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邪惡鋪天蓋地而來,7月22日這天下午3時,說是要看重要電視,當時要求全體黨員參加,而我不是黨員也被強制要求參加(由於我得法後經常給同事講大法好,所以我單位基本上都知道我煉法輪功),說是「上邊的精神」。從那以後單位對我暗中監視。99年11月,警察突然把我從單位帶到派出所,連夜審問,讓我保證不去北京,讓家人交5000元錢的保證金。我不寫甚麼「保證」,家人也沒交錢。後來單位替我保證,把我帶回單位監視,不許回家,白天兩個女人監視看管,夜間兩個男人與我同住一屋,大約有40天。臘月29年關,由單位公安處及書記把我送回家交待給我的家人,意思是春節如果去了北京,由家人負責,並由辦事處每天來人一趟檢查(在我沒回來前抄家一次,辦公室搜查一次)。春節以後,單位又安排人看管我,2000年5月勞動節,把我住的家屬大院傳達人員換成保安,節日禁止我出門。
7月的7、8、9日正好是我兒子高考之時,警察無故在路上把我帶到派出所,又按手印,又照相,以後把我關到市拘留所,拘留15天,沒有通知家人,不給任何證據,我就這樣從家中突然失蹤。在拘留所裏邊下地幹活,收工後鎖在屋裏(大約12平方米,單人上下床,當時我的房裏有15個人才8個床位,天氣熱,房子不通風,水泥地面上也躺不開。上廁所只有一個廢棄了的塗料桶)。15天後通知單位把我接回來,7月31日通知我下崗,下崗後沒有了經濟收入,還要我每天在教培處洗腦,不得遲到早退。我愛人和孩子都非常害怕,在單位上沒有人敢和我接近。家裏生活的困難,社會上、親朋好友的、外界的壓力一齊襲來,我愛人很害怕,說孩子不讓上大學,不讓參加工作,要和我離婚……這都是江××一夥的邪惡迫害造成的。
2000年9月下旬,我準備去北京上訪,買了火車票,還沒出門,就被派出所和我們單位的人堵到家裏,不准我出門,安排保安把我看管了。10月下旬,他們把我送到了洗腦班,由單位出5000元錢,並派一人黑夜白天地監視,外面由公安看守,每天灌輸一些歪理。2個多月,眼看就到2001年春節了,它們讓單位的人把我帶回來(單位的領導都很害怕,說我如果再去北京,江××就要把他們的飯碗砸了)。年三十經黨委研究決定,把我送回愛人的老家過年。那年東北風夾著小雪,雪隨下隨化,農村路上的泥巴把汽車都給糊住了,他們一路看著我到家,我婆婆家兄弟妹加起來二、三十口人,那個年他們心裏都不好過。春節後讓我繼續下崗洗腦。2001年2月初又把我強制送去洗腦。這一次,他們從勞教所弄來了幾個被洗腦了的我都熟悉的人,他們在高壓下被強行欺騙洗腦後,斷章取義的引用著大法師父的話,花言巧語,我由於一時沒能分清也被他們欺騙了[注]。
3月份我回家,回來後,我如飢似渴地學法。師父的法點醒了我,又救了我,現在我又走在了正法的路上。
現在,惡人還在監視我,幾年來電話一直在監聽,傳達室對我出入計時,凡是來找我的人都要盤問。幾年來減少工資收入5-6萬元,我的家人、姊妹、親朋好友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傷害,這就是江XX所說的「人權最好」的時期。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