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以後,當地公安局就到我家進行騷擾,逼我放棄自己的信仰,把我帶到公安局逼我簽保證書,還跟鬼子進村一樣進行抄家,我說:「我做好人沒有錯,你們為甚麼這麼幹?」一惡警說:「我拿國家的工資,上面叫我怎麼幹我就怎麼幹?」另一個說:「江澤民叫幹的,你找江澤民說理去吧!」
99年12月6日,我因到北京上訪,被惡警跟蹤到天安門,抓回來後送到管局拘留所。惡警到北京抓我回來的一切費用都由我本人負擔,勒索人民幣5655.50元,又勒索5000元的保證金才肯放回家,回家後不給一點自由,當地公安局派了幾個人一天天的輪班監視我。
2000年12月份,我回家看父母,半路就被當地610惡警強行抓了回來,他們說我是上北京上訪,不容我分辯,便收走了我隨身攜帶的大法書和2800元錢。我說:「你們這樣幹是違反法律的,你們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我要告你們。」他們卻說:你認為不公,上告也沒用,因為上面規定不許受理任何法輪功的案子。隨後當地610又把我送到了管局拘留所,這次在拘留所裏迫害了我70多天。在拘留所裏,因我始終堅定自己的信仰,不放棄修煉,於2001年2月22日被非法勞教一年,被綁架到了萬家勞教所,在萬家勞教所的這一年裏,我更是受到了各種迫害和酷刑。
我剛到勞教所,邪惡之徒就對我進行強行洗腦和精神迫害,由隊長、管教和猶大對我進行洗腦,幾天後他們未能得逞,就把我送到刑事班裏強行勞動,一天得完成包450雙鞋底的任務,得用17~18個小時才能幹完,幹不完就不讓睡覺,一天下來手累得腫的很大,第二天還得照樣幹同樣強度的活。就是在這種迫害下,我仍然堅持自己的信仰,始終認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沒有罪,我要求無罪釋放。惡警就不讓睡覺,在太陽底下曝曬,不讓上廁所,有時綁成站不能站、蹲不能蹲的姿勢,還經常把我吊起來,腳尖離地,以此對不放棄信仰的處罰。有一次一個叫劉德冰的管教和一個刑事犯把我按在桌子上,手反背過去對我拳打腳踢,還打我的臉,再把我吊起來,還用膠帶把我的嘴連鼻子一起粘的緊緊的,喘氣都非常困難。就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做一個好人,就受到了如此的凌辱迫害,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人權最好時期嗎?
在對我的迫害中,強行灌食是最殘忍的一種酷刑,給我的身心帶來了極大的痛苦。這種強行灌食是很難承受的,有時一天要插管好幾次。管教他們將橡膠管或塑料管強行通過鼻子插入喉嚨,由於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灌一次得插好幾次,一次不行,拔出來再插,還不行,拔出來繼續插,經常插傷氣管、、肺、食管和胃,滿口吐血,管子掉在地上揀起來帶著髒東西繼續往裏插,有時從一個同修鼻子裏拔出來帶血的管子就給另一個同修插上。給我們灌的是粥、髒水,高濃度鹽水等東西,有時還打罵我們。在打的過程中,我說「不許打人,我沒有罪。」他們說:你認為沒有罪不行,上面說你有罪你就有罪,要不然你找江澤民評理去。
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難道有錯嗎?要是做好人都有錯的話,那人類還有希望嗎?希望善良的好人、正義正義之士伸出援手,救救那些還在慘遭迫害的大法弟子,儘快結束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讓惡者得到應有的下場。讓正義行於世間,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