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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上訪被長期關押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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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7日】99年10月16日抱著一顆證實法、捍衛大法之心,攜妻子、女兒進京上訪。

27日晚我縣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就有十人被抓,我於28日在中央檔案館招待所被抓。30日被加戴刑具連同其他十一名大法弟子被押解回原籍看守所,我隨身帶的七千元錢被沒收。惡警在攻心迫使寫三書不成的情況下,於2003年2月25日把我綁架往勞教所。初到勞教所時在一大隊讓我和年輕人一樣乾土方活,由每天挖5方土逐漸增加到13.2方土超體力勞動。

2000年6月29日惡警為所謂的分化、攻心,將我與三位同修分開,單獨把我調到五大隊(該隊是個外勤隊)。當時全國兩勞單位(勞改、勞教)刮起一股「轉化風」,上邊有文件,對所謂轉化有功的警察給予加薪、提級的獎勵。為此五隊隊長指示犯人折磨我,並承諾如能把我征服,剩下的兩個月勞教期一風吹。該犯人未能完成任務,惡警又把我交與另一犯人,並許以完成任務後,減免餘下的五個月勞教期。一月後該犯人又沒完成任務,惡警又把我交給一個惡犯人加劇迫害。該犯人勞教為三年,剛服期十個月,如能完成任務立即放人。他和以前的那個犯人分作晝夜兩班,白天由一個犯人給我戴上手銬,拉著上工;中午他們睡午覺把我鎖在院子中一塊水泥墩上讓太陽曝曬;晚上他們休息吃瓜、聊天時,用銬子把我吊在樓梯拐彎背風處,讓蚊子叮咬。八點鐘交班,犯人再把我帶到二樓無人房間,起初兩天夜裏,先是用手打,手打疼了換作棍,棍打斷後換用鞋。見我一聲不吭就說:怪能吃菜饃呀!以後就改變方法,銬著雙手前面吊、反背吊,用手銬銬著雙腳,腳脖子粗不易銬住,硬性砸上,把雙腳扣得發紫,而後倒著吊起來。又改變方法,把我上衣脫去,把小凳子反過來四條腿朝上,再把我仰面朝天躺在凳子腿上,並將雙腳吊起和上身保持平衡。再就是讓我躺在床上兩手分開扣在兩邊的床柱上,背下放一個杯子。三伏天蒙頭蓋臉蓋上五條被子,又用打火機燒我左手。手背燒了幾個大泡,在腕處燒傷嚴重。留下櫻桃大一個疤。又把我仰面躺在一個大尿桶上,有大半桶尿。桶口擱著腰,身子兩頭不接地,反彎曲著身軀,本來呼吸就困難,還要忍受著腰痛和臊氣。惡徒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將我仰面躺在床上兩手分別扣在兩個床柱上。然後讓一個傻子嚼饃往我嘴裏抹,又將一碗放有一勺子鹽的麵湯強行給我灌下。白天強行拖拉著到工地撿煤炭,夜裏通宵受折磨,致使我夜裏睜不開眼,惡徒用火柴把我雙眼撐起。看著我被撐大的雙眼,沒人性的哈哈大笑。六天以後,惡警撤去了他倆,變換了一副偽善的方式勸我放棄大法修煉,仍無效果,就兇相畢露的分派給我最重的活。

2001年7月下旬明慧網披露了勞教所迫害我及其他幾位大法弟子的部份惡行。為了掩蓋事實真相,8月7日我被突然送到二大隊。並於不長的一段時間之後把我叫到二隊辦公室,由兩名分隊長詢問我並作著記錄,其內容是:「有沒有人打罵你,有沒有人用煙頭燒你,搶吃你的食品或衣物等。」我回答在這裏沒有,這些現象在五隊都曾遭受過,並大體談了一些迫害我的情況。可是當讓我簽字時,才發現我所談的內容一字沒有,記錄的都是沒有。我不願簽字,並問他們為甚麼不把我的情況如實記錄下來。他們說你看這上面所寫的詢問地址是二大隊辦公室,我們是二隊的管教,所以這裏只記錄在二隊的情況,你在五大隊的情況可以單獨寫成材料遞交所領導。由於當時勞教所內外封閉很嚴,我對明慧網披露該勞教所惡行的情況全然不知,所以也沒有過多的去追究就簽了字。幾個月後才知道事情真相,心裏很後悔,邪惡利用我簽字的記錄不知又如何抵賴或矇騙了多少世人。

