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做事時把自己的狀態調整好,發現自己的狀態不對,及時地對照大法去做好,是我們修煉的過程。也就是說有一個好的狀態是為了做好我們應該做的,做好我們應該做的是前提,把做事的基點放在按照大法要求把事情做好、為了別人把事情做好上,體現的是坦然的無私的狀態,而如果把達到的狀態作為做事的基點,表露的是為私的為達到狀態的強為。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到:「你靜不下來的原因,是因為你的思想沒有空,你沒有那麼高的層次,那是由淺入深的,與層次提高是相輔相成的。你放下了執著心,你的層次也上來了,你定力也加深了。你想通過甚麼手法、方法去靜,我說那都是向外去求了。而煉功恰恰走偏,走了邪道了,就是指人向外去求。特別在佛教中,你要向外去求,他就說你走魔道。而真正修煉要修煉那顆心,你只有提高心性的時候,你的心才能夠達到清淨、無為;你只有提高心性的時候,才能同化我們宇宙的特性,去掉人的各種慾望、執著心、不好的東西,你才能夠把自身不好的東西倒出去,你才能夠浮上來。不受宇宙特性的制約,你的德這種物質才能轉化成功,那不是相輔相成的嗎?就是這麼個道理!」
我理解,當我們按照大法的要求、正法的需要去做時,自然就體現出我們應有的狀態,有了好的狀態就會把我們應該做的做好。也就是說大法的法理指導我們做事時應具有甚麼狀態,並指導著我們應該如何做,那麼在做事時我們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在法理上明白後,從而放下自我、首先想到別人、正念強大……,也就具有了法賦予我們的應有狀態,是相輔相成的、是圓容的。
個人認識,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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