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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清廉幹部賈彥華遭惡警非法逼供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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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4日】
  • 安徽省亳州市清廉幹部賈彥華遭惡警非法逼供的經歷

  • 賈彥華聲明:修真、善、忍無罪,做好人無罪

  • 安徽省亳州市清廉幹部賈彥華遭惡警非法逼供的經歷

    我叫賈彥華,是安徽省亳州市幹部。2002年7月2日上午9 時左右,我正在辦公室處理日常工作,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公安分局黃衛國、王久山一行四人,突然闖入我辦公室強行把我帶到龍華賓館,利用非法惡毒的手段,對我及全家進行了六天五夜的迫害。

    一、迫害的手段

    1、 不准休息,不准換衣報

    7月2日至7月7日下午4時,6天5夜的時間不准休息,140個小時中每時每刻至少有兩人不停地在給我說話,問話,眼睛都不許閉一下,其間不留一分鐘的時間冷靜思考。折磨我的目的是為了讓我承認強加給我的一切。我幾十年的生活習慣從不能熬夜。本來我於6月30日晚去合肥,7月2日凌晨四時才乘公共汽車返回亳州,已是兩天兩夜未及休息,原本疲憊的身體,加之6天5夜的折磨,使我心力交瘁,意識麻木,思維不能連續,頭腦脹硬的像個石磙一樣又大又硬,到了最後,他們到底說的是甚麼?問的是甚麼?我都分辨不清了,只覺得頭腦轟轟,每個人在我眼前都在轉,鼻子、眼睛、頭都變成雙的。在龍華賓館的日夜中,7月份,正值天氣炎熱,他們不停地換人來折磨我。來人都把空調調至最低,我身穿短衣、裙子,在房間裏又不能活動,一直都感到冷,特別是在夜間,他們不許我加換衣服。一次,我要求換洗內衣,吳憲彬說:不行。甚麼時刻你都承認了,甚麼時候換。一天晚上,約十一時王久山、吳憲彬二人酒足飯飽後來到房間,他二人嫌熱,把原本溫度很低的房間又把空調開大起來,我感到非常冷,要求用床上的毛毯蓋著腿,王久山說:不行。隨手把我拿的毯子一把扯回去,一晚上凍得我渾身發抖。一連拉了幾天肚子。

    2、 恐嚇、污辱、漫罵

    在六天五夜折磨迫害中,各種械具放在我面前,並恐嚇說:再拖下去就給你拉背銬,別的大法弟子都拉過了,你也嘗一下味道。吳憲彬、袁磊多次對我說:你要放明白點,配合組織,如果你再這樣堅挺下去,市局已拿出意見,區委也研究過了,你一天不承認,就一天不放你丈夫和女兒,你女兒也不能參加高考,把你送到外地去審問,你根本沒有選擇。袁磊更是皮笑肉不笑地說:你不為自己想,也得為你親人想,不按組織的要求做,你女兒不能參加今年高考,想想後果。當審問進行不下去時,王久山惡狠狠地說:你當官那麼多年,到底撈了多少錢,我打報告給區委,讓紀檢委查你單位的賬,非得給你來個數罪併罰。當我拒絕他們所定的調子回答問題時,市公安局馬副局長二次以組織名義給我施加壓力,黃衛國更是毫無風度地罵我,你修煉法輪功不顧家。我聽了真覺滑稽可笑。我修煉法輪功,時時處處按真、善、忍標準做個好人,一家人快樂幸福的生活著,是你們把我全家抓起來進行迫害,反而說我修煉法輪功不顧家,真是黑白顛倒。特別是王久山,迫害好人,不覺為罪,反覺為榮,似乎迫害人是他們的樂趣,似乎抓到我他立了大功,似乎我與他有甚麼過節,一副得意洋洋不可一世的樣子,羞辱我說:你可記得了,你曾是我中學老師,(我不記得)你今天在學生面前淪為罪犯,你不感到羞恥嗎?他認定我與任何人的經濟往來都是用於法輪功,問話時使用污辱性的語言,對我進行人格的污辱。對於他的這付嘴臉,我義正詞嚴地正告了他,在以後的幾天裏,他收斂了。

