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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多次非法關押迫害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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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3日】我99年5月得法,從《轉法輪》中了解到人生真諦,知道了如何修心向善,如何去掉執著心,如何做好人,如何達到修煉人的標準,從中我身心受益。

但是四年來,正像國內千千萬萬大法弟子所經歷的一樣,我遭到了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4年來,我被迫害及非法關押的地方包括:

1、北京順義地區看守所;2、瀋陽龍山教養院;3、瀋陽第五行政拘留所;4、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5、被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非法關押兩次;6、馬三家非法加期4個月,行政拘留不算。

2002年4月,惡警將我從家中綁架送到馬三家教養院。6月,瀋陽張士教養院來了3個男的來給我洗腦。9月,當地政法科、本單位黨委書記及保衛處長等多人前來給我洗腦。8月,我寫書面材料向政府講清真相,被非法加期4個月。12月,惡警對大法弟子迫害更加猖獗,體罰加重,動用刑具,酷刑折磨,精神控制,肉體摧殘,使用了最卑鄙、下流的手段,他們把我關在幹警使用的廁所裏一塊僅能容納雙腳的方寸之地,強迫我下蹲長達24個小時,這期間不許動,不許方便,不許吃喝、睡覺、洗漱等,人身自由被嚴重剝奪,人格受到嚴重侮辱,邪惡之徒的毆打和體罰致使我雙下肢失去知覺,浮腫,不能站立、不能行走,神經系統被嚴重破壞。

被迫害的不止我一人,12月,光是在馬三家,就有多達六、七百名法輪功學員集體遭受迫害。此外,全國各地的拘留所、教養院、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不計其數,他們都同樣遭受著嚴重的迫害。

多次遭受迫害,致使我嚴重心律失常,心絞痛及下肢肢體殘疾,活動受限,因多次絕食致使胃腸不適,對我精神與肉體的嚴重摧殘,並造成經濟上的巨大損失。

以上證詞證據確鑿。因為在中國大陸沒有法輪功學員說話的地方,中國法律已經成為江集團迫害無辜的棍棒。所以,我只好投訴於國際法庭,並請求國際法庭嚴罰中國邪惡之首,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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