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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王村勞教所之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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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0日】我叫邵文榮,1999年底為證實大法,我去北京上訪,因當地公安局的圍追堵截被綁架,回來後被拘留15天,我為抗議迫害而絕食,被公安惡警強行灌食並被勒索150元,在拘留所裏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睡覺,逼迫大法弟子在院裏跑步,數九寒天,大法弟子的腳趾蓋都磨掉了,不跑就踢、就打、就罵,十分兇狠。

2000年7月18日我因在外煉功證實大法又被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並勒索150元,受到體罰打罵的折磨。2000年9月28日為證實大法,我再次去北京,在北京我被劫持到公安部,後又轉押到附近的派出所裏,他們對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摧殘,深夜提審,強行按手印,一位六、七十歲的老太太就因拒絕按手印,手指被北京的惡警生生的折斷,老人痛的昏死過去,氣氛十分恐怖。

我被公安帶到駐京辦事處,一進去就被惡警踢倒在地,迫不及待的將我身上的200元錢搜去。在駐京辦事處,我目睹了當地的政法委書記將一件印有「真善忍」字樣的衣衫用火點燃,把尼龍衫燒的油滴在大法學員的手上和胳膊上,燙起許多泡。還有一名惡警將一名女大法學員打的滿臉青紫,雙目淤血。我們被帶回當地後,拘留了15天,15天後又轉到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非法送到淄博王村,勞教三年。

王村勞教所二大隊首惡王彗麗曾指使二、三十個身帶電棍的男惡警,將100多名上至六、七十歲的老人,下至十七、八歲的年輕學員電倒在走廊裏,後又把六、七名學員銬在禁閉室。有一位叫韓春花的學員只因說了一句話:不要帶她們走,她們都是好人。話音未落就被銬起來關禁閉,電棍電的兩隻胳膊起了一層水泡,殘忍之狀令人目不忍睹,在寒冷的冬天連衣服都不能穿。

惡警察把我押在監管室18天,真是暗無天日,床邊四個大吊環將我銬成大字形,一宿到亮蹲在床邊,反背銬著,大小便都在臉盆裏,不准洗刷。帶回隊裏後,又受到車輪式的迫害,強制洗腦,猶大暴力摧殘,剝奪我睡覺的權利,限制上廁所,精神摧殘,後又多次關小號,軟硬兼施,陰一會陽一會,把我吊銬在冰冷的窗前長達12天,白天黑夜的站著,腿腫的像罐子一樣,腳像饅頭一樣,無法行走。對於江氏流氓集團的酷刑折磨,我多次絕食抗議,結果遭到野蠻灌食,有一次甚至叫猶大給我插管,後來又把我送進其它大隊進行強制洗腦,我曾親眼看到一位叫夢辛榮的大法弟子,因拒絕參加所裏的一切活動,每天隊長唆使包夾的猶大對她進行打罵體罰,並慘無人道的將她從5樓拖著兩腿到一樓,頭被磕得咚咚響,還不斷的用腳踢來踢去。

後來我又被強行送到濟南勞教所,強行洗腦四十多天後被帶回王村,王村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在肉體與精神上進行了駭人聽聞的殘酷迫害,所有學員都被強迫超負荷的奴役勞動,剝奪睡眠權利,有一位叫劉慧芳的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後被送往精神病院。還有一位叫江淑娥的40多天不讓睡覺,長期罰站,身體越來越差,晚上猶大怕她睡覺,就兩個人拖著她跑,腳腫的像麵包一樣,甚至用針扎她,一天只給一個小饅頭和兩塊鹹菜、一點水,腰都直不起來。

因我長期被猶大不斷升級迫害,有時不給飯吃,只給點玉米粥喝,不准上廁所,來例假也不讓去,沒辦法都在褲子裏。無論邪惡採取何種招數,我就是堅信大法,不配合邪惡,不參加所裏的一切活動,不報數。惡警經常指使猶大拖、抬、拉、踢強行到會場,連衣服都撕破了,在惡警的唆使下,猶大將我按倒在地,惡警反擰著我的胳膊,跪在我背上,強行給我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我越來越消瘦。當我的愛人來接我的前幾天,大隊首惡叫我寫保證並說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堅決不寫。勞教所怕我有危險,怕擔責任,就打電話並向我丈夫勒索了1000元錢把我領回家,親人來接我時都哭了,姐姐說看你瘦的和刺一樣,因身體虛弱,我只能由父母照顧。

誰知在娘家也無寧日,當地惡警經常到我父母家騷擾,恐嚇我的父母,致使我的母親兩腿發軟暈倒在地,四年來,連孩子的獨生子女費都不全給,真是株連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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