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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惡警叫囂:上邊就是這樣告訴的,讓你們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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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9日】我是97年11月開始學習法輪大法的。學習兩個月時,我的腿風濕病就好了,三個月時抽煙、喝酒、賭博、舞廳就都改掉了。我妻子看到這法威力太大了,原來就為賭博、上舞廳不知吵了多少次了,也沒有把我改好了。她說:這麼好的大法我也學。就這樣也開始學了。雖然明白了大法要求弟子要按著真善忍去修,可還是有的地方做不好,但是最起碼能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一直到真正一個修煉的人。使我們能夠悟到真善忍在最表面的一層理。

在99年4月25日大法受到誹謗的時候,我們為大法去上訪,而受到迫害。

在2000年春,第一次進京上訪,半路在鞍山車站被查出,警察叫我罵師父,我怎麼能罵教人向善的師父呢?就這樣我們夫妻倆被送進派出所,當晚當地派出所把我們倆押了回去,戴上手銬,送回去了。當晚,惡警把我衣服扒光,翻出370元人民幣,還要我們倆交1萬元錢說罰款,當時我說沒有,後來要5000元,也沒有,最後要2000元,也沒有,他們問我們還學不學大法了。我說:學。他們就打我耳光。第二天被送進看守所,我被拘留15天,我愛人被拘留1個月。當我到15天要放的時候,惡警所長又把我接回派出所,就是因為沒罰著錢,告訴我不拿錢是不能放我的,最後是我的一個朋友給拿了1000元錢把我保了出來。

回想起來,它們真是邪惡到了極點。因為當時那天晚上,我記得所長說了這樣幾句話:「上邊就是這樣告訴的,你煉我們就抓、就罰,罰了錢再放,放了再抓。還說:上邊說就是要罰得你們傾家蕩產,讓你們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成,就是讓你們活遭罪。」這也正是江××指示他們的對法輪功學員要「經濟上搞垮」。

要錢沒要著,他們開著三台車半夜12點多鐘,開進了我們家中,像鬼子進村一樣的翻箱倒櫃,把一些貨物、電視及玉工藝品全部拉走,就像搶劫一樣。

轉眼到了冬天12月份,迫害大法弟子越來越嚴重了,後來經過學法真正認識到,大法弟子就是宇宙的保衛者、捍衛者,怎麼能眼睜睜看著大法弟子被打、被電、被勒索呢?我們夫妻倆要向世人講清真相,還我們師父清白,還大法弟子公道。

一天警察跟蹤了我們,把我們給扣在派出所。傍晚,縣刑警隊帶領一夥人把我們家又翻了底朝天,不料在家裏還沒有撒出去的傳單被發現,把我們夫妻倆雙雙帶進刑警隊。過了一會,政法委書記過來給我兩個大耳光,告訴它們要狠狠整。

晚上公安副局長來了,問我:你叫×××啊,我說:是。它說:你給我寫這封信是甚麼意思?我說:沒有甚麼意思,就是想告訴你不要迫害法輪功,這對你有好處,因為你是公安副局長,我告訴你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文化大革命就是最明顯的例子:那些在運動中惡意整人的,又有幾人躲過懲罰了呢?我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教人真善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會遭惡報的,所以我才給你寫了這封信。聽到這,他說了一句話:我不理解法輪功到底好在甚麼地方,你們能這樣。我還跟他講了我學法前後的變化:從人表面上看,學法前,我腿有病,現在好了;原來我有吃、喝、賭、抽的惡習,現在也都改掉了,難道這不好嗎?再往上說,對社會、對國家都有益,原來我做點買賣都偷電、偷稅,自從學了法輪大法後,我不偷了,難道做好人,為國家多交點稅都錯了嗎?他聽到這,他也不問了。旁邊記錄的警察也寫不下去了,便問了一聲:局長,這怎麼記。局長拍了一下桌子,說:他怎說,你就怎麼記唄。這就再也不問了。

過了一會,幾個惡警把我帶到三樓一個小屋,把我鎖在老虎凳上,進行毒打,帶供說出真相資料來源,我寧死不說,後來往上掰胳膊,又往下踩手銬鏈,手銬鏈被勒進肉裏,又用皮帶抽打,拿電棍電,肚子上被電起了大水泡。經過2、3個小時的迫害,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宿,第二天上午9點多鐘才把我放出來,一宿也不讓睡覺,有人在看著,然後送進看守所。4-5天後,他們又來把我提出來,然後5、6個人拳打腳踢,把我毒打了一頓。我仍舊堅強不屈。有個警察說:不行了,就這樣了,判他三年算了。後來真的非法判了三年教養,關押了兩年後才釋放回家。

在這裏我向全世界大法弟子及師父說:在我被邪惡迫害當中,向邪惡妥協過,有過污點,對不起師父與同修,今後決不能再辜負師父的慈悲,跌倒了爬起來,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望在鞍山月明山教養院被非法關押走過彎路的同修都能快點爬起來。

[註﹕嚴正聲明已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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