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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馬三家勞教所和北京朝陽看守所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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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日】我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份進京上訪,中途被惡警綁架進一個十平方米的屋子,高高寬大的鐵門,室內一條凳子,我和女兒還有另外一名同修三個人都坐不下,我們被非法拘禁十七個多小時,被某區公安分局非法劫持到看守所,並罰款2000元(女兒也修煉,我們每人一千)。

被非法拘禁半月後,我們被釋放時。一九九九年十月末,惡警不死心,又把我騙到派出所,因為我堅持學大法,煉功,上訪,惡警就把我推進一個不足十平方米的小號裏。大小便都在屋裏,屋裏臭氣熏人,昏暗無光,白天要點著燈。第二天上午,惡警把我和同時被非法關押的兩名同修一起押送到某區看守所,每天提審,四天後非法判我教養一年,押送到馬三家勞教所女二所。

在女二所,我和這裏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們寫信上訪,要求還大法清白,還李洪志師父清白,無罪釋放大法弟子。惡警不僅不給我們傳送上訪信,還對堅持學法,煉功的大法弟子還採取打罵,坐小燕飛機,電棍電,坐硬板凳,蹲在地上不讓動等各種酷刑。一次我要求煉功,惡警指使犯人把我逼到廁所裏,廁所裏面到處都是水,沒有落腳之地,我被逼坐在便池上待了一夜,惡警看我不妥協,就把我和幾十名大法弟子送到女一所(犯人強行勞改的地方),每天在打,罵,電棍的聲音中被迫加工服裝十幾個小時,強行幹到下半夜。不分白天、晚上,惡警指使兩名勞教犯監視我們,我們上廁所也被跟著,晚上睡覺身邊一邊一個勞教犯監視著。一次我晚上煉功,號長(犯人)用繩子,把我的兩隻手脖子綁在床頭鐵架子上。把我的兩腳脖子綁在腳底的鐵床架上。

我躺了一會覺得不對勁,我是修煉人不能讓她們這樣對待我,我想起了師父《洪吟》中的「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見真性」),犯人用毛巾堵我的嘴,我弄掉毛巾繼續背;她們用電棍電我的嘴,我還背,犯人就把我拖進沒有取暖設備的遊戲室裏,我光著腳,穿著內衣褲,大冬天站在水泥地上,犯人叫我彎著腰撅著,我不聽他們的,兩個人輪著打我,打累了停一會再打,一直折磨了一夜。他們不允許我學法、煉法,我們也不配合教養院的要求,不背監規,不參加惡警組織的各項活動。

一天早晨,女一所二中隊大隊長和四分隊趙隊長,把我叫到她們的辦公室,叫我參加所裏、隊裏安排的各項活動,我沒有答應,她們就把我送到一個小屋裏,指使兩個犯人監視我坐小木板凳,每天早晨起床就坐硬板凳,到晚上十一點,才讓睡覺,第七天鄧大隊長和趙隊長帶著三,四個犯人,叫我做操,我不做,犯人就把我架起來,四個人兩人拽著胳膊,兩人拽著腿,折騰了一上午,我都沒有伸腿。它們要往我腿上打針,就從三樓把我拖到獄醫室,檢查心臟。把我送到女一所一大隊,給我洗腦。每天二三個人圍著我,向我灌輸謊言,折磨得我喘不上氣來,它們還長時間不讓我睡覺,晚上坐在硬塑料凳上,兩個邪悟的人一個勁向我灌毒,她們灌累了就換兩個人,有時七八個人圍著我灌毒,弄的我迷迷糊糊精疲力竭的甚麼也想不起來了,順著邪悟的思維走的越來越深,不僅寫了「三書」還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背離了大法,走向了反面。[注]

清醒後,為彌補對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我決定到北京講真相。到了天安門廣場一步一崗,五步一警車,在升國旗的前方,我打出了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惡警把我推倒在地,然後幾個惡警把我拖到車上,當天晚上送到北京朝陽看守所。我絕食要求無罪釋放,絕食六天後惡警把我和其他兩名大法弟子用膠帶把四肢緊緊地纏在十字架上,憋的我喘不上氣來。由於它們的殘酷迫害,我心臟病發作,它們怕擔責任,不得不放我。回家後,街道和派出所找上門,要罰款5000元,威脅說,不交款就往馬三家送。被家裏的親人給擋住了。可是街道和派出所的惡人還不斷安排居民委的惡人監視我,不斷到我家裏騷擾。

2001年7月末,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帶一名幹警到我家搜查,為了不配合邪惡,我把大法書藏起來,從三樓的鐵欄杆順著二樓跳下來,甩掉了惡警。2001年12月末,我到農村發真相材料,被惡人舉報,惡警把我送到看守所。我絕食抵制迫害,獄醫強迫給我灌食,當管子插進胃裏後,拔出來全是血,可它們還繼續灌,直到心臟病發作,血壓上升……二十多天後,它們才放人。

我在家待著只有半個月的時間,一天晚上9點,惡警敲門,我和女兒(修煉人)在家沒開門,惡警就在我家前後樓安排了七八個人,還有兩台白色的轎車,24小時監視。第二天上午10點來鐘,使用防暴吊車從窗戶闖進我家,像土匪一樣把我的女兒拖到樓下,抬到警車裏,它們把我和我的女兒一起劫持到看守所,並盜走2500元錢。當我的心臟病又發作,血壓急速上升時才放人。後來,我住在親戚家,可它們開著警車來騷擾,並打來電話威脅,我只好離家出走,從此以後流離失所。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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