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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進京上訪被惡警毒打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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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96年7月得法,自99年7.20以來曾三次進京上訪。2000年11月份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捕,遭毒打後送往天安門分局,在那裏惡警為讓我說出姓名,使用恐嚇、威脅、誘騙等手段,最後我因不配合邪惡於下午5:30分被強行送往北京通州區管轄的派出所。在那裏,惡警對我實用酷刑,首先是一陣毒打,把我的衣服扒光推到屋外,當時氣溫在零下12度,往我身上潑冷水,還拿大紙殼給我搧風凍我。後來把我反吊銬,吊在二米多高的鐵欄杆上,三個警察面部猙獰,惡狠狠地分別用電棍電擊我的面部、後腦和身體其他部位,使用車輪戰術,輪番迫害,口裏不停地叫囂:「你是煉法輪功的,上面的指示,不說姓名、不放棄修煉,打死也白死。」惡警們打累了,電棍裏的電也用完了,它們就進屋了。沒一會兒又一輪新的迫害,又把我拖到屋裏,問我服不服,我搖頭,他們就拿皮鞭抽打我的頭部,用拳頭猛擊我的雙眼,當時我頭暈目眩,臉已變形,惡警們還譏笑我。它們說了許多污衊大法的話,還說甚麼煉功人真抗打,不怕電棍電,一般人早就受不了了。凌晨一點多鐘時,我被送至通州區看守所,這時怕心從心中升起,說出了地址,被送往駐京辦,遣送回當地市政府,並通知家屬交1000元罰款,給家庭增加了許多負擔,給親朋好友也帶來了許多誤解,這都是江氏流氓集團給我們帶來的無盡痛苦。

2000年12月19日我去江西的姑姑家串門,帶了一些明慧資料,在和那裏的同修交流後,不幸被惡人跟蹤,公安人員來到姑姑家以讓我辦暫住證為名將我騙到公安局,逼我說出資料來源和放棄修煉,同時非法沒收了我的身份證和100多元錢,又非法抄家,損失了許多大法書籍。12月20日被送往看守所,在此期間被非法判刑(3年以上7年以下),後因哥哥送禮找關係,被非法判勞教二年。我於2002年7月重獲自由,重新融入正法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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