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被公安分局帶去,在分局裏,我先後被惡警打嘴巴,又被年紀稍大的一惡警用我的腰帶猛打頭部,後來把腰帶打斷了才住手,但還不罷休,罰我在牆角頭朝下撅著,直到我昏倒在地上,才被送拘留所拘留15天。到期後,又因為拒絕寫保證,又追加拘留10天,在此期間也就是99年10月20日我被原工作單位開除,理由是為法輪功上訪和不放棄法輪功的修煉,從那以後,我為生活四處奔波找工作,家中有88歲的老母需要我贍養(家中四口人),生活得不到保障。
2001年9月19日我又因發大法真相材料,被分局便衣刑警抓住,當天送至公安局看守所,在那裏全天坐板,有時晚上不讓睡覺,坐到下半夜2、3點鐘,19天後被非法判勞教1年,送往勞教所,在五大隊,又與新被綁架進去的功友絕食,要求無罪釋放,被轉到四大隊。在此期間,我與功友們拒絕帶胸卡和背獄規,因為我們是無罪的,不是犯人,遭到管教的多次威脅,2002年元旦我與其它功友再次絕食,要求無罪釋放,惡警對堅持到底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
在我全身長滿疥瘡的日子裏,全身流膿水,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身上奇癢無比,近四個月幾乎沒睡過好覺,痛苦萬分,此時惡警因我不屈服,不寫「五書」而罰我去坐小塑料板凳,身體和精神受到很大的摧殘。
無論在拘留所還是勞教所,整天坐板,吃不飽飯,經常挨打。
以上是我被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的經歷,特此寫出來作為控告江XX的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