    3、 誘供

    在我拒不按他們所要求回答時,他們顯得非常著急。吳憲彬拿出幾個人的口述材料給我念。其中一個是石雷民的,我不認可,他就打電話叫人審問石雷民,下午那邊來了電話說:石雷民翻供了。吳一聽,立即變了臉,馬上說:再審。過了一下午的時間,那邊來電話說又不翻了。吳接打電話是在房間兩床之間用手機打的,我聽得很清楚。後來袁偉進來和吳憲彬說這事,袁偉說:誰硬?還是鐵硬。我看到這一切,就對他們說:你們用刑具逼供是違法的,大法修煉者是做好人的人,沒有危害社會和他人。吳說:使用械具是合法的。吳憲彬仍拿著石的材料給我念,讓我承認。袁偉說:沒人逼你,隨你便,我們有的是時間,只是你丈夫等著你獲得自由、你女兒還等著上考場呢。

    4、 株連無辜

    在迫害我的同時,惡徒非法刑拘我丈夫,恐嚇、威逼我的女兒。我丈夫楊西勤在經貿委工作,人人知他忠厚老實,為了給我施加壓力,以達到他們報功請賞、謀取名利之目的,捏造罪名,非法刑拘我丈夫5天,同時還抓去我的女兒。對他們父女百般審問、恐嚇、威逼,非要讓他們說出他們不知道的事。我丈夫受到了極大的打擊,時隔一年了,還給他留下很深的創傷,大白天一個人都不敢、也不願來看守所給我送東西。女兒正值花季,從未見過這般的邪惡,審問她的人威逼她、恐嚇她、訓斥她,女兒嚇得發抖,哭個不停。審問她的人毫無憐憫之心地威脅她不准參加高考。女兒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回家後整日哭泣,不吃不喝,時常被惡夢驚醒。

    二、譙城區公安分局部份幹警違法事實

    1、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指出:嚴禁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它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從迫害我及全家的手段和過程中,不難看出譙城區部份幹警使用的手段是違法的。

    2、查抄我家時,拿走我家十萬元定活兩便的存單。7月7日把我羈押外地繼續迫害後,強行拿走4.5萬元。當時我丈夫不同意,向他們索要依據和手續,譙城區公安局國安科袁磊一人以個人的名義打了張白條。

    3、7月2日我在辦公室被強行帶走時,我隨身背包中有4500元現金,當時也反映在查抄辦公室物品記錄中,當我丈夫向王久山索要這筆錢時,王久山的答覆是沒收了,但這筆錢直到現在我家裏連個白條也沒見著。

    4、合肥出差時(6月30日)我把5000元現金和七個法輪章一起放入我家中一個黑色的背包中,擱放在床下面的抽屜裏,在查抄的物品登記中沒有反映,我以為仍在家中,事後家裏人只找到包,但錢和法輪章都不見了。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117條、222條、115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未作判決,公安機關不能扣劃存款,而譙城區公安分局部份幹警的做法與土匪、強盜當眾搶劫有甚麼不同呢?

    6、這裏我特別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我20年身居單位主要領導崗位,但做人正派,做官清廉,有口皆碑。這每筆錢都是我們家庭正當合法收入,我敢說:我家中的每個硬幣都是乾淨的。

    7、7月7日下午,他們把我送到河南省鹿邑縣看守所羈押。因未經河南省公安廳批准和沒有亳州公安局異地羈押證明,當時鹿邑縣看守所拒收。黃衛國、吳憲彬找鹿邑縣公安局分管局長和政保股通融,在答應第二天補辦手續的情況下,鹿邑縣看守所才同意暫時羈押。但直至12月份周口地區對全區看守所工作進行年終檢查時,發現異地羈押手續不完備,責令當即通知譙城區公安局把人帶回,吳憲彬、袁磊去鹿邑縣看守所去帶人時,因不願付1500元生活費又返回亳州。回來後通知我丈夫楊西勤去譙城區公安局國安科。王久山態度蠻橫地對我丈夫說:賈彥華在鹿邑有1500元醫藥費用必須由家裏支付。我丈夫當即態度鮮明地回答:賈彥華自煉功以來都沒有生過病,也未聽鹿邑縣看守所講過賈彥華生病,哪來的醫藥費?

    作為國家機關執法人員,本應執法守法,但在異地羈押人員的問題上,不是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和法律手續,而是靠通融個人關係,表現得那麼隨意,這是極不嚴肅的。而依仗公安部門的職權、隨意傳喚人,編造謊言,找被羈押人家人索要錢財,這種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敲詐勒索,搶劫有甚麼兩樣?

    對我的非法關押、非法判決,我是不承認的,必須還我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還我自由!還我自由!


