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回顧:大法改變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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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九月七日】編者按:法輪大法於1992年5月在長春公開傳出,為甚麼短短七年時間內就吸引了一億學煉者?除了繼續發表正法修煉時期的修煉體會和見證文章之外,本網站還將陸續刊登1999年7月鎮壓開始之前大陸法輪功學員寫下的部份修煉心得體會。無論這些學員現在身在哪裏、是否安康,他們當年和平時期的修煉經歷和體會文章都不失為一段歷史的真實記載和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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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十六歲,是大連市出租汽車公司的司機。過去提起我的名字,大連市香爐礁一帶的人沒有不知道的。在社會上打架鬥毆出了名,為了「哥兒們義氣」,公安局進去過三次,父母一聽到警車響就害怕,家裏人為我操盡了心。

 一九九五年六月我幸得李老師的高德大法──《轉法輪》一書,從此走上了修煉法輪佛法之路。在佛法的感召下,我的惡習改了,心性在提高,心靈在淨化。過去的我,現在的我,判若兩人,認識我的人都說,小崔真是變了樣。是啊,是法輪佛法改變了我的人生。

一九九五年六月中旬的一天,我剛得法不久,在人民廣場煉功點煉完功後往家走,當時我騎著一輛助力車,走到新開路萬達酒店附近,迎面並排駛來兩輛大客車,我躲閃不及撞在了反道行駛的大客車上,當時就把我撞昏了。我醒來時發現到了醫院門口,才聽說送我上醫院,車上的人在我旁邊又喊又叫的。可是我一點也沒有害怕的感覺,問他們:「你們這是幹甚麼?」那位撞了我的司機嚇壞了,連聲的賠禮道歉,我馬上說:「沒事,不用上醫院。」我這念一發出,真的沒有甚麼事,只是腿上、胳膊上有點外傷,照樣到點上煉功。這如果是在過去,那可不行,吃虧的事,我哪能幹呢。我深知這是李老師的法身對弟子的保護。這次磨難是自己業力造成的,我要修正法了,魔就來干擾不讓我修煉,但我只要心正,一心向法,就會一正壓百邪。是李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給我指出了人生之路,使我懂得了做人的真正目地──返本歸真。

在修煉的初期,我只注重煉功動作,而沒有深入學法,遇事常常守不住心性,事後又後悔。有一次,有兩位小伙子坐我的車,當行駛到人民廣場信號燈時,兩個人突然打開車門,錢也沒給,下車就走。交通警察看見後,批評我違反了交通規則,我就和警察辯解起來。這時,我見下車那兩個人又打了一輛車走了,心裏甭提多生氣了:你倆下車不給錢不說,害的我被警察抓住訓了一頓,你們卻想一走了之,那哪行,今天我非追上你們不行。這時,哪想到自己是個修煉的人,一口氣支著我開著車在後面追他們那輛車。沒想到這兩個人坐車去了火葬場,我也乾脆追了進去,我真是一點也沒悟。那兩個人見我追來,還狡辯,這樣一吵圍過來很多人,其中有一些我原來在社會上認識的人碰巧在這裏,就要上去打那兩人。這時我想到自己是修煉人,不能打人,於是我勸住他們,但卻說:「我就是修煉了,不然的話,我不會放過你們,把錢給我!」心裏憤憤不平。我當時就為一口氣,把二十元錢看的那麼重,還追到了火葬場,自以為還忍了呢!這是甚麼忍呢,不是常人的氣恨之忍嗎?另一方面,我也應該想一想,兩個人不往別的地方跑,竟跑進了火葬場,這不是讓我悟嗎?你還是常人的心態,常人不就是生老病死,六道輪迴嗎?你一個修煉人要返本歸真,為甚麼為爭一口氣,為了二十元錢,把自己拉回到常人中,這叫甚麼修煉。不久,我參加了輔導站舉辦的集體學法煉功班。我悟到了,我之所以心性守的不好,是法沒有學好的緣故,沒有用法指導修煉,那顆常人之心就得往外返。從那以後,我開始堅持到點上學法,我家離點很遠,開車要二十幾分鐘,半年多來,不管颳風下雨,大雪封路,我天天到點上學法。

通過一遍遍的學習《轉法輪》和功友們交流心得,我的心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對法的認識加深了,心性標準也提高了。李老師說:「我們如果遇到這些麻煩的時候,不要和人家一樣去爭去鬥。他這麼搞,你也這麼搞,你不就是個常人嗎?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樣去爭去鬥,你心裏頭還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你一恨他,你不就動了氣嗎?你就沒做到忍。我們講真、善、忍,你的善就更無從有了。所以你不能跟他一樣的,你真的不能生他的氣。」(《轉法輪》)「真善忍」都做不到,何談修煉呢?學法後,我的認識提高上來了。有時經常碰到乘客不給錢,我也不計較,把利益看淡了,心態也穩定了。可是更大的考驗又來了。

有一次,在南山劇院,一輛無牌照的摩托車「砰」一聲撞到了我的車上,當時這個人大打出手、口出髒話。我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而他打著打著突然蹲在地上,抱著腿「哎喲、哎喲」的大叫起來。我過去說:「上醫院看看吧。」他只顧捂著腿,也不知是車碰的呢,還是打我打的,很多看熱鬧的人也指責他。他才感覺到自己的行為不對。這個人站起來後,發現皮夾克被自己的摩托車刮破了一個大口子,向我索要一千七百元錢。事情發生後,我靜靜的看著,不但守住了心性,還得到了提高。我當時想:按常人來講我有理,他無證駕車,還撞了我的車怎麼講也是我有理。但是我想到,我是一個法輪佛法的修煉者,必須按大法的要求嚴格要求自己。我知道這是我自己的業力反映,我悟到這一難很大,如果不是師父的化解,那麼後果不堪設想,那人摩托車騎的那麼快,撞的那麼重,而且人沒受傷,常人不可思議。是師父給了我這麼好的一個提高心性的機會。當時我就答應給他一千七百元錢,馬上回去拿錢給他,他不放心,把我的駕駛證扣作抵押。正像師父講的:「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我拿了錢給他後,他又變卦了,要二千二百元,這還不說,又要我開車拉他到商場買皮夾克,我一一應允。他下車時和我握手,我的手熱乎乎的,他的手像冰塊冰涼冰涼的。我的心穩穩的、靜靜的,我發自內心的說:「謝謝你!」他愣了一愣走了。

正如李老師在《轉法輪》中講到韓信的故事時說:「人爭一口氣,那是常人的話。為這口氣活著,大家想一想,活的累不累?苦不苦?值不值得?韓信還畢竟是個常人,我們是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比他還要強的多。我們的目標是達到超出常人的層次,向更高層次邁進的。」我們的目標是那麼的長遠,那麼的遠大,這點難算甚麼?

從以前為二十元錢追到火葬場到現在二千多元錢不放在心裏;從以前為爭一口氣進過公安局到今天遇事不放在心上,我悟到了在物質利益的每一次考驗中,在人與人之間的心性磨擦中,一定要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去掉執著心,同化「真善忍」。

我的轉變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區公安局長把我轉變的材料發給管教所,讓他好好學習以此來教育犯人;前不久,大連輔導站召開心性交流大會時,公安局將二名掏包的人帶進會場,讓他們聽聽法輪功學員是怎樣做人的;區刑警隊的一位領導對我說:我的朋友過去很不好,學了法輪功後,舉止言談和你一樣完全變了,你們的功真好。

是的,大法使我變了樣,大法使我改變了人生之路。今後,我一定以法為師,排除干擾,紮紮實實的修,勇猛精進,早日圓滿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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