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抄家除了拿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外,還拿走了我的新背包1個,女式皮包1個,錄音機(帶充電器)一部,電話卡2個(200元)影視歌曲大光盤7-8個,飛利浦手機一部,傳呼機一部,現金600多元,更有甚者,連我家的新毛毯、母親給做的雞毛褥子和孩子攢下的硬幣放在鞋盒子裏都一塊搶走了。這是甚麼「人民警察」啊,這簡直就是強盜,是江××政府指使下的一群「合法強盜」。
抄完家後一人理直氣壯地對我說:「有人舉報你煉法輪功,誰讓你煉法輪功了,誰讓你在外面發傳單了,不允許。這些東西全部沒收。」另一房間還有兩位同修(女),其中一人在前幾日抓捕時跳樓走脫,腰部摔傷,不能動,我收留了她。這次惡警也沒放過,女功友被抬上車。我這時已渾身麻木不能行走,他們就擰著我胳膊拖上車。我們向他們講大法好,他們就打耳光。拉到派出所下車,我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就把我胳膊擰到背後,拖進去,真是疼痛難忍。還把另一同修戴上手銬,把不能動的同修抬到凳子上,關在鐵籠子裏。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把我們又拖上車,拉到刑警隊,在那裏又把我身上的150元錢搶走了。我們三人分開關押,這時同修心臟病犯了,小便失禁,那個不能動的同修被放在地上,也沒人管。第二天兩警察提審我,我甚麼也沒說。第三天分局長來了,我跟他講真相,我們是受迫害的,他大叫不許講。後來我又被拉到看守所,拖進去檢查身體後不收,又拉回派出所。我跟派出所要書及我的錢、物,他們說;「你就別想了,不可能給你,你的錢做伙食費還不夠呢?」可在這三天裏,我們沒吃過任何東西。
不知當時警察出於甚麼陰謀把我們三人拉到我家樓下不管了,還不給我們門鑰匙。這時不能動的同修渾身抽動,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他們才把鑰匙送來,把我們三人抬上樓,扔在地上就走了,在樓下24小時監視。我們沒有錢,無法生活。第二天兩個警察又來了,臨走時把鑰匙拿走了。第三天它們又來了,開門就進來了,不由分說,把我們三人連拖帶拉抬上車,拉到一個醫院體檢。結果不能動的同修腰骨斷了,另一個嚴重心臟病,隨時有生命危險。就這樣我們三人又第三次被拉到看守所。獄醫看了體檢表不收,可有個惡警所長在旁邊逼迫收監,當時獄醫說:「出了問題誰負責?」後來四人擰著我胳膊往樓上拖,我大叫,他們揪我的頭髮,我喊:「你們草菅人命。」當時那兩位同修病情嚴重。這時那個惡警所長叫人拿來手銬腳鐐,把手腳合扣在一起送到女監,鎖在床上的鐵環上。我這時已經6天沒吃東西了,大小便都得別人接。就這樣我不吃不喝又被鎖了三天三夜。第四天,我有點挺不住了,吃東西了。惡警就把我銬子取下來。看守所的被往身上一碰就發炎,不知甚麼布做的。因此我又長了疥瘡,渾身都是,不能入睡。獄醫拿來藥膏,叫人看著我抹,結果越抹越壞,開始爛得流水了,膿水流到哪爛到哪,衣服褲子全粘身上了,還沒有水洗澡,連涼水也控制。晚上才給一點喝的水,全身奇癢無比,不能入睡。
一個多月後,我終於在家人的努力下,被放了出來。這可是家人用錢把我從看守所買出來的,警察又吃又喝又拿錢,共計15000多元,家人怕我揭發惡警,不敢多說。因為抓了我,派出所還得獎金5000元。我出來後,派出所又向家人要錢,家人說沒錢了,沒給他們。他們又要我家人寫保證簽字。我家人說不會寫字,惡警自己寫完後,讓我家人簽的字。
以上就是我被迫害的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