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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惡警利用刑事犯人摧殘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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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9日】2002年9月,一天早上5點左右,突然有5、6個人闖入我的家中,不由分說把我扳倒在地。我一看就知道是警察,因為在中國的當今社會除了警察之外,再沒有人能有這麼大的邪勁,就是土匪來了,也要說清楚他們想幹甚麼,而唯獨警察,隨便綁架、劫持,不需要說明任何理由。我問:「你們要幹甚麼?我犯了甚麼法?警察抓人啦!」一個警察說:「犯甚麼法?不犯法就不能抓人嗎?!你就犯了這個法!」邪惡是最怕曝光的,它們見我喊,就用我的上衣纏住我的頭,連拖帶拽地把我抬上警車。它們不但綁架了我,連我80歲的婆婆也不放過,也給綁架走。我那18歲的兒子驚恐萬狀,呆在了地上,這是它們第二次當著我兒子的面綁架我。我兒子事後說:這幫警察,一個好東西都沒有,被關進監獄去的應該是它們!

後來才知道,惡警們把我綁架到了大慶市讓區分局政保大隊,直到到了地方它們才把我的頭露出來,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十幾個大法弟子,一人關在一間小屋,由武警部隊的警察兩人一班、兩小時一崗地換著看我們。它們在抓人的同時把家也給非法抄了。我早就聽說,警察最喜歡抄家,那樣實惠不少,但我家都被它們抄了幾次了,對於它們實在沒有甚麼實惠了,該拿的也都沒了,但我家的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大法資料都給抄走了。它們輪流審問我二天一夜,我不斷地向他們洪法和講真象,一個警察說,聽你講了那些真象,我回去時已經看了一半《轉法輪》了。在二天一夜中,除了洪法和講真象外,我不回答他們提出的任何問題,他們沒從我嘴裏得到一個字。有個小頭目覺得沒辦法向上交差,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這時進來一個人給它出招說:讓她踩她師父的法像,準能使她開口。我立即發正念,鏟除它們背後的邪惡,並請求師尊加持弟子,這招術對我使不上。惡警把師父的法像拿來,一會看看我的腳,一會看看我的臉,我毫無表情,金剛不動,就是發正念。我是大法中修煉出來的未來覺者,焉能為你們幾個小丑所動?!幾個小時過去了,它們一看無法下手,最後把師父的法像拿走了。第二天近中午時進來一個人,催惡警快結案。審問我的惡警就把問我的問題又問了一遍。我再次態度鮮明地告訴它:讓我講真象可以,但我不會回答你提出的任何問題。

下午,惡警用一輛車把我們一同送到了大慶市看守所。我被分到了一監房,裏面非法關押著2名大法弟子,有個女大法弟子,才28歲,後來僅僅因為不放棄信仰後被判11年,現在被非法關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屋裏還關著十幾個刑事犯人。床上下鋪,睡覺還要一個挨著一個。

以前我曾經疾病纏身,修大法後,各種頑疾不藥而癒,工作更加有成績。但也是由於我修煉大法做好人,被劫持到這裏,這是甚麼道理?這又是甚麼世道?做好人還有罪?我以絕食來抗議對我的非法綁架和關押。我想,我不能被它們非法關在這裏,修「真、善、忍」無罪!外邊還有那麼些被惡首江澤民編造的謊言矇蔽著人們,他們需要了解真象、需要救度。這裏不許學法煉功、發正念,如果大法弟子煉功、發正念,刑事犯就要受到株連,加刑期或刑罰「開飛機」;對於賣力看管大法弟子的刑事犯,還給予減刑期。但不管怎樣,大法弟子在哪都是堂堂正正的,我到整點就發正念。一立掌,刑事犯就制止不讓發,後來就開始打。他們都是在管教教唆下的打手,非常兇狠,如果沒有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能這麼對待大法弟子嗎?他們不也是深受著毒害、在無知中犯罪嗎?!有個20歲左右的女犯,我和另外兩名大法弟子發正念時,她就用鞋底子打我們嘴巴子、揪頭髮、用腳踢。我告訴她:孩子,這樣做對你不好,我這年齡都可以做你母親了。她說:就是我媽不聽我的,我也得捏吧捏吧,你也別怨我們,你有能耐就找管教算帳。我們還堅持發正念,她們就把我們的手用繩子綁上用腳踩手指,完了又把我們的手用手銬子銬上。她們看我還能發,就把我的兩隻手銬到背後。一連銬了三天三夜,睡覺都不能正面躺著,只能歪著或趴著睡。

當我絕食到七天七夜時,下午2點鐘又發正念,她們又上來打我,我想我也不能總這樣讓她們隔一小時一打,我要放下我生命的全部來證實大法。我要24小時發正念,徹底鏟除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她們看我手不拿下來,就像發瘋了一樣打我。那個年輕女犯更是魔性大發,人性全無,專往頭上打,把我從床上拖到地上,又從地上拖到床上,我還是立掌發正念。這樣也不知打了多久,後來我被打昏過去了。當我醒過來時聽到的是電視晚7點的《新聞聯播》節目。她們還要對我進行毒打,一個年歲大點的犯人制止她們說:這樣下去會出人命的,真出人命的話,誰也不會管我們,我們就誰都別出去了。那個女犯說:那管教看見她發正念,又得給我們加期,輕點的我們還得受罰;你們要不管的話,我也不管了。

從那以後,我再發正念時,她們就不再管我了,而是看著管教。大法弟子的善良和寬容,也啟發了她們的善念,她們看我絕食抗議已經8天了,也怕我出現生命危險。但同時認為大法弟子確實了不起,要是一般人,8天時間水米未進,早就完了。當我絕食到12天早上,看守所給我強制灌食。我不接受,發正念讓它們灌不進去,我就是要求釋放,不能吃監獄裏的東西。這樣,它們灌的東西大部份都吐了出來。隨後我出現了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症狀。在絕食15、16天左右時,它們把我送進醫院進行了全面檢查,確診為:腎衰竭,住進院。住院期間,他們把我的手和腳都綁在床上,動彈不了,然後強制給我打吊瓶,也不知打的是甚麼藥,就那樣一天24小時打著不知名的點滴。最後我就沒有了自己的意識,沒有了自己的思想,一切都聽它們擺布了,打針、吃藥一切都聽它們的吆喝。在醫院呆了10天左右,它們認為我治不好了,怕承擔責任,緊急通知當地派出所、我所在工作單位和親屬,想讓他們快點把我接回去,怕我死在裏面。後來家人用了大量的錢才把我接回了家。

出來後,由於身心遭到了嚴酷摧殘,很長時間躺在床上起不來,生活不能自理。主意識始終精神不起來,思想混亂,法也學不了。但無論何時何地,「法輪大法好」深植在我的心中,在任何時候也沒有動搖和迷失過。在周圍大法弟子的幫助下,我漸漸地又恢復了學法煉功。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多了,在師父的慈悲看護下,我的身體得到了恢復,不但身體已經完全可以自理,主意識也在漸漸地精神起來。

自2000年6月第一次進京上訪到現在,單位一直不讓上班,也沒有開過一分錢的工資。生活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了。不但如此,我每次進京的「罰款」和接送的路費花銷,單位認為我已欠他們四萬多元了。所有這些都是江××政治流氓集團迫害的結果,它們將永遠被釘在法律、人心、道德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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