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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三書」是被無休止的野蠻折磨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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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4日】為了證實大法,我曾七次被關押在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監獄,受盡了打罵、侮辱、體罰、酷刑、威逼、欺騙。我曾想過無論如何我也要堅信師父修煉到底。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我會在堅持修煉了九年之後走了可怕的一步。當明白自己做錯時,驚心動魄的後怕、活著的痛苦、生命沒有任何意義的絕望、身體上的干擾和業力的出現,那時啊,千萬倍地渴求師尊能再次給予機會,挽救我無路可走的可怕的生命走向。

師父說:「摔了跟頭的爬起來繼續走,師父不放棄你,你也不能夠失去信心,機會還有,反正我要度成你,你還沒有信心嗎?」(《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師尊的話給了我勇氣,給了我希望和信心。為了彌補過失,我摔倒後爬起來,要走的第一步就是揭露邪惡,將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摧殘的種種手段揭露出來。回憶對於我來說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在看守所和監獄裏的那三年,真是不堪回首。

因為我不肯放棄修煉。2000年3月,我被強行押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受到了一系列的非人迫害。

犯人執行管教的安排,將我身上的衣服全部扒光,扔在地下。關進了監牢後,管教提審我的時候說,在這裏不許煉功、傳功。我說:「不行。」惡警當下就給我戴上銬子。手被反銬在背後,我不能吃飯,不能梳頭,不能漱口、洗身、洗衣,不能正常睡覺。頭癢得鑽心,身上癢得鑽心,身上熱得發臭、發紅也不能洗,不能換衣服,即便是有善心的人想幫我一下也不敢,誰幫就要懲罰誰,就要把誰銬起來。每一天都在痛苦中煎熬,度日如年。

又一次提審,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馬上就將我押進禁閉室,犯人將我雙手雙腳都銬死在一種叫「板子鐐」的刑具上,如同當年耶穌受迫害時釘在十字架上的情形,只是我是平躺著的。在那陰暗潮濕可怕的刑具房內,我不能吃、不能拉、不能動彈,想解手也解不出來,有時鼓足勁擠壓出來後,就把毛褲打濕了,髒得難受,也無法動彈。我已經有好多天沒有吃飯了,心裏很難受,胃裏翻出苦水,苦水從口裏流出來,流到臉上、頭上,整個頭在髒乎乎的液體裏,手腳身子不能動,頭不能移動,內臟又難受,我痛苦得分秒難熬。身邊沒有人,我在心裏呼喚著師父:「師父啊,弟子不知自己能否頂得過去。」在人間地獄般的刑具房裏,在酷刑中熬了三天三夜。又一次感受了百苦一齊降的滋味。

三天後,惡警又把刑具設在監室裏,繼續將我銬在「板子鐐」上,長達31天之久。期間幹警的威逼、欺騙、打罵,同室的犯人指責、數落、謾罵,身體四肢失去自由後,生活上的諸多不便和種種不堪忍受的痛苦實在難於用文字表達出來。就因為要煉功,不屈從邪惡,而在刑具上被折磨長達四個月之久。惡警將我前銬、反銬、雙手舉起銬在鐵門上、「背寶劍」式銬,巨痛鑽心,還不讓睡覺。我被折磨得變了形,這人間地獄裏哪裏有人道,哪裏有法律,對一個要做高境界好人的修煉者,用盡酷刑。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受刑八個月之後,我被非法判三年緩刑放出來了。我要履行申訴的權利,但沒有伸張正義的地方。

一天,五、六個惡警用欺騙的手段闖進我的住所,兩次抄我的家,非法搶走了我的一切合法的書籍、錄像帶、磁帶、衣服等物,再次將我綁架進警車關進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最後被關進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惡警強迫我看欺騙做假的錄像、書籍、報刊,逼迫我寫認識,強行要我承認法輪功是X教。我不服從,不承認,不寫,我通過口述和寫文章講事實、擺道理說明法輪功的真相,說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及自己受益的事實,但它們不聽。後來,輪番有人來找我談,逼迫我「轉化」。我說,我師父沒有錯,我學法輪功有益無害,也沒有錯,這就是我不「轉化」的原因。我一直用真、善、忍對待周圍的人,講著法輪大法的真相。而監獄惡警無休無止地要我看、寫那些欺騙人的東西,經常川流不息地來做工作,弄得我已心煩意亂。我感到我已經耗盡了我的一切。我希望得到解脫。

一天幹警說,這樣吧,你在這也沒煉功,你就寫個不煉功算了。我當時正念不強,想這裏不論從時間到環境都不允許煉功。我於是就答應寫個「不煉功」,以免他們無休無止地找我的麻煩。沒想到這「不煉功」幾個字並不是我想像的那麼簡單,接著還要我寫「保證書」。我以為寫了這個就完事了,就不會再找我了,可以暫時得到片刻想像的「自我解脫」。誰知仍然要我再看那些欺世的謊言,再寫認識,我不願意看,也不願意寫,那時我已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壓力,身心已被折磨得精疲力盡。我想:死也不「轉化」。有一天,惡警又想把我弄到辦公室,我知道又是逼這件事。我當時將桌子一拍,大聲說:我不去了。惡警就要我寫檢討、寫認識、寫保證,說我違反監規,利用犯人來逼我、整我。如果我不照辦,犯人也要受到懲罰。

在後來的日子裏,從三月直到十月,八個月之內我沒能正常地睡過覺。其中,有一次17個日日夜夜不讓我摸床,白天、晚上還要做事、所謂「學習」、背監規,那種折磨、痛苦不亞於受刑具,只覺得人最大的渴望就是想睡覺。在監獄裏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講的,惡警還有意為不讓睡覺找理由,美其名曰:任務沒完成,所以不能睡覺。長時間沒有睡覺導致精神恍惚,大腦不清醒,就是這樣還逼迫洗腦、抄寫那些欺世的謊言。大腦、眼睛、手腳都出現了極不正常的異常狀態,不寫犯人就要你「挖牆」──這是一種十分痛苦又侮辱人格的體罰。時間不長就難以堅持了。因為犯人有幹警撐腰,又懼怕幹警,在執行幹警的命令時常常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我經歷了約八個月的非人折磨之後,精神面臨崩潰的邊緣。那時想不出一條路來,失去了正念,好長時間無法回憶起過去學的法。在那邪惡的環境中,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我十分清楚「三書」出籠的具體真相,那其實是動用各種殘酷的手段逼出來的。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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