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董姐有過兩次特殊場合的交往。第一次是在2000年末,我第二次進京正法的時候,我在前門派出所的地下室的大鐵籠子裏與同修們交流,無意之中與董姐相逢了,當我們談到我們各自的家時,我們才發現原來我們在這天南地北的大法弟子的人群中,我們倆竟是同省同市同縣的家鄉人。我們在大鐵籠子裏交談了約3個小時。後來,我們被警察分流到不同的地方去了,彼此也就失去了聯繫。
第二次見面也是在特殊的場合。那是在2001年的3月份,我和幾個同修撒真相材料時被壞人舉報,被警察綁架到縣公安局。由於我不配合他們,不說姓名。那天晚上,警察折磨了我一夜,到快天亮時,才把我投進看守所。一進看守所的監室門,我一眼就認出了董姐。她也被關在這個監室裏。我們互相談了各自的情況。我們悟到:我們決不能配合邪惡迫害,應該絕食抗議。從那天起,我和董姐還有幾個同修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儘管看守所的警察及犯人十分邪惡,對我們採用非常卑鄙的手段,給我們灌濃鹽水,但我們仍然以強大正念戰勝了邪惡,最終我們幾個堅持到最後的同修都被無條件釋放了。
從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沒聽到有關她的消息。後來,在2002年的10月份,聽說董姐在當地組織了一個幾十人的法會。在法會上,大家對老師講的三件事進行了充份的交流,使大家在認識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再後來,又聽說她們幾位同修把××鎮的大街小巷撒滿了大法真相材料和真相光碟。據說那一次就撒出上萬張真相小冊子和數百張光碟,聽到這一消息,我不由為董姐她們的行為豎起大拇指:了不起,她們做得真好,真讓人佩服。
再後來聽說她們在開車去往其它地區撒材料時被壞人舉報,被綁架到看守所。聽到這個消息,我們準備到看守所去看望,但看守所的警察說:「公安局局長有令,這些人不准探視。」
我們打聽到董姐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在裏面絕食抗議。還聽說縣公檢法部門要在某日開庭。我們當地的所有大法弟子都在整點多次發正念: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的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結果,開庭的事沒有了消息。
幾個月後,不法人員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地突然開庭。在法庭上,董姐大義凜然地指出公檢法是執法犯法。我們大法弟子沒有犯罪,依據中國的法律,我們有信仰真善忍的權利,我們撒真相材料是在說真話,說實話,難道說真話說實話還犯罪嗎?如果不信可以把真相材料和真相光碟當庭驗證,這些材料哪一條不是事實?!可是,不法人員在法庭上根本不讓人辯護,不讓人說話。法庭的警察只是讀一些公安部的條文。據知道內情的人講,當時,雖然董姐經過許多天絕食身體非常虛弱,但她仍然在法庭上以儘量大的聲音向在場的人洪法,她的聲音被多次打斷,警察不讓講話,可她仍忍受著極大的身體痛苦,在法庭上講著講著。最後,法官問大家還有甚麼話時,董姐用盡全身的力氣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整個的開庭就是在董姐的有些沙啞的「法輪大法好」的聲音中草草結束。聽到知情人給我們講到這裏,我們在場的大法弟子眼睛濕潤了,有的已淚痕滿腮。我們為董姐的修煉之路走得這樣坦蕩而驕傲和自豪。她無愧於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附:
董姐被邪惡公檢法非法重判10年。據說還要加判幾年。目前仍然關押在看守所。希望同修們齊發正念: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協助董姐早日衝出魔窟,回到正法的洪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