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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屢遭毒打折磨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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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日】1999年七月二十六日,我的家被抄,抄家的有鎮政府武裝部部長,派出所幹警等,他們抄走了BP機、和大法書籍,把我和妻子抓到鎮派出所(那裏已經關了很多學員)。那時天氣特別熱,政府政工書記和派出所所長下令不允許吃飯、喝水,把所有的大法學員強行拉到院子裏水泥地上赤腳曝曬,只許一個姿勢,(當時水泥地上的溫度約有四十五℃左右),學員們有的腳燙起了泡,有的嘴唇乾裂出血,有的汗流滿面,堅持不住就是棍棒毒打。傍晚時分,鎮政府的官員分片,把自己所分的大法弟子挨個拉出去刑罰,機關片的官員近二十名,先是把我拉到了鎮影劇院,先打耳光,再由打手用警棍亂打,再是給我腿彎處夾上圓石塊或四楞木棍逼我蹲下,動一動就打……當時我們被打得身上沒有一點好的地方,有青、紫、出血的地方,回家褲子都脫不下來。這一次參加打學員和抄家的鎮政府官員有一百多人和派出所所有民警(當時派出所110案件一律不受理)。

1999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和妻子勞動了一天,正休息,半夜十二點又無辜被抓到了派出所關押了起來。這一次我們十八個人,關在不足四點五平方米的一間鐵籠子裏住了十八個晝夜。學員們有的站著有的坐著,連我們睡覺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1999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愛人因上訪又一次被警察抓去,關押在駐京辦事處,一頓拳打腳踢後又搜去了錢物及身份證(至今沒還),押回當地後在鎮政府政工書記對我妻子用巴掌打她的臉一個多小時,臉被打腫。後來把我倆關在鎮影劇院東邊一間約二十平方米的倉庫裏(那裏已經關了三十六名大法學員)。2000年元月三日真是寒風刺骨、滴水成冰,足有零下十五℃左右。晚飯後鎮武裝部部長指揮的近二十名打手,酒足飯飽後它們先是往「牢房」裏扔冰塊、雪塊、又用水桶往屋裏潑水,然後由司機把門,由打手單個往外拉學員。我被拉出去在車庫的黑暗處被蒙上頭打倒,然後警棍、木棒狠命地打我,開始我咬牙忍著沒喊出聲,後來把我打昏過去又被它們拖到屋裏,又把我妻子拉出去十幾個人用木棒、警棍往死裏打,她被打得在地上打滾兒呼喊,撕心裂肺的喊叫聲傳到我們耳朵裏使我們心裏毛骨悚然。

一個小時後拖到屋裏,昏在地上拉了一褲子。惡徒又把另一個功友拉出去打,後來惡徒看我妻子醒來了就又拖出去打了約四十分鐘,拖回水牢裏她已經不省人事。昏迷了兩天兩夜,近一個月生活不能自理。七十三歲的老人因拉肚子要求去廁所,惡徒不讓去,不給開門。老人再三要求,它瞪著殺氣騰騰的眼睛把門開開,嘴裏罵道:老東西,滾!老人從廁所剛出來走在倉庫水泥台階處,惡人一腳抬起將老人踢倒在水泥台階上,頭當時被磕破,血流了出來。老人說:你這樣對待這些好人這是傷天害理啊!年紀輕輕就這麼壞!惡徒惡狠狠地說:傷天理?我還沒打死你哪,江澤民有命令對煉法輪功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功友們在水牢聽了,真為它們這些人難過,在無知中被江澤民害了。自己在做著傷天害理的事,還自以為有本事。那天晚上一共有三十二個大法學員被拖出去輪流毒打。

2000年二月十八日(陰曆正月十四日)天氣特別冷,足有零下十多度。晚飯後我們正看電視「西遊記」,惡人強行將我們抓去,把我們近二十名男女大法弟子關在鎮計生辦的車庫裏,水泥地面、無鋪無蓋,真是要活活凍死。把門一鎖二十四小時不給開門,一切權利全部被剝奪了。二十四日我妻子被610拉到了鎮派出所,用鐵鏈子綁在鐵椅子上(坐老虎凳)蒙上眼睛,手指纏上電線強行過電。惡徒並惡狠狠地說:給你把身上的水吸乾,告也沒地方告,讓你生不如死。殘酷折磨後又把她押到派出所秘密關押,就這樣來回折騰了許多天,手指在流膿和血,人也奄奄一息了。二十九日我被市公安幹警拉出去,他們四五個人把我踹倒,就是一頓拳打腳踢(都穿的皮鞋)一邊踢一邊說:江澤民有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我們甚麼也不怕。然後押到市公安局電刑了一天,手指纏電線的地方冒出燒焦的肉味。我們被非法關押了五十多天,到後來才知道是親戚給交上了五百元它們才放我們回家的。

2000年七月十七日,我又無辜被抓去非法拘留半個月。

2001年二月二十日,我們又被強行抓進了逼我們放棄信仰的洗腦班達七個月之久……。

江澤民就是這樣指使610及各級政府隨意抓人、關人、打人的。它踐踏了我們的信仰自由權和基本人權,犯下了群體滅絕罪,一定要將其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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