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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惡警輪番上繩暴打 強灌濃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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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24日】2000年12月5日,我再次依法進京上訪。國務院信訪局關門,就到天安門廣場向世人證實大法好,被非法抓捕,送到崇文區派出所。晚上在飯廳裏,一個子不太高的男公安,他拿臉盆打涼水從脖子向我的體內灌了15-16盆涼水,內外棉衣、棉鞋及頭部被澆濕。此人嘴裏還罵人,我向他講真相,他放下盆又從我身後重錘腦袋。從7點到11點他甚麼也沒問出來,又把我關到鐵籠子裏,我在裏面煉功,又把我放中廳,一夜沒讓睡覺。第二天上午又有一個喝了酒的公安人員用拳頭打我的臉及胸部,同時以搜身為名讓兩個女人在四面透風的飯廳裏扒光衣服檢查。到晚上把我送到崇文區看守所。當事人是崇文區派出所的。

在崇文區看守所,管教讓吸毒、偷搶犯人折磨我們大法弟子,不讓睡覺,不讓煉功,晝夜讓我們雙手抱頭蹲牆根,犯人隨便就找茬。有兩次,4、5個犯人一擁而上對我一陣暴打,那時我已絕食10天了,它們強行對我灌食。兩個犯人將我拖出去後強行將我按倒在地成「大」字形,兩人踩胳膊,一人按腿,另一胖惡警用塑料管捅鼻孔,直插到胃,強行灌奶粉水,然後快速拽出,致使鼻孔出血。

後因此看守所爆滿,就將我們100多名學員送到唐山關押,我被關在遷安縣看守所。因不讓煉功,我繼續絕食。2000年12月31日,5-7個惡警酷刑折磨我一整天。先是強行灌食,一個自稱隊長的率先大打出手,使足全身力氣抽打我的嘴巴。中午開始給我用酷刑「上繩」,先是一喝得醉醺醺的大漢進門二話不說就抽我的面部,再「上繩」,共上了三次。第一次2人,其中有那個隊長,共上30多分鐘。第二次有4、5個男惡警、3個女惡警,一擁而上繼續「上繩」,有的捆,有的抽打臉,有的揪頭髮,「上繩」時強迫跪著。它們踩我的雙腿,繩使勁勒到肉裏,並用力向後背及肩部並攏,手馬上就變得青紫,這第二次又持續15分鐘以上。鬆開繩後,又快速用力將勒得青紫的雙手及胳膊上舉,然後又快速用力向下掄,說是「活活血」,它們就是這樣污辱、折磨大法弟子。「上繩」時,它們在一旁猙獰奸笑,其中一女惡警說:「真怪了,一個男子漢上繩5分鐘就冒大汗,她沒事。」我還是不說話,它們又是一陣暴打,勒緊,揪頭髮,跪直身,那個惡警隊長說:「讓你求生不易,求死不能。」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絕食18天抗議非法關押的我又虛又瘦弱,它們還這樣折磨我,簡直沒有一點人性。當事人是遷安看守所長王鶴營。

2001年11月9日,因我給同事講真相,被政保支隊隊長帶4、5人非法抓打。當時抓我時,它 們用車拉到一賓館後對我進行非人折磨,將我頭往腹部強按,我喘不過氣來,把我背部撞得青紫。有一姓王的惡警還嘲笑說:快煉功。它們對我進行非法搜身,將我130多元錢及一個IC卡搜走。晚上把我送到XX大廈,竟非法讓我坐了7天7夜的鐵椅子,用4把鎖鎖著,不讓睡覺,不讓隨便上廁所,對我進行刑訊逼供。我不說話時,一年輕惡警就站我身後對我大打出手,並強行野蠻灌食2次。

7天後將我非法關押到市看守所,它們看我背部青紫,送醫院檢查,可到省醫院後只讓大夫上車看了一看就又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了5天,強行灌食二次,都是濃鹽水加奶粉,灌後胃部燒灼,嘴唇乾裂。

2001年11月19日,將我非法關押到省洗腦中心近5個月,在「洗腦班」不讓睡覺,不讓煉功,我繼續絕食抗議38天,它們晝夜讓我坐在椅子上20多天。開始每天從鼻孔灌一次濃鹽奶粉水,我堅持不妥協,以後每天灌食2次,灌後胃腸十分難受,高濃度鹽水致使嘴唇馬上乾裂。後來鼻孔粘膜腫了,插不進管,它們就又換了一招,用硬塑料開口器強行撬牙,用力擠壓嘴唇。

叛徒們用卑鄙的手段折磨人:牙籤扎腿、用皮鞋跟踩雙腳、拽胳膊、搖頭、揪耳朵、擠鼻子等。它們十幾個人強迫我寫所謂「四書」,對我進行精神摧殘。

由於不讓我睡覺達一個多月,對我暴力洗腦,在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寫了我根本就不承認的所謂「四書」,我再一次嚴正聲明,在「洗腦班」給我錄的像,在電視台誣陷大法與我師父及毒害眾生的言行全部作廢、銷毀!以後不准再用,這是我的權利。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到底。

[編註﹕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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