    賈彥華聲明:修真、善、忍無罪,做好人無罪

    法輪大法是一部高德大法,是一部教人向善的心法。他揭示了宇宙的規律,指出宇宙的特性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他要求修煉法輪大法者必須「煉功要重德,要做好事,要為善,處處事事都這樣要求自己。」才能使修煉者祛病健身,才能以德化功。大法自92年傳出後,「聞者尋之,得者喜之,修者日眾」。短短幾年中全國就有上億人走入修煉者行列,僅亳州保守數字也有萬人之多。修煉者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人人都從自己心性上找,哪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自覺摒棄自身不好的思想和惡習,重視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看淡名、利、情。在人生之中不再只「為錢而生。為勢而斃,為蠅頭小利而樂而憂,」而是事事處處考慮別人,無怨無恨,與人為善,做個好人。通過修煉,修煉者中有多少分裂的家庭破鏡重圓;有多少個人積怨冰雪消融;有多少鄰里之間的爭鬥化干戈為玉帛;有多少浪子回頭變成金;有多少被病魔折磨的人從死亡線上又站起來,重新服務於社會和人民------客觀上,這些身體健康,人心變善,道德昇華的修煉人,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風氣的好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是不爭的事實。

    然而江澤民為了一己之私,無視億萬群眾的感情和需要,對這部大法進行誹謗,剝奪了修煉者強身健體,願做好人的願望和權利,把億萬修煉者推向政府的對立面,動用了整部國家機器和四分之一的國家財力來對這些善良的、學做好人的人進行迫害。在這四年多的時間裏,全國大法弟子中有多少人被關押投牢;有多少人妻離子散;有多少人流離失所;有多少人蒙冤而死;又有多少幼兒、兒童失去母愛和父愛;還有多少學子被強行停止了學業------傷害了包括修煉者家屬在內的幾億人的感情和利益。

    其實,不只是中國有人修煉法輪功,世界上每個國家和民族都有人修煉法輪功,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進行褒獎,地球上只有中國這塊土地上惡徒在迫害大法,並對大法徒進行鎮壓。對這種對待基本民眾信仰的做法,每個善良的,對中華民族有責任的人都在想,這樣做對於我們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形像、地位,對於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對於社會的穩定和進步,對發展經濟、富民強國又有甚麼積極地推動作用呢?事實上,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和大法徒不管定的是甚麼調子,編造的是甚麼謊言,都污衊不了大法,也阻止不了人們正面認識大法、了解大法弟子。因為大法的修煉者就源於人們中間,就生活在你、我、他身邊。和社會的方方面面發生著聯繫。人們在自己的社會活動和現實生活中看不到像媒體報導的事例;也看不到周圍大法修煉者的行為對社會、家庭、他人所造成的傷害。相反,大法修煉者通過修煉日益提高的道德情操、敬業精神、與人為善的表現,無私無我的境界、世人是清楚的,是看得見的。人心是桿秤,烏雲遮不住太陽的光芒,這樣不計餘力的迫害是失民心呢?還是得民意呢?

    以史為鑑:十年動亂的文革,數以百萬的走資派蒙難,數以百萬的家庭受到株連,結果是使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受到嚴重阻礙,使國民經濟的增長倒退了五十年,而這場對法輪大法和大法徒的迫害,其結果是對人類道德的打壓,是對人權、人性的踐踏。

    人者,之所以稱之為人而不同於畜生,根本區別在於人有道德規範。人類的道德是人類歷史發展演變賴以生存的根本條件。目前,自然界的變化和社會風氣的現狀還不足以說明提高人類之德的重要嗎?讓我們仔細想一想:哪一種天災不源於人禍?哪一個事故的潛因不因人無德?我們知道,近些年來,政府也一直非常重視提高國民之素質,一方面,提出兩個文明一齊抓。為此:上下建立組織、耗巨資、重宣傳、樹典型、搞活動,以此來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另一方面,提出重視加強和完善民主法制建設。但儘管「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為甚麼還幹壞事,有法不依?就是因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見時他還要做壞事」。而這一部大法,不需要動員,不需要強求,不需要組織,不需要國家抽入半點人力、物力、財力,就能使修煉者達到祛病健身、自束其心,提高道德水準的效果和目地,有利於社會和人民,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大法弟子是大法的受益者,大法弟子實踐大法,了解大法。面對強加給大法不公、面對強加給大法弟子的迫害、面對被謊言、誣陷所欺騙的民眾,大法弟子幾年來,不惜節衣縮食、省吃儉用、節約每一分錢;不顧自己流離失所、骨肉、親人分離、不計個人恩怨;時刻冒著被抓、打、被關、被勞教、被判刑的危險,堅持把一份份真象資料、一張張真象光盤、一席席直像勸善的話語送到你、他的手中和心中,為的是揭穿謊言、揭露邪惡,還其大法本來面目,使你、他明白真象,免受其毒害,使你、他的生命有未來。這是大法修煉者的責任,也是大法修煉者的慈悲,更是大法修煉者對社會、對世人負責的一種大善的表現。不是嗎?大法弟子在自己和家庭承受著痛苦的迫害中,還在想著別人,在目前環境下,有誰能做得到呢?有些善良的人對大法弟子的行為有所不解,認為是不聽政府的話,其實不是,通過修煉道德提高後的人對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政府、哪一個民族、哪一個單位和家庭都有著百益而無一害,哪一個國家和政府能害怕好人多呢?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其實,大法弟子不是來鬧革命的,不是來奪取政權的,大法弟子是修煉;修的是大法,修的是自己,做的是好人,受益的是社會和別人。大法弟子堅持的是人的道德規範;弘揚的是做人的本分和標準,救度的是被謊言毒害的眾生;實踐的是宇宙特性真、善、忍。

