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從99年7.20以後,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我進行多次迫害。
2000年10月單位「幫教組」找我「談話」,威脅說:上面有指示,法輪功一個也不放過,都得寫「五書」,不寫就開除工職。我堅持沒寫,以後它們總打電話騷擾我。沒辦法我只好離家出走。12月12日因洪法,被公安分局、610辦公室、派出所聯合綁架,然後隨身的錢財全部被非法沒收(大約3600元)。被抓第三天,惡警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抄家之後將我強行送到縣看守所,臘月二十七又被移送另外一個看守所。春節之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
正月初,在其他大法弟子的幫助下,我悟到應該絕食抗議迫害,五天之後,被保外就醫。在保外期間惡徒曾幾次到我家進行騷擾。「上面」又到我單位逼迫我們寫所謂的「保證書」。
以上是江氏集團迫害我的部份事實。我要控告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讓我們把江澤民以「群體滅絕罪」送上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