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周邊縣城做協調工作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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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26日】我是農村弟子,98年農曆20得法,得法後深感與大法相見恨晚,很有一段時間恨自己緣分淺,沒能親見師面,暗自立志,要加倍努力精進。自此以後,抓緊一切休息時間學法、修煉。學法的形式除看書、看錄像、聽講法錄音外還抄書。到98年底當時手裏的11本大法書,除《法解》抄一遍外,其餘的都抄了兩、三遍;尤其《轉法輪》一書,我給自己規定一年內再忙也得抄三遍,至今實踐著。開始我主動走出來做煉功點上或片上的輔導員,99年初,又做縣輔導站站長的工作。

99年4月,因為天津警察非法抓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從而導致了4.25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大上訪。我當時心想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好的老師,可以說是全是好處,沒有半點不是,怎麼楞有人不讓煉呢?抱著極度不理解的心情要去說個究竟,一路上不由地眼含熱淚。由於當時火車不讓進站,我們趕到的較晚,就在府右街頭拐角處席地而坐。傍晚後我們心想有「6.4」先例,白天沒事,到晚上說不定會出啥事兒。所以商量站長、輔導員都自覺站到外圍去,萬一夜裏有坦克車要軋,好保護學員。結果還沒等商量完就傳下話來,事情已解決,讓先回去,於是乘信訪辦準備的客車回了家。

99年7.20,全國各地都有法輪功學員突然被抓捕,所有交通停運,我就騎自行車趕到了北京。23日被送回當地縣看守所拘留。在看守所裏,我冷靜地思考了我的所作所為。上有天、下有地,天地良心,我做的沒有半點錯。所以親人、朋友的勸說,公安政保多次地來講,甚至用勞教、判刑來威逼、恐嚇,讓我說甚麼「脫離」,寫甚麼「不煉」都不好使。我決心已定要堅持,就是蹲大獄也不屈服。半個月後他們放了我。回家後第二天我便到市裏東找西問,找到互聯網並取回師父7.22日發表的《我的一點聲明》。在後來的一年內一有節假日、敏感日或大的活動,我就先被當地惡徒非法抓捕關押,相繼被關押7次。被罰款、抄家,錄音機、彩電、摩托車都被搶走,凡是能拿的就連平時煉功穿的衣服都被搶走了。2000年12月5日也是最後一次被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雙手戴銬伸展雙臂被銬在室外,凍了我三天四夜後,正念脫銬走脫,流離失所至今。

3年來我足跡踏遍周邊七、八個縣,在當時的環境下學員們都有一種嚮往,不時地能相互坐在一起交流交流該有多好。我就利用我走村串鄉的方便走到哪裏就和哪裏的學員們聚一聚。少則4、5個人,多則40、50個人。有時一天下來,上午、下午和晚上要開3場切磋會。介紹外地、外縣修煉中好的體會,切磋對法理的認識。在當時那種情況下能在一起聚一聚都是對每一個學員的莫大鼓勵和激發。還和少數走不出來的或被干擾嚴重的學員在法理上溝通,提高認識,也和個別邪悟者座談,去除他們的障礙。剛開始做時也有不順利的,有時一個交流會要換幾個地點;有時我們散會剛走,警察就趕到了;甚至有時環境不好而又找不到合適場地時,我們法會就開在山坡上、玉米地裏。那時也常往外冒怕心,但看到同修們對交流會和對法的那種渴望的心,對法的正信激勵著我一次又一次地走了過來。

在2001年9月間,時逢當局搞甚麼「網上追捕」,當時乘汽車去外地,可車到半路被公安攔住要查身份證,沒有身份證的要檢查登記,他們認為可疑的還要拍照進行網上查對。我包裏有資料,就求師父幫助,然後跳牆脫險返回。心想騎自行車該沒有事吧,可騎自行車在國道半路被一警察雇車追趕上了。當時警察就要我拿身份證,我便隨口說了一句「沒有」,同時調整心態發正念。心想我做的事最正,就該理直氣壯,堂堂正正的。警察直看我的包,並要我隨他們走,我不聽。他便讓司機去打電話叫人,我當時手指司機大喊一聲「看你敢去!」司機便站那再也沒動。我們這邊一對一,警察也無計可施,我便大聲數落他:大白天明劫道,你也太狂了吧。不一會兒行人聚了一大幫,他見群眾沒有說他對的,就自己自找台階下說了一句:「走吧,下次再讓我碰上要沒有身份證可對你不客氣。」我猛然間憶起幾天前夢中的一幅場景,就是在公路上被惡警抓住銬走,不由眼淚直流,在心裏感謝師尊的慈愛看護。

