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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員:我們不會坐視侵犯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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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6日】(明慧記者劉東、周海倫編譯)2004年10月4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304號決議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在美國干涉人們行使美國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權利,包括修煉法輪功的權利。304號決議提起人,佛羅里達州的國會議員伊蓮娜-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女士在決議表決前首先發言,譴責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犯下的暴行。全文如下:

首先,我要稱讚我的同僚 - 來自加州的議員琳-伍爾西女士和芭芭拉-李女士對此項決議案的奉獻和支持。我還要感謝來自伊利諾州的委員會主席、議員海德先生及委員會資深委員、來自加州的議員蘭托斯先生以及委員會全體高層,感謝諸位鼎力促成此項議案能於今天付諸表決。

我今天站出來是要呼籲大家關注一場由中共[江氏集團]發起的對法輪功和平精神運動的殘酷鎮壓。中共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獨裁政權。

北京政府[江氏集團]於1999年7月22日宣稱法輪功非法並將之定性為「×教」。這一天因此而成為在人權侵犯史上臭名昭著的一天。接踵而來的是大規模的逮捕、酷刑和法輪功學員頻頻被報在被官方監禁期間死亡。所有這一切至今毫無轉機。

這些至今仍遭監禁的法輪功學員中至少有一名是美國公民,他就是李祥春先生。國會議員們反覆呼籲中國立即釋放李先生,我們今天再次發出這樣的呼籲。

本議會已多次譴責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令人髮指的踐踏以及對他們信仰自由與良知的侵犯。通過對我與來自加州的議員伍爾西女士以及多位同僚所倡議的兩黨共同提案的壓倒性支持,我們做到了這一切。

然而,國會第304號共同決議(H. Con. Res. 304)與眾不同。今天在我們面前的這一決議案針對的是更嚴重的問題。經70多名議員聯名倡議,本決議案聚焦於揭露[中共]公然在我們美國領土上經常用暴力手段使用恐嚇、威脅、打壓的報告和調查。

西起加州,東至紐約,和平非暴力的行使憲法賦予他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了中共方面人員的威脅。正如我們在此議案中所述,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的大街上受到人身騷擾,在芝加哥的中國領事館外受到人身攻擊,在紐約遭到據報與中共有關的人員的襲擊。

請所有旁聽這個討論的人,包括那些在美國策劃打壓言論自由的外國政府的代表們記住一點:這裏是美利堅合眾國,是自由和民主的搖籃。我們不會坐視你們侵犯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的權利。任何在我們國土上干涉言論自由的行為都將導致相關當事人被驅逐出境。

在這片自由的國度裏,人們暢所欲言。在這無畏的家園中,百花齊放,法輪功精神運動是其中盛開的一朵。

我在此要求我的同僚們明確告知中共,立即無條件的在中國,尤其在美國,停止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不齒行徑。

我請求諸位對國會第304號共同決議案投「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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