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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三夜遭酷刑 小腿至臂全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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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5日】2002年農曆2月初十,晚上十點左右,我正在家睡覺,忽然闖進幾個610的人,把我用車強行拉到派出所,隨後又把我丈夫和兒子(14歲)也帶到派出所。當夜2點左右它們把我兒子帶到我拘禁的房間裏,我一看兒子的臉被打的紅腫,五個手指印還清清楚楚的。610把我丈夫和兒子迫害了三天三夜,直到把我送進拘留所才放他們回家。

第一個迫害我的是姓王的科長,他張口就罵。我說:「你們身為警察,代表著國家的形像,你們張口就罵人,抬手就打人,你們是執法犯法。我們學大法的不打人、不罵人,都在做道德高尚的人。你們不問青紅皂白,就把我們一家三口抓來迫害,又搶走我家980元錢,你們這是無視法律。」他說:「我就打你,看你能怎麼樣。」說著就打我三個嘴巴。

然後兩個惡人就叫我蹲下,時間長了我受不了就坐在地上。惡人一把揪著我的頭髮從地上揪起來,兩人輪換打我的嘴巴,打累了把我按倒在地,把棉襖扒掉,斜拉背銬,銬內加上啤酒瓶,瓶上包上書。它們坐在椅子上,用鞋後跟砸我的後背,用鞋尖踢我的胳膊肘、腿關節。它們看我不吭聲,一邊罵著,又用手往上提背銬,直到我渾身發抖它們才給我鬆開。過一會又換一種方式折磨,揪著我的頭髮打耳光,打的我眼冒金星,一共打了我300多巴掌,直到它們打累了。

到第二天下午五點左右,它們幾個人喝酒回來,把我銬在椅子上,用警棍打我,還說「你要哭,就把你的牙砸掉……打死你從窗口上把你扔下去,就說你跳樓自殺,有一口氣,照拉你火葬廠火化,不是沒有這樣的。」後來他們叫了兩個人來對他們說:「幫我們看一會,不要叫她閉眼。」就這樣不叫吃喝迫害了我三天三夜。

第三天夜裏11點多把我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我向所幹部揭露610對我的迫害,他們開始不相信,就叫法醫鑑定。經醫生檢查,證明小腿以上到整個臀部全部黑紫,他們全都啞口無言。我要去醫院拍片子,拘留所同意,結果「請示」610,610的人不同意,還說不是煉法輪功的可以,煉法輪功的就不能去,又說:「叫她煉煉功就好了。」四個多月我全身還一直黑紫青腫。半年多了兩手還一直麻木,小臂酸痛,兩手腕黑紫青腫。通過煉功,現在身體才恢復正常。

610的人對大法弟子根本不講法律,在拘留所迫害近三個月後,又送進看守所,也不通知家人。到天熱的時候,我穿的都是其他犯人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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