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說「中國迫害人權的問題還是很嚴重的,例如酷刑折磨,監獄裏的惡劣的待遇,強迫認罪,任意逮捕等。此外,中國政府還嚴重地限制言論及集會自由,及勞工權利等問題。同時在處理有關異見、少數民族及宗教信仰與精神團體-如法輪功等,以及處理許多一般性的社會犯罪時都處以極刑。荷蘭政府對此情況會密切關注的。
在歐盟中,荷蘭政府也致力於提出這些主題。如死刑、宗教自由、集會與結社、對關在監獄中的一些人犯,非正式團體的成員或被禁止的團體-如法輪功等的不人道的待遇,是經常被列入歐盟與中國人權對話議題中的。」
信中還表示:「荷蘭政府極度尊崇國際人權,各國政府不論他們的國民屬於任何的團體、組織,都應該對其人權方面要盡到保護的責任。」
密爾德斯先生在信的最後向學員確認「荷蘭政府會一直敦促中國改善其人權狀況。其中包括其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方式。並會在歐盟及聯合國會議中,適時地利用各種機會提出我們對中國人權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