總之同修需要交流,我就該盡心做好,這也是我3年來的證實大法的過程。聯絡協調起到了縣與縣之間的連通作用,使周邊數縣形成了整體。同修們主動走出來做協調人,真正為法負責,為學員們所想,不拘形式,不定時間地碰頭交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把對法對學員的損失降到最低。

比如,今年初有一個縣,惡人準備辦洗腦班,學員把消息及時傳了出去,使鄰近幾個縣同時發正念。後來主辦惡人得急病,洗腦班不了了之。

有一個縣在2000年一次去北京上訪近百人,送回當地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除個別家屬交錢並代寫「不煉保證」把人接回外,大部份學員被非法關押兩年之久。開始610說交一萬元錢還寫「保證」才放人。被關押者多數是原來的輔導員和老學員。當時我們在全縣範圍與在家學員多次切磋交流,整體提高對法的認識,並耐心地做被關學員家屬的工作,全面講清真象。多數家屬明白真象有了正念,都不跟惡警合作,不交錢,不為難裏面被關的親人;還幫助往裏送書和經文。及時寫信交流溝通,裏外配合一致。針對縣委、縣政府、610辦公室、政法委、公安及看守所人員,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講真象,送資料及寫信。找不到本人就找家屬。真象資料主要選迫害大法、善惡有報的實例;本縣原來無法醫治的絕症患者和老病號們經煉功後都痊癒了的人和事;修煉以後自覺主動交糧納稅、鋪路修橋的典型事例;總之全方位多渠道地用心去做。後來610又說交8000元放人、5000元放人,最後看實在不行經縣領導開會說交2000元放人,最後只要打欠條就放人了。再後來寫信講真象推廣到上至縣委、縣政府、各行政大局、機關、廠礦、事業單位、公司,下至各鄉政府、各派出所、村委和各大小學校,都仔細地查找地址、人名,找有文化的和在家的人專人負責,我們提供郵票、信紙、信封、詳細地址和合適的真象資料。同時也給個別走不出來的學員一個參與正法的機會。不但在本縣做,也推廣到外縣。

2001年底,一個鄉派出所非法抓捕一個證實法的大法弟子送去縣看守所,所長不收。理由是誰送法輪功學員進來,誰得先拿出生活費。鄉派出所打電話到處請示,結論是誰批示讓收誰把關押法輪功學員這兩年的經濟虧空給拿出來。一拖二等到半夜,最後沒辦法只好放人。聽說第二天派出所長到公安局大罵一頓,並說以後就是喊爹也不抓法輪功了。開十六大期間縣領導給派出所放下話說,誰抓人誰負責到底(就是指得解決花銷)。由於同修們的相互配合一致,使環境相對來講還比較寬鬆。就是在勞教所和洗腦班走彎路的學員,也是不長時間就清醒過來,從新投入了正法修煉中。

在2002年有一個縣的學員們整體面對面講真象做得挺突出。該縣範圍內各村、莊、鎮都普遍講過數遍,我提議周邊鄰縣組織人員去實地取經,住下來交流講真象過程中的體會,談在法上的認識,並相互結伴實地去做。回本地區再以點帶面,使講真象工作在整體上向前推進一步。

再者各縣協調人不時交流,在法上提高整體意識,破除舊勢力安排的間隔,真正地為法負責,完全為學員著想,相互配合協調,使法在整體上展現更大的威力。在證實大法的工作上互補,做好自己該做的一切。學習師父《在美術創作研究會上講法》我悟到:在正法推進到表面的時刻,關鍵是我們能找回我們的主念、真我,並能完全支配我們的表面時,那將是偉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也是法對我們的要求。受師父評註《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的邪惡》一文的啟發,我們眼下正著重清查老家是當地人,而又在外地任職,並參與對大法迫害的惡人名單和社會關係,使講真象的工作做得更廣、更細、更徹底。

與法對我們的要求相比,差距還很大,應再努力使整體做得更好,如有不對請指正。謝謝師父的苦度和呵護,並感謝三年來留我吃住和給予我幫助的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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