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大法明聖緣 正氣昂然護法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4日】
人中三十載,豁然聖緣開。喜得《轉法輪》,方知為法來。

一、得法

我是一個事業、家庭都很如意的人。單位裏很多人都羨慕我「要名有名,要錢有錢」,年紀輕輕就當上了正科級幹部,而且還成了單位領導層後備的人選,真可謂「春風得意」。可我心裏的真實感受卻是很苦、很累。爭強好勝使我整天生活在壓力中,人心叵測使我疑心重重,漸漸想遠離世俗。我曾問自己:人到底為甚麼活著?如果是為了金錢、為了生活而活著,我寧可不來這一生。

我從小就相信有神,相信有神靈在保護我,所以從小就自命不凡,對神佛很虔誠。常常夜晚仰望著星空,對心中的神訴說著種種辛酸。做錯了事,遭了報應,趕緊向神懺悔。有時也向神求這求那,但是結果往往事與願違。有件事現在想起來,仍心有餘悸,那是1996年秋季的一個星期六,我參加完單位組織的足球賽回單身宿舍休息,當時是又渴又累,進了門就燒了壺水,然後就進臥室躺著看電視等著水開。迷迷糊糊不知過了多久,突然想起要回我媽家看看,就起身鎖上門走了,完全忘了燒水這事。等過了一天,星期天傍晚回宿舍,拿鑰匙開門,一摸門,很燙(因是鐵門),一下想起昨天燒水的事,嚇得我魂飛魄散,趕快進門。一股熱浪迎面撲來,牆都是熱的了,幾步沖到廚房:液化氣灶的火還在燒著!驚奇的是出火孔只有幾個弱的火苗,其餘的都被燒化了的鋁壺溶液堵死了。世上哪有那麼巧的事?!如果……、如果……、如果不是神在保護我,整棟樓多少生命財產啊!我肯定死定了。我驚魂未定地關了液化氣閥,推開所有窗戶(原先都關著),跪在地上,磕頭如搗蒜,淚如雨下,用心呼喚著大慈大悲的神,我發誓將牢記神恩!等我得法後才知道,大慈大悲的師父在我沒得法前就管我了。後來,有一段時間我又經歷了許多麻煩事(修煉後知道都是好事):被人冤枉呀、別人借了我一大筆錢不還呀、跟領導鬧矛盾等等。在飽嘗了人世間榮與辱後,我生命中最最最重大的時刻來臨了。

1997年10底,也就是我三十歲生日剛過,一天下午,一位同事給了我一本《轉法輪》,甚麼也沒跟我說,就是讓我看。我也沒抱著任何目的地從頭看了起來,這一看不要緊,就像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他一旦學習了我們法輪大法以後,他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在人生當中許許多多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可能伴隨著他的思想會來個昇華,他的心情會非常激動,這一點是肯定的。我知道,真正修煉的人是知道他的輕重的,他會知道珍惜的。」確實那樣,沒有任何障礙,書上的道理我全都信。我難以抑制內心的激動,真是相見恨晚啊!整個下午我都在如飢似渴地看。快下班了,同事來問我看得怎麼樣,我合上書,說了句:我白活了三十年!同事知道我看懂了,非常為我高興。當天我把書帶回家一直看到了夜裏兩點多,也不睏,也不累,第二天上班人卻非常精神。從此我像變了一個人:壓抑的心沒了,心裏特別輕鬆,愉悅,好像身體的每個細胞都充滿著幸福和快樂。不再疑這怕那,待人也真誠了,因為我明白了別人對我的好與壞,從修煉角度看都是好事。幫助別人也都是發自內心的,不圖報的,雖然是一科之長,卻髒活累活搶著幹,有好事讓給同事。以前火爆的脾氣,用同事的話說也變得「溫柔」了。原來身體總感覺疲勞,力不從心,雖然大病沒有,可時不時也來點兒感冒甚麼的,自從修大法後,甚麼病都沒再得過,單位一分藥費也沒報過。消業的狀態都很少,身輕體健,精力充沛。真是:一朝得法終生福,脫胎換骨成新人。

