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大法弟子因上訪而備受折磨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由於江××一夥迫害法輪功,我於2000年2月去北京信訪辦上訪反映情況。剛下出租車,一幫便衣盤問我,然後把我逼上警車,要去身份證,強行帶到駐京辦。在駐京辦,警察讓我們坐地上,不讓學法煉功,晚上給我們戴上手銬子,用警車把我們押往北京站,上火車前才把身份證給我。駐京辦逼著我們每人交了250元錢買回家車票,美其名曰是買臥鋪票。火車上五、六個學員擠在一張鋪,現在看來剩下的錢是被駐京辦的惡警給貪污了。到站後又把我押到市局、分局,被分局警察要走260多元錢,列做「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經費」,又逼我在拘留票上按手印。然後派出所惡警把我押到拘留所,判15天拘留,還以搜書為名,非法抄家。出來後,街道辦負責人、派出所惡警、居委會主任合夥叫我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我不寫,他們又罰我到派出所幹活大約五天,這之後每逢敏感日就到我家干擾我日常生活。

2000年底我到天安門廣場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被兩個便衣捂著嘴,推上警車,拉到天安門分局,送到燕山分局後,又被關到迎風派出所,把我們關到鐵籠子裏。惡警提審,要逼我說出姓名、住址、目的是押回當地,判勞教,我不說,他們就給戴手扣子,鎖到沙發扶手上,用電棍嚇唬我。然後惡警就把書上大法師父的照片撕下來,我上前阻止,他們又拽我胳膊揪頭髮,把我押回鐵籠子裏,給我戴上頭盔。他們把我推到一鐵椅裏坐下,兩個腳用鐵鏈子鎖上,又把痰抹到我嘴上,然後又敲鐵盔恐嚇我,說我要不報姓名、地址就把我送大沙漠、荒無人煙的大西北去。大約2-3個小時後才把鐵盔、鐵椅、鐵鏈取走,讓我們坐在水泥地上一天一宿又給我們送到燕山看守所,惡警逼我說出姓名、地址,讓我們簽字,不簽字還打人,把我們押送到牢房,叫犯人給我搜身,把衣服、褲子、馬夾上的拉鎖、扣子、褲腰帶拽掉,送到號裏。冬天讓我們睡在地上,又逼我照相,按手印,不按惡警就扭胳膊。後來駐京辦的人來認人,帶回當地迫害我們,我們覺得這樣對待我們實在不公,就不吃不喝要求放人。期間他們給我灌食,打針迫害我,到第八天它們怕出人命才放人,臨走前逼我按手印。

2001年4月15日晚,派出所惡警到我家以了解情況為由,把我騙到派出所關了一宿,又送我到分局。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強行綁架我到洗腦班,然後又非法抄家。在洗腦班裏,惡警們威逼我寫三書,不寫就威脅說把我判勞教。在洗腦班裏,他們不讓煉功、學法、每天讓我們出操、跑步、勞動,看誣蔑大法電視片,坐板,打水上廁所都受限制。惡警時常打罵大法學員、搜經文,誣蔑造謠,時不時地就威逼我們寫「三書」。由於長期關押我渾身長疥,奇癢無比,夜裏睡不著,四個月後吃不下飯,呼吸困難。管教怕死人,把我送醫院,醫生診斷為心肌缺血。洗腦班派人找家屬,為推脫責任讓家屬簽字,住二天出院,花了200多元醫藥費。回家後,街道辦、委主任上門來讓寫保證,時不時來干擾,家屬提出讓街委會幫助解決治疥瘡的醫藥費,他們這才作罷,偃旗息鼓。

這是99年7.20至今我所遭受的迫害,為了能夠正常生活,避免被關押迫害,我現已流離失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