的斷斷續續的絕食,身體稍有恢復,我便在休息日(週六、週日)高唱「法輪大法好」,讓臨近的幾個監室都聽到,使更多的人得救。同時我每天加強發正念:鏟除迫害我的一切邪惡、一切邪惡因素、邪惡不配考驗我,走我師父安排的路,救度眾生是我的使命。並請師尊加持。此時我悟到:修煉人最重要的是救度眾生。我心中常念師父的話;「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經過18個月正與邪的較量,終於否定了舊勢力的安排,走回師父安排的路。

最後以師父講法與同修共勉:「滄桑一瞬是時間,正法造就新紀元;悠悠歲月榮與苦,只為此時了洪願。為了眾生,為了證實大法,在神的路上精進吧!」 (《零四年元旦師父向大法弟子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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