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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狂叫:這是江澤民叫我們幹的,打死你們就算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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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29日】我於2003年5月27日,被市公安局一處和縣公安局綁架,當天被抄家,抄家時公安局惡警管我女兒要200元車費,我被綁架到縣公安局四樓,一群惡警把我雙手分別扣在木椅子後邊,把大法書拿起往我身下塞,又把師父像撕下來。後來師父像掉在地上,我去撿,一個惡警馬上用腳碾得粉碎。

惡警把四樓窗戶打開說:「你寫一份遺書,我們把你從窗戶扔下去,就算你自殺。」又用腳踢我嘴巴子,當時左上額起大包,嘴腫起來了。

到了晚上,一群惡警喝完酒還拎了一瓶回來,把門一關,上前捏著我的鼻子就往嘴裏灌酒,一瓶酒灌完後,他們把燈閉了,掰我的腿,把一隻腳按在地上,另一條腿掰過頭頂,兩條腿輪換著掰,一邊掰一邊罵,還說:「×××就是我們打死的,×××的腿就是這樣掰折的,這是江澤民叫我們幹的,打死你們法輪功的就算自殺!」

打到半夜,這幾個惡警開始賭博。

第二天,縣惡警審我一天,晚上把我送到看守所,10點多,惡警說提審我,當天晚上下起了小雨,我身上就穿了件襯衣,惡警把我擁上車,說:「找個地方把你埋了。」在車上惡警大罵不止,說你老爺們不要你,你××的20元錢沒人要,滿嘴髒話。到了半路說找一片小樹林把我埋了,又說沒帶鐵鍬,帶鍬就把你埋了。

把我拉到公安一處正好是半夜12點,給我戴上腳鐐子,雙手扣在暖氣片上,第二天惡警說把我送回看守所,卻把我送到市女子自強學校(關押賣淫、嫖娼等女犯人的地方)。一個姓郝的說星期一把你送回,到星期一也沒把我送回。

當時被關押在女子自強學校的還有其他同修。聽她們說,已經給她們批了勞教二年,往馬三家教養院送了兩次,因當時非典嚴重,馬三家教養院不收,在女子自強學校體溫正常,到馬三家就高燒,連續兩次沒送進去,魏還高血壓220,惡警就逼魏交了9000元錢放她回家。其餘的人天天量體溫。我每次的體溫都是35度多一點。

兩個星期後第三次沒送我,把姜和藏送進了馬三家教養院。她們走後,又把兩位同修抓進來。秦同修進來時也被惡警掰腿,左大腿紅紫色一瘸一瘸進來的。

她倆進來後惡警開始叫我們幹活,每天加點記件,一天姓郝的惡警把我女兒帶來和我說,叫我拿8500元錢放我回家。我女兒走後惡警第二天提審我,又打我。我一直在女子自強學校關了一個半月。有一天晚上,突然胃痛、膽痛,疼痛難忍,女犯把警察找來,一女警說:「沒疼出汗,不管。」過了一陣,一看真不行了,叫我拿200元錢給急救中心打電話,當時我沒有錢,跟我在一起的女犯拿了200元錢交給警察,警察才打電話,把急救中心找來。第二天把我女兒叫來說領我去看病,我女兒帶來3000元現金交給了警察,警察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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