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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之外的所有中國人都應站在原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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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7日】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案,於2月23日至25日再度開庭,進入最後終審結案階段。

不論法庭裁決的結果如何,這個案子揭示出的海外某些媒體配合江澤民集團在華人社區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的行為,早已超出了這個案子本身。精神受到傷害的不但是法輪功學員,所有被謊言誤導的讀者實際上都是受害者。

《華僑時報》2001年11月3日發表文章,用極端下流晦暗的字眼捏造低劣謊言污衊法輪功;之後拒絕法輪功學員的交涉,並連續刊登數十篇誹謗法輪功的文章,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所用材料大部份與國內江氏集團詆毀法輪功的材料完全相同。2002年2月2日,《華僑時報》在禁令期又出版12版特刊,由其社長親自撰文,號召社會簽名「聲討」法輪功。

被謊言攪動起來的無端的仇恨,對於仇恨者和被仇恨者,都是巨大的精神迫害。今天站在原告席上的,遠遠不應只是法輪功學員,而是被告之外的所有中國人。在美國華府,有一個對於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遭遇一向很同情的房產商,但是,是不是迫害到如法輪功學員所說的那種嚴厲程度,她有所保留。最近總部設在紐約的新唐人電視台舉辦的最後一場「首屆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

這位房產商為了酬謝自己的員工,準備買30張票,送給雇員,這本來是個大喜之事。完全出乎她的意外的是,對於她的笑臉和好意,有些大陸員工拒絕接收。拒絕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這些員工表現出的那種異常恐怖的反應。看起來多麼不可思議,原因卻非常簡單:新唐人電視台在宣傳中稱有邀請法輪功學員中的著名藝術家同台演出。

就是這麼一個細微之處,房產商終於了解到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的無孔不入,相信了這場迫害的嚴峻程度。

造成這一切惡果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包括「華僑時報」在內的海內外媒體迎合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大肆誹謗和詆毀,在華人心中種下了難以磨滅的仇恨,從而對這些人的心理和精神上造成了嚴重傷害,才發生上面那一幕對於老闆的笑臉和好意表現出精神極不正常的驚惶失措。

對於廣大在中國大陸生活過的中國人來說,「華僑時報」之類的媒體對法輪功的誣蔑,除了產生對法輪功本身的誤解而導致的在「思想」上的仇恨,還有更深一層的在行為上的「誤導」:沉默,不關心,避之不及,從而縱容了這場邪惡的迫害。

「華僑時報」的報導,無論它自己如何辯解是出於何種目的,絕大多數華人讀者會解讀為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在繼續,在升級,而且從國內蔓延到國外。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量,這使得更多的華人不敢出來為法輪功說話,從而導致這場迫害得以延續,使得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在江澤民集團的迫害中慘遭折磨,甚至失去生命。

而當真相大白時,這些人會為自己在這場對人性的巨大迫害中的「不作為」後悔莫及,從良知的角度上講,他們受到的傷害也許超過了法輪功學員本身,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完全應該同法輪功學員一起,站在今天的原告席上!(明慧記者歐陽非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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