二、洪法

我剛得法的時候,正趕上師父的《出家弟子的原則》和《環境》這兩篇經文發表後不久,所以,我立即就找到煉功點,投入到集體煉功、學法的大環境中,持之以恆,即使颳風下雨、嚴寒酷暑都一如既往地在室外煉功。我知道這種形勢不僅僅是為了磨煉自己,更重要的是為了引導有緣人得法。因為我們的功法的特點就是「內旋(順時針)度己,外旋(逆時針)度人」(《轉法輪》)。盛夏夜晚我們幾個人在戶外打坐煉功,被蚊子叮得胳膊、手上全是包,都連成片,奇癢無比,身體卻一動不動。寒冬臘月集體在大街上煉動功,手指都凍白了,鑽心的痛,苦是苦了點兒,但大家心裏都很高興,比學比修,心性都提高得非常快。正如師父在《環境》中所說:「我給大法弟子留下的修煉形式是要弟子們能夠真正提高上來的保障,如我叫你們到公園裏面大家集體煉功形成一個環境,這個環境是改變人表面的最好辦法。大法弟子在這個環境中所形成的高境界的行為,包括一言一行能使人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能使人找到差距,能感動人,能融煉人的行為,能使人提高得更快,所以新學員或自學的弟子一定要到煉功點上煉功。」事實上,也正是這個環境,給許多新學員提供了入門的機會。

除此之外,我們利用休息日集體去附近的郊區和邊遠的村鎮洪法,少則幾十人,多則上百人、上千人,都騎著自行車,邊騎車邊交流著,一路歡聲笑語,浩浩蕩蕩。打前站的,先用村的廣播告訴大夥:法輪功一會兒來免費教功,歡迎大夥到村廣場參觀學習。等「大部隊」一到,村裏的男女老幼早等在那兒了(村裏人都愛看熱鬧)。法輪功學員們齊動手:有掛條幅的、有掛圖片的、有收拾場地的、有講解的、有弄音響的,人多而不亂,默契配合著,沒人告訴誰應該怎樣做,但一言一行卻都在展現著大法的風貌。等煉功音樂一響,大家「唰」地一下站成溜齊的方陣,真比訓練的還齊。隨著祥和的音樂和學員們整齊而優美的緩、慢、圓的動作,村裏在場的老少不自覺地也跟著學做著,那場面非常感人,至今難忘。

緊接著就是我與另外幾個同修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負責在那建點兒、放錄像、教功,紮紮實實地做好後續的洪法工作。以便將來使更多有緣人得法、學法。我每建個新點兒,都願帶一些《轉法輪》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帶,免費送給他們,以方便那些較貧困的學員使用。而且還專門買了投影機,放師父的講法教功錄像帶,以方便人多的點兒看。這些付出(其實也談不上甚麼付出)都是我心甘情願的,而且都是我力所能及的。每當看到一批批有緣人入道得法,身心獲得健康,我心裏就特別高興,因為那時對於大法弟子來說,世上沒有甚麼事能比為人得法創造條件和大法弟子的提高更令人欣慰的了。

三、護法

作為大法弟子,從得法那一天起就義不容辭地肩負起維護大法的重任。我認為,在和平環境下,大法弟子嚴格按照大法對大法弟子不同層次的不同要求而產生的一言一行,以及制止來自外部和內部的亂法行為,都是大法弟子自覺維護大法的具體體現。而當歷史上有邪惡因素來給法製造魔難時,大法弟子義無反顧地挺身而出,徹底地清除這些來自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則是歷史賦予大法弟子神聖的護法使命。

4.25上訪:

由於人間邪惡之徒挑起了意在迫害大法的「天津事件」,引發了1999年4月25日的法輪功學員國務院信訪辦萬人上訪事件。我是其中的一份子。記得24日傍晚剛接到天津學員因請願無辜被抓的消息,我就預感到這是衝整個大法來的。大法弟子必須站出來維護大法,於是帶上《轉法輪》連夜趕往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由於25日上午晚到了一點,國家信訪局所在的府右街已被警察戒嚴,我開始就沒能進到裏邊,後來我從後面繞胡同進了府右街,站在了齊齊的靜靜的大法弟子行列中,氣氛莊嚴肅穆,秩序井然。沒有口號、標語,沒有大聲喧嘩,大法弟子們都自覺地維護著周圍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世人證實著大法弟子那大善大忍的博大胸懷和高尚的道德風貌。當夜,天津問題得以妥善解決,我們就平靜的快速離開了北京。離開後,地面上沒留下一點雜物,乾乾淨淨。回去後,當地派出所所長找到我了解情況,我就給他講了許多大法真相和整個上訪的來龍去脈,他聽後很佩服大法,說如果都學大法他們警察就該失業了。我笑著說:也許將來會有那麼一天吧。

