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01年10月的某天,我寫了聲明寄給公安局後,我就流離失所,外出講清真相。當時把這件事看得太簡單了,以為不用多長時間就沒事了,寄信後三天,惡徒就來抓人,接連幾天都這樣,沒抓著,後來有個把月沒有事,有一天,政保科科長碰到老伴就說:「你把老伴找回家,天又冷了,我們不會抓她。」老伴信以為真,我麻痺大意了,開始有時回,有時走,後來乾脆不走,以為沒有事了,關過去了。
可有一天我家鐵門鎖不見了,我以為是小孩不懂事幹的,也沒有多想,吃完晚飯就和老伴一起去貼真相標語,到九點回來,正準備發正念,有幾個人上樓來,(後來才知道他們在樓下坐著等我們回來,聯想起來可能鎖是他們拿去了),一看是警察,當時人心就起來了,大法書和資料沒撿,怕邪惡之徒拿到把柄,當時很害怕,正念也出不來,邪惡之徒就問「這幾天你哪去了?」當時我想起不配合邪惡,我不搭理他們,他們就要我簽字抄家,我不簽,他們就要老伴簽,老伴不簽,還跟他們吵起來了。當時我想到就這機會快走,走進內屋,從窗戶走,沒有繩怎麼辦?找了根電線繫在窗戶上,當我一抓電線,一手抓窗戶時甚麼也沒想,「下」,我就走了。後來才知道我走後老伴堅決不准抄,他們就打手機找局長,又來了幾個人,翻窗戶進去開門,在爬的時候還掉下來了,摔得四腳朝天,進去一看我已經走了,照了相,抄了家,在臨走之前還說:「快把她找回來,不知道摔得怎麼樣。」
邪惡之徒用常人邏輯分析,我可能摔壞了不會走遠,可能要回來,就在一點左右來十幾人,把房前屋後包圍起來,再來叫門,一邊叫一邊翻院牆進來,不由分說就抄家,老伴就跟他吵起來:「你們是土匪,人民公安愛人民,你是人民公安害人民,她做了甚麼壞事,煉功一身病好了,人也變好了,你為甚麼要抓她。」惡警說把你下崗,老伴說「我正不想搞了,一年做到頭幾千塊錢,還拖欠,我去打工一個月就有二三千元,要是你下崗了看門還沒有人要。」他們最後灰溜溜地走了。
在2001年臘月28日抄家一次,2002年正月初八上門來說只要你不去天安門,我們不抓你。後來長期派個人在我家附近看守,有一次下雨,我從同修家回來,門前站一個人,穿著皮衣,我當時想這是邪惡之徒,沒回家就走了。
以上是我的一段經歷。
註﹕發稿前,該同修又被邪惡之徒強行綁架至看守所,現已絕食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