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法和正法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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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2日】我是1997年10月一天偶然的一個機會喜得大法的,我沒得法之前,有嚴重的痔瘡病,整年用藥來維持,乳腺癌大手術,手術後效果一直不好,去哈爾濱治療兩次也不行。後來就用藥來維持,經常去醫院複查,所以我的壓力太大了,就像背了一座山,喘不過氣來,脾氣又不好,見火就著(地方言),因為一點小事跟丈夫吵翻了天。自從得大法以後,我真是變了一個人,嚴重的痔瘡病好了,乳腺癌也好了,從學法那天開始我一粒藥也沒吃過,醫藥費一分錢都沒花過,真是一身輕,處處用宇宙特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家庭也和睦了。

2000年12月19日,我決定去北京正法,我們一起去十多個人,一路上我們互相照顧,互相談學法心得,我心裏太高興了,就一念,趕緊到北京,到了天安門我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出了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就這樣惡警把我們抓上車,在車上我們喊了一路「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窒息邪惡」。惡警把我們拉到一個地方,不說出地址、姓名的就坐在院子裏的水泥地上,大約坐了兩個來小時,那時天氣已經很冷了。後來又把我們分到北京各派出所審問,審我那兩個惡警挺邪惡,他們把大法師父的像用腳踩,罵師父,我告訴他們不能這樣做他們不聽,那時我心裏難受極了,只想到他們不誣蔑師父我怎麼承受都行。他們讓我舉著胳膊站著,罵我,用腳踢我,把我兜裏的300元錢要撕了。另一個人沒讓。就這樣從5點多開始一直到下半夜一點多,他倆睏了,才把我送回籠子裏。

後來又把我們幾人送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到那裏我們就絕食絕水,到第五天又把我們送到行唐縣刑警隊,後來又被關進行唐縣看守所裏,等著各地方去往回領人,我共被關了十六天,到最後沒人領就讓自己回來了。

到家後派出所、單位都到我家找我,派出所的人到我家把我帶到派出所跟我丈夫要了1000元錢說甚麼「保證金」,我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寫了不去北京的「保證書」,給大法抹了黑,過後我痛苦極了,從那以後我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心裏總是不得輕。自從看到師父經文「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一文後,我徹底放下了包袱,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彌補一切過錯。單位、派出所經常到我家來干擾,所以我丈夫罵我,有時打我,不讓我出門,看著我。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盡一切辦法做真相,直到現在沒間斷過。在這期間有過兩次因為自己有漏讓邪惡鑽了空子。一次去個地方貼真相,在後邊追上來一個女的,拽著我讓我跟她走,給她講真相,她不聽,後來我發正念離開了。又一次我貼完真相被人告密,在我弟弟家被派出所的人帶走,當時我衣兜裏還有八張真相,惡警在我身上翻了兩遍竟然甚麼也沒有,我知道這是師父在保護我呢。就這樣他們沒有甚麼證據,把我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早晨我丈夫把我領回家。到家後我丈夫對我更嚴了,不讓我學法不讓煉功,看我煉功就打我,單位讓寫不煉功的「保證」,不寫停發工資,我丈夫逼著我,不寫就打我,就這樣我被迫離開了家,後來直到他良心發現,答應我「不管了,你隨便,回來吧」,我才回到家。後來還有兩次類似這種情況,我都是這麼做的。

現在情況一切都變好了,我想做甚麼,就做甚麼,丈夫明白好壞了,不再阻攔了。我想這是大法的威力,一切不正的東西都能溶化,所以我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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