2002年4月上旬勞教所為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信仰,從各大隊抽調他認為最得力的惡警十幾人,又以一比三的比例抽調三十三名犯人,成立了所謂的「教轉隊」。並用鋼材製作了五個行刑椅,惡人稱之為「安樂椅」。惡警對這三十三個社會渣子多次召開「武裝思想」會,說白了就是迫使他們對大法弟子實施迫害。並對這些人冠之以「包夾」之名。大法弟子的一行一動都在他們的監控之下,一邊一個距離不許超過一米。而且對大法弟子規定了十不准,大法弟子之間一句話都不許講。40多天裏他們用盡各種伎倆,在無濟於事之後又把我們大法弟子分開,把他們認為最頑固的送去四隊裝磷肥。臨行前公然說:你們不是要吃苦消業嗎?今天送你們去一個最好的消業的地方。

2002年5月14日我和另五位同修一起被押到四隊磷肥廠,第二天就規定每兩人一天必須裝45噸,我被指定裝包,初去的20天裏雙手磨出十三個泡,兩隻胳膊紅腫的像充了氣一樣。雙腳都被高處滾下的磷肥硬塊砸黑了趾甲蓋,走路都是一瘸一瘸的。手上磨破的泡裂開十幾毫米長的血口,每鏟一鍬磷肥都鑽心地疼,負責撐包口的小頭頭催促聲一秒鐘也沒停過,就此還不算罷休,一月後任務從45噸增長到50噸。疲憊的身體到處疼痛,連睡覺都不能翻身,在這個人間地獄裏度過了5個月。

2002年10月9日我和另一同修同時期滿解除勞教,這天縣公安局直接把我們接回並又投入監獄,十月中旬多次催家人來勸我們寫甚麼保證書,並且說不寫就判刑。果然幾天後就提審了我兩次,因查無犯罪事實,再次送勞教並未得逞。在此情況下又於2002年12月上旬在獄中辦了個洗腦班,逼迫我們每天上午看兩個小時的誣陷大法的錄像。一連十天也沒能使我們屈服,因此又非法關押了十個月。

2003年8月據說省裏有一個檢查超期關押的檢查團要來此檢查,於是惡警14日急忙把我轉移到拘留所,辦的手續是監視居住。

2003年8月18日縣610主任來提審我,我問你憑甚麼長期拘禁我?他厚顏無恥的說:「啥拘禁呀,給你辦學習班哩」。我說:「你是在強詞奪理,如果你說我以前違犯了甚麼,你對我的懲罰三年已結束,如果說在勞教所有甚麼不規行為,勞教所自會對我加期處理,而勞教所到期釋放我正說明我沒有甚麼不規之處,如果說我又犯了甚麼錯誤,是你們直接把我接回來的,與社會沒有接觸,你在看守所非法拘禁我十個月,現在又把我拘禁在這裏,顯然是非法的,所謂監視居住的對像是對身份不明行無定蹤的犯法嫌疑犯,而我身份明確,且是本城有家有業的永久性居民,也無任何犯罪嫌疑可言。」610歹徒聽到此處急忙指使拘留所警員:去去去先把他關進去!其蠻橫無理已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我岳父也曾寫出材料申訴到縣檢察院,該院有關人士在辦公室也只是敷衍,申訴已過數次至今毫無音信。

9月份我受超期非法關押的事實被明慧網披露,此後家裏人找到610要求放人時,610頭頭卻說:「等明慧網發布了處理辦法再說吧!」其有恃無恐繼續實施迫害的罪惡目的顯而易見的。

以上我較粗略的談了受迫害的大體過程。凡此種種迫害其根源出自江氏,而且迫害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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