7.20上訪:

4.25事件使人間邪惡之首江XX又氣又怕又妒嫉,於是與其死黨密謀了近三個月,於7月19日一早同一時間在全國範圍內非法抓捕了法輪功研究會工作人員和各地輔導站站長,拉開了一場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邪惡迫害的序幕。

當天,我正在上班,聽到這一驚人的消息,我簡單地交待了一下工作後,就去了省政府上訪要求放人。到那時,省政府門前的人行道兩邊已站滿了上訪的大法學員,過了一會兒,有幾個頭頭模樣的人出來說,抓人是上面(北京)的命令,他們解決不了這事。於是學員們決定立即進京上訪。等我到了火車站,已布滿了警察開始攔截,我單位的人也找到了我,糾纏著要我跟他們回去。我一看火車是坐不成了,就想辦法擺脫了單位的人,乘上了去北京的長途汽車,可車在途中又被警察攔住了。我趁警察不備,下車鑽進了路邊的玉米地,進了一個村,向農民買了一輛自行車,順大道奔北京騎。為了不被路上警察盤查,我脫去了上衣,光個膀子,挽個褲腿,像個農家孩子一樣。就這樣從白天一直騎到天黑,也不知騎了多遠,也不知甚麼時候能到,反正當時心中就是一念:不管多難,爬也要爬到北京!

晚上八點多我騎車路過A市火車站,一打聽有去北京的火車,但售票員說接上級通知不賣到北京的車票,只賣到B市(北京的前一站),我想,坐一段是一段,於是就上了車,沒想到在車上卻很順利地就補到了北京的票,不過我當時很機智,補到了北京的下一站。車到了B市上來了許多警察,把持有到北京車票的人都趕下了火車,而我卻安然到了北京。當時已是凌晨一點了,不敢到處走,因為街上巡邏的警車不斷,我就在車站等到了天明。

一早八點多,我就坐公汽到了國家信訪局,府右街早就戒嚴了,一批批上訪的大法學員被警察野蠻地推上了大客車拉走了,由於我及時地躲進了路邊一家商店,沒被警察抓到,過了一會正好來了一輛公汽,我就坐車出來了。

7.20那一天北京街上的行人比平時多幾倍,其中大多是來自全國各地上訪的大法學員,大批的警察在到處瘋狂地盤查、抓捕著。廣播裏反覆地播放著所謂的「五部聯合通知」,那陣式真跟天塌了一樣。後來我們許多學員又聚在西四,三三兩兩地順長安大街向國家信訪局進發,開始警察沒注意,等到了府右街口,警察才反應過來,趕緊攔截。由於我走在最前邊,又是一個人,警察沒攔我,我就順勢站到了路邊鋪草的施工人員中。有個女學員突然向府右街衝去,被六七個惡警暴力塞入了警車。其他學員則被警察攔在路邊,排成一排押上一輛大客車,開始我想站出來,但冷靜一想:我是來上訪的,不是來被警察抓的。整個過程,學員們表現得都很冷靜、平和。

傍晚我巧遇了幾位認識的同修,儘管形勢還很緊張,我們仍一起去了天安門。由於那一天北京天氣酷熱,晚上廣場上乘涼的人特別多。我們幾個坐一堆兒,像聊天似的交流著,商量著下一步該如何做(那時還沒悟到可以在廣場上打橫幅)。最後我們決定回家鄉向人們講真相,澄清事實,維護大法。

22日我回到了單位,單位立即停了我的工作,給我們幾個堅持煉法輪功的辦起了「學習班」,勸我們放棄修煉。他們一批批地來,我們就一批批地給他們講真相,再加上我原來在單位也小有名氣,他們也沒怎麼難為我們。最後他們誰也不來了,我們就看書學法。但其中有一個領導想利用此機會撈點政治資本,表現得很邪惡,怎麼講也不行,還滿嘴罵我們師父罵大法,我勸他也不聽。還給我們講的話記錄,看來想學文革時期整人的那一套。我正告他:再這樣弄,我一句話也不說了。結果,第二天他沒再來,原因是,他前天晚上酒後跟同事打架,腦袋被醉酒的同事用磚頭打了個大口子,差點要了命,縫了好多針,住院了。我知道這是他多行不義的結果。

9月9日第三次上訪:

