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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被洗腦班劫持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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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6日】99年7月,我因拒絕在打印好的保證書簽字,先後3次被抓進當地派出所,縣裏派來的工作組對我進行攻擊、謾罵。

2000年正月,我又被非法關進派出所辦的洗腦班,時間長達2個多月,期間受盡了侮辱和惡語誹謗。

2001年1月,我又一次被非法強行送到洗腦班,並於同年正月十四被轉送到一家私人開的小旅店,被晝夜監控,惡徒並把我們男女不分地關在一個房間,硬擠在7張單人床上,上廁所都有人看著。每天還必須得寫悔過書,並經常被惡言侮辱,聲稱:「上邊有令,對你們怎麼整都不過分,打死白打死,死了算自殺。」當時的情景十分恐怖,難以言表。至今想起來心有餘悸。

同年6月,我又一次被非法送進洗腦班。在洗腦班上仍然是強制每天寫悔過書,18天時間共強行勒索食宿費300元。同年8月又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說我擾亂社會治安,強行罰款200元。當我向惡警們要處罰裁決書,卻遭惡警毒打,並聲稱:「打你也咋的不了,整死了都算自殺,上邊就這麼說的。」

2002年4月又一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同樣是每天被強制寫悔過書,並恐嚇說:「上邊有令,要辦轉化基地,不轉化就送基地關十年。」

總之,每次洗腦班我都受盡惡語誹謗和人格侮辱,身心遭受摧殘。這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喪失人倫的行為和沒有人性的表現,是對人權的踐踏。呼籲全世界正義力量伸張正義,懲惡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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