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德州法輪大法學員
親愛的朋友們:
非常感謝你們邀請我參加於2003年10月12日在德克薩斯州休斯頓的「法輪大法日」慶祝。很遺憾我無法親自參加你們慶祝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活動。
個人信仰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我敬佩你們對「法輪大法」的忠實信念。我支持法輪功學員能自由地信奉自己的信仰而無懼迫害的權利!
再次感謝你們對我的熱情邀請!
誠摯地,
美國國會議員
艾迪-伯尼斯-莊臣(簽字)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3/10/18/41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