1999年9月9日,有位外地的朋友(也煉法輪功)來看我,由於單位還在給我辦班,我就先讓他一個人在我家等我。沒想到單位的保衛處副處長帶人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屬院門衛告的密),私闖民宅,把我這位朋友從我家強行帶到單位保衛處進行非法審訊,並命令他寫了一份找我的目的的書面材料後才放人。而且他們還非法從我家拿了我的一本《轉法輪》書。這些都是明目張膽的違法犯罪行為!等到中午這位朋友打電話,我才知道發生的事。當時我聽後非常氣憤,我知道這是衝著大法來的,我要討個公道。下午一上班我就去保衛處找到了那個副處長,正告他的行為是違法的。當時他卻很得意,拿出了那個朋友寫的東西給我看,那意思是他手中有我的「把柄」,我一把抓在手裏攥的死死的。這下他又氣又急,上前使勁地掰我的手,想搶回去,可費了好大勁也沒得逞。我又向他要我的《轉法輪》書,他不給。我就去找領導,領導不在。我又找工會主席,他說這樣做是為了我好。我說有這麼對我「好」的嗎?強盜邏輯!因為我煉功,單位剝奪了我工作的權利,現在居然連最基本的人權都沒了,還讓人怎麼活?!我知道單位的同事都是受了江XX造謠的矇蔽,不辨是非地執行著它的錯誤決定,再加上利慾之心驅使著他們幹了這些昧良心的事,實質上他們都是受害者,而且他們將來也一定會為他們自己的所為承擔責任,這是天理,絕對公平的。而且中國曆次政治運動的教訓也沒能使這些人真正的聰明起來,到關鍵時刻還是眼前利益高於一切。所以我對他們的所作所為沒有怨恨,只感到他們很可憐、可悲。當時我想,要杜絕這種事的再發生、制止進一步的迫害、避免文革時期群眾鬥群眾的歷史悲劇的重演、挽救那些被毒害被利用的人,就得向國家向政府反映人民修煉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是大好事,政府應該提倡而不是打擊,應在糾正江XX迫害法輪功的錯誤決定,撥亂反正。作為公民我有向人民自己的政府反映意見的權利,作為黨員(因我當時還是中共黨員),我也有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的權利和義務。

於是下了班,我坐火車再次進京上訪。然而等著我的卻是被警察冠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名抓捕、遣返、關押、審訊、15天拘留等一系列迫害。真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啊!我心平氣和、手無寸鐵地本著善念,本著對政府信任的心合理合法地上訪,怎麼就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了?這不是天大笑話嗎?!這就是人權惡棍江XX到處兜售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

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我時時處處以一名大法弟子真誠、善良、寬容、大度的真實風貌善化著周圍的人,每天第一個起來主動打掃院子、主動倒馬桶、省下一部份飯菜給吃不飽的人、不說髒話、不吸煙、不欺負別人、整天笑呵呵的,沒有愁事。他們從我的一言一行中看到了江XX給法輪功造的謠都是騙人的謊言。他們有困難都願找我幫忙。他們也不叫我名字,就叫我「法輪功」。有一個小伙子很小就跟黑社會的人在一起打打殺殺,他說他不知甚麼是好人,沒事的時候就聽我講大法弟子如何做好人,他這下知道了。而且還讓我教他煉功動作。拘留所所長和隊長對我也很好,有一次因我煉功,有倆值班幹警想治我,所長知道了,告訴他倆如果把人整出了事,你們自己擔著。他們就沒敢動我。我知道師父時刻在保護著我。

拘留期滿,單位來人把我接到單位,不讓回家,讓我先寫檢查。真是奇怪:道歉的應是他們,怎麼讓我這個受冤枉的寫起檢查來了?!我說我不寫,他們就想「雙規」我,繼續搞迫害,我憤然提出辭職。因為單位是人為了生活工作的地方,而不應是迫害人的地方。而且他們也無權迫害任何人,何況是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呢?天理不容啊!然而我辭職,他們卻不允,說上邊有政策不讓煉法輪功的辭職,得在原單位接受「教育」和「轉化」,放棄修煉,簡直是聞所未聞!我沒理他們。他們一看沒招,過了兩個月,通知我去單位辦手續,我到那一看,不是辦理辭職手續,而是宣布對我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兩份決定。甚麼都沒給我,連我多年積累的社會保險金都沒返還我,而且還要收回我已買斷的房子。我說等我自己有錢買了房再說,這才沒馬上收回。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對我秘密執行的是江XX迫害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

這以後,我遠離了家鄉。為了揭露邪惡、為了救度眾生,我又投入到了滾滾的正法洪流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