    我是幹部,82年大學本科畢業,學士學位,84年走上領導崗位,近二十年來一直擔任當地黨政部門主要領導職務,有著眾人羨慕的社會地位,有著幸福美滿的家庭,有著良好的社會人際關係,自參加工作以來,我勤奮敬業,忠於職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政績顯著,這些組織有目共睹,眾人有口皆碑,在我一生中,我一直都在不斷地感悟、追求著真理和人生真諦。修煉大法使我明白了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他給不同層次的生命創造不同的生存標準和生存環境,制約著、均衡著宇宙中一切。作為人類必須順應這個特性,堅持這個標準,方能維持人類道德,才能使人類生活美好,社會活動正常,我願意從我做起,做好我自己,在修煉真、善、忍的實踐中,不僅使我身患多年的頑疾不治自癒,而且在充滿誘惑環境中增強了我的自束能力。

    工作上,我堅持群眾利益,幾年來我不僅爭取世行在亳州投資擴大了千多萬元,而且我主管的部門工作年年居全省先進行列;生活中我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我能做到積極為單位幹部職工集資建房,解決實際困難,而我本人自願放棄集資建房的機會;女兒隨我出差去合肥配眼鏡,我能做到女兒費用自理;單位公車我從不私用,只要只需我一人出差,我經常不帶車,乘公共汽車或火車,為單位節約費用。廉潔自律上,我堅持做到對上不請客不送禮,對下級和協作單位,不收受禮品、禮金和回扣。在我主管的一方,正了一方風氣,同時也表現了一個修煉者的風貌。我一貫的工作表現足以證明我對生活的態度是積極的,對人民的事業是熱愛的,對社會和家庭是負責任的。我對大法的堅持源於我8年的修煉實踐,源於由感性到理性的昇華,我是認真的、理性的、不是盲從、不是癡迷、不是在失落的人生中,在失意的官場上尋找寄託和歸宿,我堅持的是宇宙的真理,一個做好人無罪的理。

    我修煉法輪功只是為了有個好身體,好的道德水準和心境,面對人生和社會沒有任何政治圖謀和經濟目地。為此,四年來我受到黨紀處分,不准晉職晉級,非法關押,抄家,被敲詐財產,株連家人等一系列迫害,我本人包括家人,親人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但我心中依然坦蕩、恬淡、光明、因為我堅信,我修的是正法、走的是正路、做的是好人!我沒有做錯甚麼,更沒有罪。反而作為一名幹部,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我堅持實事求是,說了真話;作為一名食人民俸祿的公務員,我堅持向衣食父母說了實話,我對得起歷史;作為一個人,我沒有違背自己良心,我對得起那個「人」字,我問心無愧。四年來,我雖和家人承受著巨大的魔難,我雖也曾為我那誠實忠厚的丈夫、活潑可愛的女兒、擔心害怕的老母受到株連而動情、動容,但我從未考慮過去記恨哪一個人,思考最多的是這場迫害的本身,時常有些慈悲,憐憫之感慨。常言道:理不公有人擺,這個在從前連孩童都能自覺遵守的最起碼的人類道德規範,被現代環境摒棄了,有些人違心地幹著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做著違背自己良知的事,這是人性的悲哀。

    我於心不忍那些被邪惡作為工具使用的生命,善惡有報之時,方知天理猶存。我也負責地、由衷地告訴一切善良的人,邪惡不會長久,迫害不會長久。

    大法弟子的前途是光明的,絕對是光明的。修真、善、忍無罪,做好人無罪!這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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